张千金转自博讯网
2011.10.8上午十点,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局国宝负责人张某和新沟桥派出所管段户籍周光建来到秦永敏家中,将秦永敏带到新沟桥派出所,由刑警王辉进行了询问。
刑警王辉提出的理由是秦永敏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依照该条例作为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接受记者采访,不得在网上发文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秦永敏说:本人不承认这种侵犯人权的恶法——恶法非法,本人的作为是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我从1970年来就如此行事,张了嘴巴一要吃饭二要说话,为此已经坐了22年牢,不行的话再坐22年,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博讯 boxun.com)
王辉照例是大吼大叫大骂,威胁恐吓没完没了,其言语之污秽无法复述。
下午,国宝负责人张某对秦永敏说,你最近接受的记者采访太多了,今后要克制点,尤其是敏感时期和敏感事件发生的时候,过好自己的日子,不要弄得又去坐牢。
秦永敏说:我这辈子从来都极为克制,始终主张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所作所为无非行使本人权,至于人家怎么看,当局怎么做,那是没办法的事。
下午四点四十,秦永敏被允许离开派出所。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