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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关系被迫害观察:中斷學業離港來台,反送中抗爭者阿才:「最留戀的是這場運動」

2020年01月16日 综合新闻 ⁄ 共 277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肖玉珠转自:crossing net

作者導言:香港反送中運動中,警方的濫捕與無理,都牽動着每個人的情緒。那恐懼是無形的,有人擔心被捕及遭到不公平審訊,選擇遠走他鄉,踏上流亡異地的旅途,來到了陌生的地方展開新生活,得中亦有失。是走,還是留,終究是一個改變一生的決定。

面對人生這道選擇題,阿才(化名)選擇了離開。

他 22 歲,是學生,也是前線勇武抗爭者。在七一衝入立法會後,加上其他原因,決定到台灣暫避,一待就差不多半年,有感流亡者身份的沉重,歸家遙遙無期。

1 月初,筆者與阿才在台北某處見面。自去年 6 月反送中運動開始,阿才就一直在前線遊走,運動初期沒有「火魔法」(縱火)或「裝修」(破壞店鋪)這回事,他會與其他示威者一同拆鐵馬設置路障,嘗試過衝擊警方,從心底裡認為勇武抗爭才是最佳出路。

告別香港來台避難,「最留戀的是運動」

7 月 1 日,一批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會議廳多處被塗鴉,有人拉起「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布條、在主席的座位噴上抗議字句;有人脫下口罩發表宣言,讀出示威者的訴求。當天晚上,阿才也有進入立法會,他稱有私人物品遺留在現場,物品上面可能留有指紋,能識別其身份,被捕是遲早的事,和朋友商討後,決定先離港避風頭,「離開家門的那一刻,我已經哭了。我對這個地方有留戀,對人的留戀更加大,對這場運動的留戀最大。」

提起家人,阿才是家中長子,並不與弟妹同住,父母的政治立場傾向中立偏藍,或可以用「港豬」來形容,父母知道他上街抗爭,一家人曾因此爭吵,「他們叫我不要出去(示威),我都不會聽,總是說『你不要搞事』、『雙方都有錯,警察打你是不對,誰叫你們先動手,有何不妥就放火燒人,看看你們有多暴力』。」

雖然關係算不上好,離港時家人都來送機,「當時他們不想我走,但自己選擇的路也要走下去,有任何決定都要自己承擔後果。」留台期間,阿才偶爾會跟香港的家人聯絡,家人想來探望他,只是未抽到時間起行。

至 1 月 16 日為止,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公布,在反送中運動中被捕人數超過 7,000 人,其中約四成為學生。被捕者中,有 1,092 人已被檢控,當中有 547 人以暴動罪起訴,已定罪的有 38 人。

「六七暴動」後,香港政府訂立《公安條例》確立暴動罪,如果罪成,最高可以判囚 10 年。過往曾以暴動罪起訴的案件,包括 1989 年白石難民營暴動案及 2000 年喜靈洲戒毒所騷亂事件。至 2016 年,多人因涉及旺角騷亂案被判暴動罪成,刑罰最重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和另一名被告盧建民,分別被判囚 6 年及 7 年。同案被告黃台仰和李東昇則逃亡到德國,於 2018 年獲德國批出難民庇護。

反送中運動中,像阿才一樣,因不信任香港司法、倉卒離港的「手足」(同伴),據外界估計,目前已有逾百人逃到台灣。

至於為何選擇台灣作為流亡目的地?阿才解釋,台灣是華語社會,離香港又近,有香港人所追求的民主自由制度,且大家都有中國這個共同敵人,剛成功連任的台灣總統蔡英文多次表態支持香港,讓他放心留在這𥚃。

流亡者的無力感:台灣無難民法,難長期居留

不過,台灣並沒有《難民法》,無法給予來台港人正式的政治庇護。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王曦受訪時表示,現行的法律框架下,港人申請在台居留必須提供「良民證」,即香港警務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文件,但來台避難的港人,當中不少人被落案控告,或遭香港警方調查,根本無可能交出相關文件。因此,台灣政府的態度是採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8 條來協助這些人士。

《港澳條例》第 18 條列明:「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條文沒有說明具體內容,台灣政府可啟動專案處理,豁免申請者提交部分文件。王曦指出,大部份香港抗爭者以觀光簽證入境台灣,最多獲得 6 個月的短期停留,有義務律師團隊正在協助港人處理簽證問題。

以阿才為例,他被迫中斷學業,放下一切流亡台灣,6 個月停留期限將近,他直言希望重返校園,繼續學業,已申請報讀台灣的大學課程,等候取錄通知。

事實上,以流亡者身份來台灣的,許多都是學生,無工作,也沒有足夠經濟能力。幸好,還是有人向他們伸出援手,阿才感激善心人士捐款,以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濟南教會的協助,才能夠勉強支撐生活。

他說,自己最愛吃滷肉飯,因為價錢便宜,但笑言每餐都吃同一道菜,就快吃厭了。

自覺背叛手足,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衣食方面,稍為節儉一點,可不是什麼大問題,但部分流亡者深受反送中運動帶來的情緒困擾,阿才亦如是。流亡這段日子,恐懼與他如影隨形,總是發惡夢、不能入睡,這些都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徵兆。「來到台灣,覺得自己對不起別人,心有愧疚,拋棄了自己所做的事,看到『手足』受苦會不開心。有人寧願失去生命都要控訴政權,犧牲了這麼多,我就好像在這裡苟且偷生,沒什麼意義。」

「理性上,我知道來到台灣也能幫上忙,做訪問、向全世界的人解釋香港發生何事,Stand with Hong Kong 究竟要怎樣做等等。盡自己努力吧,退下勇武這個崗位之後,思考自己如何繼續幫手。」

阿才不時在教會幫忙,「初來者」若有需要,他會親自到機場接機。畢竟,他不是旅行者,回不去自己的家,唯有在異鄉默默出力。

即使身處台灣,阿才每天盯着手機追直播,關心香港的狀況,但有一件事令他非常不滿,就是現時的「捉鬼」心態。他批評,有人有槍,有人有炸彈,就質疑對方是「鬼」(警察臥底),大家口說要報仇,實際又不想行動,還揚言割蓆,怎能叫勇武派不灰心。

從和理非到勇武,「香港人需要的是革命」

回想 2014 年的雨傘運動,阿才曾經是和理非那派,坦言行動上是和理非,心態上卻不是。他十分認同勇武抗爭方式,每年只去六四悼念集會,七一就不了:「香港人遊行了 22 年,爭取到什麼?為何當年政府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2012 年反國教運動),就是因為有人衝入公民廣場,不是靠和理非遊行。」

來到反送中運動,阿才「進化」成前線。在他眼中,香港人需要的是革命,革命需要流血,但一直只有「手足」在流血,敵人安然無恙,沒有警察因違規受罰,「我只能說,支撐這場運動的是仇恨,是對警隊和政權的仇恨,何以 616 那麼多人上街,因為梁義士(梁凌杰)跳了下來,用自己的生命控訴政權。」(註)

「我們把所有手足當作自己最親密的人,他們受的傷害等於我受的傷害。」阿才說,要不斷提醒自己那些受害、自殺、被自殺的人,他們爭取的東西,他們的遺願,你有沒有好好去做。

「是你教我們和平遊行是沒用的」,七一那夜,示威者以噴漆留在立法會內的標語,大概是阿才的心底話。從和理非、前線勇武派到今天變成流亡者,他其實不過是想,呼吸一口自由空氣。

註:2019 年 6 月 15 日,示威者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展示反送中標語後,自高處墜下身亡,成為了運動中第一位離世者。翌日(6 月 16 日)200 萬人上街遊行,不少港人到太古廣場悼念他。

執行編輯:張詠晴
核稿編輯:林欣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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