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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公正问题观察:山东省恶人与司法机关联手掠夺财富令人发指

2020年01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374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春环转自博讯网

正当追求财富,合法取得利益,是社会走向富强的原则。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虽然GDP已成为世界第二,虽然国家在经济上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同时我们的社会矛盾也积累到了十分严峻的地步,这些矛盾集中体现在财富两极分化严重、官民关系极端恶化、法律和权力沦为个别官员掠夺财富的工具。

宗锡晋是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有名的黑恶势力分子,他兄弟四人,经常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与他人合作,一旦见到有利益可图时就开始排挤合作伙伴,如果合作方不屈从他们的淫威,宗锡晋就开始使用他经营多年的当地司法机关在职人员或退休老干部的人脉关系,充当达到其非法经营目的保护伞,利用保护伞对合作伙伴进行所谓‘合法’的打击,逼人就范,取得非法收益,利益取得后再与保护伞进行分赃,这样宗锡晋就与其司法机关的保护伞形成了坚固的利益合作关系,对于不知内情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无处伸冤、无处告状,其社会危害性非常强非常深,使得司法机关在全社会的公信力急剧下降,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矛盾日益恶化,甚至无法化解。

2015年宗锡晋以欺骗的形式分文未投成为滕州市嘉润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的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之一。宗锡晋非常清楚嘉润公司的经营范围,该公司是不能够对外吸收公众存款的,但他明知故犯,介绍陈清友(前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庆友(枣庄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王维明(当地节能办负责人)、刘瑾、陈丹(也是薛城区公职人员)等人往嘉润公司非法吸收存款870余万元,累计获利520余万元;根据中国《刑法》176条之规定,宗锡晋等人的前述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由于嘉润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宗兆宇(涉嫌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被批捕)与宗锡晋联合违法经营,嘉润公司已经面临倒闭。宗锡晋、王维明、陈清友三人依据上述非法吸收的存款与嘉润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将嘉润公司告上法庭,受理该案的是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但是该三人黑恶势力大本营所在地枣庄市薛城区法院,判决结果当然没有任何意外,嘉润公司应向该三人偿还借款。我们需要特别关注时间节点(时间节点以括号加数字特别注明):嘉润公司与宗锡晋、王维明、陈清友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在薛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时间(1)2019年2月底,判决时间为(2)2019年6月6日,判决书文号为(2019)鲁0403民初790号、(2019)鲁0403民初791号、(2019)鲁0403民初792号。上述判决生效后,宗锡晋等人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3)7月18日嘉润公司收到执行案号分别为:(2019)鲁0403执1227号、(2019)鲁0403执1230号、(2019)鲁0403执1224号的执行裁定书。(4)8月4日安徽涡阳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薛城区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收到裁定书后第三天嘉润公司就委派员工赵曰生去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该案执行庭长王泉涌庭长作情况说明,嘉润公司原法人代表宗兆宇于2019年3月1日被批捕,宗兆宇涉嫌侵占、挪用公司资金,销毁、隐匿公司财务账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嘉润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存款,也无固定资产,嘉润公司也想履行还款义务,但就目前现实情况来说,没有偿还能力。但嘉润公司可以就目前公司协助经侦及检察机关已知的嘉润公司所拥有的债权通过法院转让给宗锡晋等人,以结清债务。执行法官王泉涌因为员工赵曰生不是法人代表,也未做笔录,只是告知赶紧偿还债务,否则后果很严重。此次执行答辩问询结束之后,薛城区法院执行局就未再有新执行通知和措施,更没找双方当事人协商如何偿还债务的事情。(5)8月15日涡阳圣火公司向薛城区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说明涡阳圣火公司与嘉润公司已经没有债务关系了,直到现在薛城区法院执行庭也没有给涡阳圣火公司答复。但是执行法官王泉涌却滥用职权违规违法将嘉润公司、嘉润公司的债务人涡阳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润公司的股东大宗集团有限公司三公司相关负责人列为拒绝执行人转交薛城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徐培华大队长立案侦查。而薛城区公安分局徐培华大队长指示刑警大队二中队队长欧阳宝新滥用职权,违规立案侦查。直到(6)2019年10月16日至18日薛城区公安局刑警二中队队长欧阳宝新等三人到安徽淮北圣火公司调查其与嘉润公司之间2690万元债权转让协议一事,大宗集团、嘉润公司、涡阳圣火公司才知道宗锡晋三人的经济纠纷案被薛城区法院转到薛城区公安局了。涡阳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嘉润公司的债务人,从嘉润公司借款2690万元,但涡阳圣火公司不是上述案件的当事人,也不是薛城区法院判决的案外债务履行人。涡阳圣火公司向薛城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薛城法院未对执行异议做出有任何回应和处置,而是直接转交公安局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违规民事案件刑事干预办案的行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判决后六个月不履行才能够考虑使用拒绝执行罪,而薛城区法院执行法官王泉涌在执行三个月左右,并且没有召开一次协调会就转交到公安局立案侦查,这就滥用职权,办的关系案人情案。 (7)2019年12月7日薛城区公安分局徐培华大队长与刑警二中队队长欧阳宝新以诱骗的方法把涡阳圣火公司法人张功民从安徽招来,并且以拒执罪羁押起来,逼供其承认拒执罪,否则不放人。8日宗锡晋私下要求见大宗集团和圣火公司的人,说如果大宗集团、嘉润公司、圣火公司承诺还钱就出具谅解书放了张功民,为了让张功民尽快出来,恢复企业生产,三家公司同意出具承诺书,然而宗锡晋拿到承诺书后立即翻脸不认帐,不给出具谅解书。就这样张功民的两个房地产项目被迫停工停产,几百名农民工到年底拿不到工资回家过年,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也造成极其不稳定的因素。张功民家人随后要求办理取保候审,徐培华和欧阳宝新不同意,说让张功民认罪还钱。迫于警方要挟12月23日张功民家人顶着停产停工的压力到处借钱,东拼西凑借够了981万元交到薛城区法院,法院出具了结案通知书,但是公安局仍然不放人,说让法院以公文的方式对公安局出具撤案文书,法院出具撤案文件后公安局还是不放人,而是直接又把该案件转交到当地检察院进行批捕申请。张功民所犯之罪不是恶性案件,符合取保条件,不允许取保就是徐培华和欧阳宝新滥用职权。目前陈清友已经放风出来,薛城区检察院是他的天下,谁都不要指望翻案。

通过薛城区法院和薛城区公安局合作办理的所谓“拒执案”就能够看出宗锡晋与当地司法机关的合作关系:不该在薛城区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薛城区法院仍然受理;在审理和执行阶段,薛城区法院明知嘉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宗兆宇有刑事案件在身,民事让刑事,但是薛城区法院无论在审理或执行阶段都无视该案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赶紧判赶紧执行,不到时间就转交到薛城区公安局;这是一条龙的服务,无缝对接;薛城区法院有几百上千的执行案件都不处理,偏偏挑出嘉润公司的案件优先处理,没有关系能这么处理吗?没有关系能处理的如此之快吗?后来嘉润公司才得知拒执案的三个申请人不是一般的人,他们也不是一般的关系。其中陈清友是薛城区检察院退休的老干部,曾任职副检察长,在当地属于高官,职位高能量大,社会关系复杂。宗锡晋是这些公职人员的“白手套”,专门替这些人进行非法经营的。从嘉润公司的吸收存款的花名单上我们看出,经宗锡晋介绍到嘉润公司放款的人员都不简单,其中陈庆友也是政法队伍的人员,刘瑾、陈丹、王维明都是公职人员。经宗锡晋介绍非法存款到嘉润公司累计870余万元,非法获利520余万元;而宗兆宇、宗锡晋通过往安徽圣火公司放高利贷(月息最低4分)获利近1300余万元,嘉润公司也没见到过这些收入,而是被宗兆宇、宗锡晋非法侵占。宗锡晋明知道嘉润公司不能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这是犯法的行为,但是他们明知故犯,有恃无恐,就是因为宗锡晋及其保护伞都知道,他们的钱不会少一分,他们手中有公权力,能够确保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在宗锡晋上述系列违法犯罪案件中,枣庄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德山、枣庄中院副院长陈召才都是宗锡晋钱权交易团伙的核心人物,并都获得不少的利益,也一直在动用他们在司法系统的人脉关系,利用他们手中的公权力,千方百计的为宗锡晋扫清掠夺他人财富的各项障碍。而宗锡晋是这些工作人员和所有案件的核心人物,他上蹿下跳,左右沟通,牵线搭桥替他们谋利益,而司法机关相关人员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心甘情愿大张旗鼓的替宗锡晋充当保护伞。

陈德山、陈召才、陈清友、陈庆友、王泉涌、徐培华、欧阳宝新、王维明、陈丹、刘瑾这些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宗锡晋的保护伞、知法犯法违反放贷,而后利用公权力进行非法收贷;严重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破坏政法部门的公信力,激化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的矛盾,破坏经济发展,这些人是社会的毒瘤,政法部门的败类。为了巧取豪夺民众的资产,这些官员和恶人们竭尽所能,将中国法律变成手中的玩物,将手中的权力变成自己非法生意的本钱,杀戮民众的大刀,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最丢民心的腐败。司法与恶人、贪官相勾结,正义彻底沦丧,人们有仇无处报,有冤无处申,社会黑暗,官逼民反。我们民众的希望在哪里?我们国家的未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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