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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中共腐败统治观察:黑龙江一镇政府食堂现熊掌 官方:食堂不对外营业

2019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96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金成文转自博讯网

    12月29日,公益组织“反盗猎重案组”发布消息称,日前,黑龙江执法部门接志愿者举报,打掉了一个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山货店,查获的野生动物有熊掌、熊胆、花尾榛鸡、猫头鹰、狍子等,而部分野生动物的存放地点是哈尔滨市通河县凤山镇政府食堂和车库中。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12月23日下午14时,通河县公安局接到志愿者举报称有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随后,执法人员将嫌疑人聂某抓获,并查获飞龙22只、熊掌4只、熊胆1个、野鸡1只、野猪肉1块及林蛙。另外,在聂某车库内查获狍子1只、野猪1只、鹰2只。
    

    知情者称,聂某的山货店距离通河县凤山镇镇政府仅四五百米远。除店内存货外,部分野生动物的存放地位于凤山镇政府大院内食堂和车库内。此前,熊掌一直存放在食堂冰柜中,后带到山货店冷库中被查获;政府大院的车库中放着野猪、狍子和猫头鹰。
    
    对于部分野生动物存放在凤山镇政府食堂、车库一事,12月30日,通河县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调查,存放野生动物的镇政府食堂、车库,在几年前就被转让给嫌疑人聂某。镇政府并不清楚聂某违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相关情况。目前,聂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
    
    12月30日上午,通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建军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志愿者举报当天,通河县森林公安抓获3名嫌疑人。经案件深入调查,警方随后又抓获了1名嫌疑人。
    

    胡建军表示,通河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经询问凤山镇政府得知:几年前,凤山镇政府就已将政府食堂承包给了嫌疑人聂某,政府大院内的车库也出租给聂某。镇政府并不掌握聂某在从事食堂工作以外的其他情况。但镇政府明显监管不到位,目前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启动问责机制,对凤山镇政府领导、后勤负责人等进行问责,很快会有处理结果,具体情况会对外公布。
    
    胡建军介绍,凤山镇政府食堂应该在使用,但不对外营业,仅供干部职工就餐。经了解,干部职工日常吃的都是普通饭菜,与野生动物没有任何关系。
    
    上游新闻记者拨打通河县凤山镇政府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于上游新闻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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