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须丰转自博讯网
我们是东方星苑小区全体购房户。西安东方星苑小区位于西安市东关正街,其中二期工程有三栋32层的商品住宅楼,开发商是西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具有政府背景。我们是从2007年起预购了东方星苑小区二期商品住宅房,预购时西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诺给我们交房后不超过半年给我们交付《房产证》。
西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是在2010年给我们交付住宅房的,本应在不超过2011年给我们交付《房产证》,至今超过承诺的交付《房产证》的期限8年多了,我们一千多户购房户仍然没有拿到《房产证》。预购房后我们才逐渐得知,西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当初建造并预售东方星苑商品住宅房时,应该办理的“五证”一个也没办到,属于违法开工建造和预售,不知政府的有关机构是如何审批、监管的?到现在为止,我们知道的情况,西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只办到了《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
为催办《房产证》,我们购房户上访、奔波了七八年了。2019年12月18日,我们近百户购房户到西安市碑林区政府上访,再次要求西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尽快给我们交付《房产证》。在此之前,我们已经集体到碑林区政府上访过四次,到西安市政府上访过四次。
全体上访的东方星苑小区购房户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