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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拆迁观察:一夜强拆三户引发行政复议,江苏如东县政府难辞其咎

2019年12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86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曹成杰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2月19日,本网获悉:2019年12月16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分别向顾旭、沈建华、刘晓明等三户强拆受害人分别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书》,称“你们以如东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于2019年12月8日向本机关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的行政复议机构于同12月10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们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存在申请材料不全的情形。请作如下补正:补充提交如东县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初步证明材料。”

这无疑给三家强拆受害人出了一道难题。2019年12月4日夜晚,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将在征地范围内的顾旭、沈建华、刘晓明等三户人家的房屋强行拆除。受害人报案,警方未出示受案回执。这三户人家无可奈何向南通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而南通市政府则要求这三户人家提交“如东县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证明材料。

对于深夜强拆民房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强拆者矢口否认,故要求受害人来证明谁是强拆实施者,是非常困难的。受害人只有报警,而警方却不处理。

如东县政府曾经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方案公告,而这三户强拆受害人恰恰在征地范围内,仅因未达成征地补偿协议而被强拆。奇怪的是,12月4号夜,三家的房屋同时被强拆,12月13日,如东县政府的网站将强拆所在地的土地挂牌上市。这意味如东县政府是强拆的最大受益者,故应当推定如东县人民政府系强拆行为的参与者或者指示者,对于强拆责任,如东县政府难辞其咎。受害人认为,不需要证明如东县是强拆的实施者,便可以推定其为强拆的实施者或者组织者。

如东县加大力度拆除中式建筑的老街,是为了建造住宅楼或者仿古建筑,开发旅游业。在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甚至于在诉讼期间,在夜幕的掩护下,一些房屋被偷偷地强制拆除。

顾旭、沈建华、刘晓明等三户强拆受害人对如东县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和补偿方案不服,已经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期间,他们的房屋被强拆。可见,如东县强拆之疯狂。为此,三户强拆受害人向南通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他们希望南通市政府能依法公正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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