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祥威转自:中华企业网
村官巨贪——触目惊心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 浏览次数:4907关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陶村乡楼子沟村占地搬迁补偿款去向不明联名举报被举报人:崔万存,原村副支书、支书,现任乡政府雇佣支书;刘满文,系楼子沟村前任村支部书记。村官腐败 滥用职权 以权谋私 贪污补偿事实如下:一、平朔露天煤矿扩大开采,楼子沟村被列入整村搬迁范围内,楼子沟村车队及外来车队,并且承揽了土石方剥离工程,村民大会宣布,给本村民每立方土0.2元补偿,结果至今分文未得到补偿,土地占地面积为11898.92亩,(高度40米左右)*0.2元=63461223元,此笔补偿款至今去向不明。二、楼子沟村2003年至2019年8月份,村委会账目公示,收入及支出情况,但收入款项数目不明确,支出费用为71189507元。请问一个村委会账目收入款项不明,但支出大于收入71189507元,有关部门对此疑点,能否给村民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吗?三、楼子沟村满达车队以楼子沟村集体名义办理车队合法有效手续,车队成立后,也有外来车队驻进楼子沟村,共同承揽土石方剥离工程,村委会让所有车队每年给村民发放点大米、白面,结果这笔费用出现于村委会账目支出233万元。既然车队答应发放村民大米、白面,为什么村委会账目中重复出现大米、白面款233万元。四、未利用土地3148.21亩,灌木地207.9亩,特殊用地18亩,集体耕地、林地434.21亩,居民地444.96亩,根据《山西省182号文件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已经2005年10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通过,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请问:楼子沟村未利用土地等补偿款,该笔款迟尺不给村民发放,此款哪里去了,村民人人有知情权、监督权。五、2003年至2019年8月份,楼子沟村集体办以经费支出情况如下:办公费用125万,租车费、加油、修车25万;招待费375万;干部误工费250万;烟、炮17万;避炮费收入136万,支出112万危房搬迁借居费20万;工作服28万;差旅费、交通费、庙宇费401万。2012年汇付文苑幼儿园赞助费及手续费20万;公墓、围墙16.7万;村委会装修21万,共计支出1322.7万元。请问:一个小小的村委会,如此大的一笔支出费用,以上每笔的支出费用,是否符合山西省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吗?此消费项目合法吗?举例说明:村里庙宇没有维修一砖一瓦,消费401万元,难道用欺骗共产党、哄骗人民群众的手段,继续腐败吗?六、楼子沟村集体财产如下:补偿款项不清,去向不明。敬老院、戏院、学校、大队、水窑、四城老窑、水泥路、蓄水池、水井等等,以上补偿款部分公示,部分未公示,但公示补偿数目不明确、不具体,请求相关部门能否对以上补偿进行具体数目公示,并对楼子沟村村民出示评估报告,给村民一个交代。七、楼子沟村2011年5月20日在开村民大会宣布整村搬迁移民,补偿清场费500万元,个别村民只领取过70万元,剩余430万去向不明,有视频录音资料为证。八、楼子沟村现乡雇佣支书崔万存,把村里移交账目上的580万挥霍一空,当支书不到两年,村民根本不明白580万元的去向,其次,露天煤矿给村里补偿借居费,崔万存虚报、假报村里人口数量300多人左右,套取国家补偿300人*4000元*4年=480多万元。崔万存的行为严重构成犯罪,请求依法对崔万存立案调查。综上所述:崔万存(系刘满文姐夫小舅子关系)、刘满文在当村干部期间,目无党纪国法,丧失了党性原则,胆大妄为,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给国家及村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有关规定,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崔万存、刘满文在当干部期间弄虚作假,用隐瞒、欺骗等手段,损害村民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均构成贪污罪,请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习总书记依法治国,扫黑除恶的今天,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举报引起高度重视,还村民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答复,所举报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承担一切责任。 楼子沟村村民网上举报2019年 12 月 5 日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料等)版权属百姓呼声所有使用,欢迎转载,须注明出处百姓呼声版权所有 备案号:晋ICP备19009721号-1 2019 12 06 中国权贵敲诈观察员:汤祥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