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林转自博讯网
2018年5月11日武汉中院对此案的所谓“开庭”,秦永敏先是三个法警架着,“开庭”不到10分钟,后休庭至当晚10:30才让我们律师离开法院,期间是变相软禁我们律师于法院,我们要出去吃饭,法院不让,称要等通知,继续开庭。第二天上午仍由二个法警架着拖进法庭,但秦永敏一言不发,精神状况极不正常。合议庭强行要开庭,并说秦永敏身体状况可以开庭。我们律师提出我们律师不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士,但从表面状况看秦永敏是处于昏迷状态,如要强行开庭,也最好是通过相对中立的医疗机构对秦永敏的身体状况进行医学鉴定。合议庭不予理睬,仍强行唱独角戏进行所谓的开庭。
今天上午8:00我们二个律师准时到武汉二看要求会见秦永敏,值班办事人先是告知:会见要请示领导,要我们等一等。等到9:30办事人明确告知我们说秦永敏现仍处于高血压状态,医生正在为他检查身体,后又告知要我们上午回去休息,下午或明天上午再来。等到10:40仍无结果,我俩就离开了二看。今天下午14:00准时到达二看,办事人又改口说要我们先给武汉中院打个电话。我们说律师会见当事人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为什么要给法院打电话请示?办事人不予答复!故今天下午仍未见到秦永敏!!
今天我俩虽未见到秦,但仍得到二个信息:
一是秦永敏仍处于高血压状态,医生还在为他检查身体,由此可以判断秦永敏“开庭”时的身体状况并非合议庭所说“是装的”(请注意:办事人是这样说的:秦永敏仍处于高血压状态)。我俩律师当时在与合议庭交涉是否继续开庭的问题时,我律师就向合议庭提出这个问题——我们不是医生,从表面看到的秦永敏的状况,在没有中立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我们既不能得出秦永敏是装的,也不能得出秦永敏真的处于昏迷状态;在此二种情况都有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如果你们合议庭仍然强行开庭,万一是真的,秦永敏因高血压产生的后遗症,或当场猝死在法庭上,这个后果谁来承担?!
二是我们下午去会见,看守所要我们给法院打电话。后我们去电原“开庭”时一直陪同我们的武汉市司法局的吴科长,吴科先是说帮助我们协调,第二次去电吴科时,吴科问我们交了辩护词没有?由此可见,不让我们律师会见,目的是借此逼我们律师为其非法开庭背书!!
秦永敏的辩护律师:刘正清 蔺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