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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 哈尔滨呼兰区14名官员被一锅端,均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3 )

2019年10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60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转自《决策》杂志

期间,殷广慧在铁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的女儿和在铁力林业局纪委工作的女婿又赶到现场,阻碍干警执法。 后来,公安局局长张某赶到派出所,在没有对殷进行酒精检测的情况下,让殷离开派出所等候处理。

 6月27日,经群众举报,伊春市纪委监委对上述5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的人还被刑拘。 ——就这么一件小事,就揪出来一家子违纪违法,非常讽刺。

这说明,过去的微腐败多,风险分散,腐败分子之间也许不需要合作;现在腐败的数量可能相对少了,但风险集中的程度也提高了。

正常情况下,有决策权的官员要“议价”,尤其是要向社会汲取资源,需要三个条件。 这三个条件,也是“保护伞”运作良久的基础。

 首先,必须在内部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在县及县以下的政治社会场域中,利益共同体的有复杂的内涵。 人们很容易在同事关系,业务关系,人情关系和市场关系中建立勾连,人们就容易借助这些复杂的网络关系不断增强各自的社会资本。

北京高院近日发布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中,第一例发生在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 该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涛在2004年至2017年间,先后纠集无业人员10余人,进行聚众斗殴、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

他们逐渐形成以陈海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对妨碍其利益和违背其意愿的群众蓄意滋事,随意殴打,致使部分群众不敢举报、控告。 今年5月,这位“保护伞”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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