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星转自凤凰网
文丨特约评论员 马亮
又是一年国际妇女节,每年两会会期都会碰上妇女节,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关于妇女权益的保护问题,强调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性别歧视是就业领域普遍存在的热点问题,也是长期存在且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不久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着重对招聘中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其目的在于为女性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保护妇女就业公平尽管进步明显,但依然需要继续加强。2016年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进一步激化,使得女性的就业焦虑要大于男性。在妇女节之前,媒体就报道一件侵犯女性就业权益的事情。吴女士休完十天婚假之后,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来发现怀孕,公司再次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网友评论当中,支持企业的不在少数,甚至有许多女性,指责吴女士的行为导致企业会用有色眼镜看待女性求职者,影响该公司未来对女性员工的招聘。
企业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并非毫无理由,而是有深刻的经济逻辑和社会根源。女性依法享受长达数月的带薪产假,企业需要为此而承担薪资损失、工作间断等方面的各类成本。
用人单位对女性求职者的就业歧视,既有市场竞争的原因,也有政府缺位的因素。政府部门不能把女性就业的社会成本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去无偿承担,这种转嫁成本的做法既无助于解决性别歧视问题,也会使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难以奏效。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7年,中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5%。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中心组织撰写的《201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目前中国女性劳动参与率约为64%,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50.3%)。
然而移动互联网招聘平台BOSS直聘发布的《2019中国职场性别差异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女性平均薪酬为6497元,薪酬均值为男性的78.3%。不弱于男性的劳动参与率,却无法享受到与男性等同的薪酬收入,中国男女性别差距鸿沟依然明显,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8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中,中国在全部144个国家中仅排名103位。
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问题并非中国特有,按照《2018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的数据显示,以目前的速度,实现职场性别平等需要202年。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平等是需要全世界的共同努力。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之所以用人单位不敢、不想和不能对女性求职者说“不”,就在于法律法规对就业歧视的规定非常明晰,企业违规的成本很高,使用人单位不敢越雷池一步。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为女性求职者提供大量辅助性的支持和指导,使女性求职者可以正当维护自身权益。
政府应为企业用人解除后顾之忧,降低企业用人成本,特别是不能让保护女性就业和坚持性别公平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吃亏倒霉,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结果。在两会上,妇联界委员联名提出,出台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激励政策。给予生育的女职工所在企业一定补贴的财政优惠政策,给予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减税优惠政策,应建立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处理机制。当积极延聘女性求职者的用人单位从中不吃亏,甚至可以因此而获得收益时,性别歧视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性别平等的口号不能只是体现在付出上,而在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方面,妇女就只能顶一小半边天了,而在家庭事务,生育责任,抚养子女等方面又要顶一大半边天。只有首先实现了女性在就业领域的平等,从经济上使得女性获得独立的机会,才能进一步推动女性的人格、精神的独立,实现性别平等。
中国民主党中国女权问题观察员 宋晓星
2019年10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