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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腐败观察:河南冤案全国第一:洛阳公安官商勾结又制造一桩冤案

2019年10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132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朱春峰转载天涯社区

2011年12月1日,洛阳市公安局经侦第3支队大队长邓川江(警号027121)带廛河区派出所焦社钦、崔建坤警官将我店手续齐全、进货渠道正常的酒强行扣押(扣押18个品种1014件),对外公开声称我店卖假酒,当时我要求工商部门和商务局酒类办介入调查,遭到办案警察的拒绝。我向警察询问有没有证据,警察说没有证据,有人举报所以直接扣押。就这样,洛阳市公安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单凭个人举报,就认定我卖假酒,公开对外宣布并强行扣押。之后2011年12月5日和2012年1月6日出两份鉴定报告鉴定6个品种567件为假酒。另外12个品种452件酒没有鉴定就直接退还,实际退还372件,还有80件不知去向。我认为鉴定报告漏洞太多,但警察既不调查报告漏洞,也不追究假酒的来源,不经调查就认为涉案金额不够,急于移交工商局做销毁处理。
这次的事件中,举报我的人名叫刘定冰,是洛阳市北大仓酒的经销商,主要经销三年五年等几个品种,我主要经营一品系列,他是我生意上的竞争对手。而我被认定是假酒的那几个品种,正好是跟刘定冰经销的品种有价格冲突。我举报到省厅之后,廛河区警方曾几次联系我协商解决此事,双方谈话中,我了解到,举报人刘定冰之所以到廛河区派出所报案,是因为廛河区派出所的领导刘书正跟刘定冰同是偃师马庄人,刘书正此人活动能力比较强,他意识到廛河区派出所是无权处理偃师的事,所以凭自己的关系网让洛阳市经侦3支队参与了案件。原计划警察是强行扣押酒之后,刘定冰弄一份鉴定报告,然后直接转工商销毁,酒只要销毁了,就什么也说不清楚了。我当场向警察拿出我进货的单据,证实涉案金额绝对达到立案标准,要求追查酒来源,警察为难的告诉我,领导说了,不让追查酒的来源。悲哀啊,只要有钱,警察就能沦为个人打击报复的工具,证据齐全照样投诉无门。
我打电话到厂家,询问鉴定报告的事,厂家质检部的告诉我,厂家只对来样负责,送样那6瓶酒,确实是假酒。我拿出进货单据、供货商的三证和代理资格证,要求厂家打假,厂家管理部的人说,供货单位确实是厂家正规的销售部,根本没有问题,你们河南洛阳那边先强行扣押,然后再给你送样出鉴定,中间肯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们先查本地那边的吧。
我曾经上告到省厅、北京公安部,但给的统一答复是,厂家鉴定报告证实,酒确实是假酒。我要求立案查假酒来源,公安局统一回答是,涉案金额不够,不予立案,只移交工商销毁处理。


这是警察给我的第一份鉴定报告,12月1号酒被扣押,12月5号就出了报告,从河南送样到黑龙江,速度没这么快吧,并且连厂家质检员签名都没有,印章也模糊不清楚,难怪5号出的报告,一直不肯把这张鉴定给我,还是我告到郭丛斌书记那里,12月23号不得已才给我的


第2份鉴定就好多了,起码印章清楚,质检员签名也不是机打了,警察同志进步很快嘛

进货的随附单

进货的随附单

卖了一年多,随符单很多,不能一一上传,就这几张,大家可以看到,涉案金额绝对够立案的了,可警察同志为什么不敢立案呢
厂家盖红章的三证、供货商的三证、代理资格证全都有,发不上来,图片数量超了
这么多证据,手续齐全,结果被假酒了,河南警察太强悍了,我找媒体曝光,记者同志一听说跟警察打交道,不敢采访,具体原因,你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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