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成文转自博讯网
上游新闻注意到,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年底前在全省集中开展惩治恶意举报行为活动,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至少通报了不实举报典型案例10批次,涉及38起。今年3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还出台《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建立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机制。
9月26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了解到,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监委对呼兰区兰河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春华诬告陷害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王春华为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先后两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致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诉,手段卑鄙、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经呼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春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王春华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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