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鹏转自看中国
我是山东烟台栖霞市栖霞镇的一名山村代课教师,我叫邴秀娜,1965年1月9日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1984年高中毕业后通过招考形式,我从事了教学工作。那时教师地位、工资都很低,偏远山村的复式教学压力大,公办教师无人愿去。
当时我每月的工资只有三十元,不及同等公办教师工资的五分之一。但我工作的非常努力,教学成绩在全县名列前矛,总希望有一天成为一名正式教师。为此,我常常把别人用在吃穿上的费用省下来,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先后获得中师毕业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大专文凭等。在全县开展的小学语文知识竞赛中,我获得优秀辅导奖,曾多次被评为镇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最令我遗憾的是,1986年我参加全国成人函授考试录取后,教育局领导竟禁止我去函授,理由是小学教师有高中文凭就行了。为此事我咨询过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可不知为什么没有回音。到了1989年,栖霞教育局又下发通知,有大专文凭的代课教师可转为民办教师,得知这一消息,当时我真是欲哭无泪。
1995年署假期间,栖霞镇政府下达红头文件,以"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由,以本镇教师"超编"为借口,将我们全部"清理清退",当时栖霞镇共有十九名代课教师被迫离开学校,而这时,我们大都为山村教育工作了十几年,长的达二、三十年。当局真的是因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超编"辞退我们的吗?这只不过是为其粉饰受贿罪行而打出的幌子!
因为他们"清理清退"了我们十九位代课教师,却又安排了二十二名人员进校,其中竟然有不懂教学的厂矿工人。同时,还从辞退的代课教师中又返骋了六人,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栖霞镇位于城区,据有知情人说从外乡调到城里来,每人需二万元。这个数字或许有待查证,但这种人员进出过程中,尤其是厂矿工人进校,其中的行贿受贿是路人皆知的事实。
他们在规定中用了"清理清退"的字眼,这既无视了我们的贡献,又严重污辱了我们的人格!我们是犯有什么不可宽恕的罪行,还是一堆垃圾需要他们来"清理清退"吗?"超编"是我们的罪过吗?难道《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中有这样可以随便清退教师的规定吗?现在农民工、合同工等的合法权益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为什么我们这些代课教师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呢?
当年我虽然被返骋回了学校,但白白地干了三、四年,于1999年再次被辞退,"干净利落"地回到了家中。我从十八岁开始参加教学工作,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山村教育事业。在校任教时,政府就对我们这些代课教师进行歧视。1985年、1987年、1989年,我县有三次考转民师的机会,但栖霞教育局剥夺了我们这些代课教师参考的资格。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一次省教育厅来栖霞调研,时任校长牟振军竟禁止我们承认是代课教师,否则每人罚款一万元。
我们不能就这样白白地被辞退,我们从教一、二十年不能没有一个说法,我们感受到太亏、太屈、太冤,我们开始了上访维权,但上访让我们付出了更大的代价。2007年11月26日,我们上访到省委信访处时,当地政府脑羞成怒,将我们十三名上访教师用警力,连拖带打逮回栖霞后关在栖霞西城曾经关押法轮功成员的黑屋里。我这次被关的时间最长,达四十三天。在这四十三天里,我们完全失去了自由,手机被没收,家人被禁止来探望,一餐不得超过二两,不准离开屋子,不准晒太阳,不准跟看管的人说话,不准在屋里走动............连洗头讲卫生的权利都没有。
最让我难忘的是被关押到第十七天时,公安局不知从哪儿得到假消息,说我以假名诈骗别人钱财,又将我关在四面不透风的空屋子里,在那大雪纷飞的夜里不准我睡觉,让我站着。他们轮班。把我折磨了两天两夜,冻得我站都站不住了,寒冷饥饿加上两天两夜没有合眼,那一刻,我想到了死............看管我的四个人束手无策地难过地流下了眼泪,其中一个是我的学生,名叫孙春燕。
2008年元旦,我是在别人的监管下过的,没有美餐,更没有亲人,俨然是一个囚犯,但不管怎么样,我没有忘记1月7日是我父亲----一位离休老校长的八十大寿,我哭着求看管我的领导,跪着求公安局长,让他们放我回家给父亲祝寿。最后,在我弟弟担保的情况下(我弟弟是栖霞庄园的一名教师),在交了3200元的罚金后(没有任何收据),我才走出了那黑压压的围墙。
出来后,我还是没有人身自由,2008年春天,他们把我弟弟调到翠屏区一中专门看管我,不让我再上访。至今我手机被监听,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没有一点人身自由。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们,偏偏奏出了不和谐的音符,我们真希望有人能还我们一个公道!还我们这些为山村教育事业奉献了青春而又被无端"清退"的离岗教师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