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秀芬转自博讯网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8月24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谭凯
(参与2013年8月23日讯)昨天,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在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给予了被告人充分的辩护权利和自由,广大网民通过济南中院的微博实时地看到了昨天庭审的情况。
实事求是地说,犯罪嫌疑人“薄熙来”昨天在法庭上的临场表现极为出色。他在上午的庭审中对唐肖林的证言进行了辨解,当庭翻供,承认在对中纪委的讯问中违心地承认“受贿”,表示只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表述了受到“上面的压力”和“明确的诱导”,现在不承认有这回事,“脑袋里一片空白”。在下午与徐明的当庭对质中,薄熙来连发21问,而徐明回答13个“没有”,形成了极有利于嫌疑人的当庭证供。但今天情况出现了变化,济南中院不再发布庭审既时信息,取消了实时动态的文字微薄播报,难道又想掩盖庭审真相,不让人民对薄案审理有知情权?
我看了看济南中院的微博,今天不再有昨天那样的法庭控辨双方实时文字记录,更新的微博不再有庭审具体内容,只有法庭动态简报。看来当局不再允许薄本人直接发声了,不再允许文字直播了。济南中级法院这么做,让我这个不挺薄,不反薄的人,也觉得司法实在不透明。而同时23日官方媒体的文章都出来了,法制日报下的法制网刊文:“旁听律师:薄熙来触犯国法 “赖是赖不掉的””,“ 被告人薄熙来否认收受唐某某贿赂 专家:证据确凿”, 央视网刊文“薄熙来承认有几千万资产 法国有别墅。刚刚又看到博讯最新消息:“薄熙来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不知道此消息是真是假。唉,就是直接枪毙也要让人说话嘛。昨天一天直播,今天一天秘密,昨天让薄说话,今天不让薄说话,如何能让天下人对后面的法庭判决心服口服呢?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由于法律成为了阶级斗争的工具,国家的司法权掌握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控制之下。法庭的审判很容易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法院不可能真正独立审判和中正中立。我们追求的“社会主义宪政”,它要求“党在法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内的政治斗争与党外的政治斗争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宪政的框架下去解决。我们希望法庭对薄熙来的审判能公开、公平、公正。 检察院要独立地行使法律检察权,辨护人能自由地行使辨护权,法庭的审判能保持中正中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正义地进行判决。控方代表倒薄,辨方代表挺薄,这本身就是国家司法所允许的。那些挺薄派和左派如果真想为薄争取公平合理的司法对待的话,他们不应该反对宪政,而应该支持宪政和政改。因为只有实行“人民民主宪政”才能保证法庭审判的中正中立,保障控辨双方的合法权力,保障每一个公民都得到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只有实行“宪政”才能让犯罪嫌疑人既公平合理地接受法律的审判,也保障被告人的公民权利和基本人权。
我们反对共产主义,提倡在和谐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人民民主宪政,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国家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法的精神是正义和公平,希望法院能保持中正中立,及时公开薄案庭审全部文字记录,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不管是倒薄派,还是挺薄派,最后都必须听从国家司法的公平正义判决,遵从宪法的国家意志。这也就是我们所共同追求的“社会主义宪政”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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