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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去年就业人员总量达7.76亿
报告显示,城镇新增就业连续6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201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总量达7.76亿人。
“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张春贤说。他提到,2013年以来,共帮扶约3347 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36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21万去产能职工得到妥善安置,31万余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高校毕业生离校初次就业率连续6年超过77%,年底总体就业率超过90%。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就业逐步改善。
张春贤说,2012年以来, 我国16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年均降幅达382万,2018年60岁及以上人口首次超过15岁及以下人口。目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有近9亿人,预计到2035年仍将有8亿劳动年龄人口。
“新成长劳动力人数多。”他说。数据显示,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834万人,中职毕业生496万人,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人员约169万人。“综合起来,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有1500万人左右、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万人左右。此外,还有数量较大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量压力不减,对落实法律和实现法律目的形成不小的挑战。”
报告提到,我国就业存在明显区域差异。在东部地区,劳动力需求大,失业率较低。在东北地区,因资源枯竭、去产能、国企改制等造成的就业压力较大,人才流失比较明显。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和转移就业较多。
张春贤提到,由于全国各地人才竞争激烈,人才落户、购房等优惠政策不同,导致就业吸引力不同,欠发达地区仍然面临着 “引进难”“留人难”的问题。
“有活没人干” “有人没活干”
“公平就业环境有待优化,就业歧视仍然存在。”张春贤说,执法检查发现,就业歧视问题还在一定领域存在,社会普遍关注。
报告提到,用人单位招录未婚未育女性和残疾人意愿低。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公开表示男性偏好,或者增加限制女性、残疾人的就业条件。
报告提到,妇联调查数据显示,在职场遭遇性别歧视时,受调查女性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仅占 2.4%。由于招录环节的受歧视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受歧视问题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没有将就业性别歧视列入监察事项;跨区域招聘的性别歧视因属地化管理,相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无法履行监管职责。”张春贤说。
报告显示,技术技能人才严重短缺。2018年,技能劳动力占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2%,高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重为6%,技工求人倍率一直在1.5 以上,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始终在2以上的水平。
张春贤说,低端岗位市场用工条件与劳动者期望值不符,难以满足劳动者对高质量就业的期待,吸引力不够,导致“有活没人干”和 “有人没活干”并存。
灵活就业统计监测存在盲区
报告显示,新业态蓬勃发展,催生就业新渠道新形态新问题。
“就业形态变化促使劳动者转岗频率加快、就业周期缩短、就业地点分散,就业稳定性不强。”张春贤说。
此外,通过直播、短视频、社交软件等进行商业活动人员、网约车司机等是否属于现行法律调整范围尚无明确界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相应的就业管理服务、用工制度和社保政策等还有很大完善空间。
报告显示,对以 “粉丝经济”为代表的灵活就业统计监测存在盲区,相关数据还不掌握。从执法检查看,由于适应新业态能力不足,有的对新就业形态规范不当,导致就业活力和潜力还没有完全释放。
报告建议,经济增长是扩大就业的基本保障。2019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09万亿,同比增长6.3%,为扩大就业奠定了经济基础。
“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尽快完善就业促进法规体系。”报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