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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观察: 花123万买了一套产权40年法拍房 40年内都无法住?

2019年08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31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董须丰转自博讯网

@红星新闻【花123万买了一套产权40年的法拍房40年内都无法住?】去年12月30日,成都市民刘正坤在淘宝网上花123万拍下了一套法拍房,这套房子面积256平方米,产权40年,但这套房子已被原房屋所有人李娟出租了40年,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40年产权期內,买房人刘正坤都无法行使该房的使用权。8月14日,刘正坤诉李娟、李浩宇、刘畅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在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李娟认为,刘正坤明知有人租赁而购买,应该自行承担责任;而刘正坤认为,李娟的租赁合同是虚假的,利用“买卖不破租赁”法律原则逃避法律惩罚。据悉,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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