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检察日报
记者4月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副校长高虹(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鹤岗市检察院向鹤岗市 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鹤岗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高虹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富裕县委副书记、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 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闫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