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姣丽转自一財网
丁羽心如何成为铁路系统最大腐败掮客
丁羽心(又称丁书苗)
12月16日,博宥集团法定代表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腐败案关键人丁羽心(又称丁书苗),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被处罚金25亿元以及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法院开出如此之大的罚金数额的案例,并不多见。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围绕这一数额,实际上与丁羽心所控制公司进行非法经营有关。非法经营则是指丁羽心利用刘志军等铁路系统高官权力,扮演贪腐“掮客”,以高铁建设招投标项目和车皮生意为主,非法牟利的行为。
被称为铁路“一姐”的丁羽心,也成为铁路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贪腐掮客”。
车皮生意
在铁路系统的系列腐败案件中,因为“车皮”而落马的官员不在少数,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副局长马俊飞等人均与此有关。
司法材料显示,2004年至2011年间,丁羽心通过刘志军,为自己及亲属等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牟取了巨额非法利益。
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即是“车皮”。
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内蒙古和山西等地,经营煤炭的企业,如何获得铁路车皮计划,成为一家公司能否迅速获利的首要因素。而在封闭的铁路系统内,车皮计划则被垄断在少数权力者手中。
相关资料显示,丁羽心在车皮方面的主要犯罪过程集中在呼和浩特铁路局。业已披露的案情包括,2004年~2010年,刘志军安排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协调呼市铁路局,帮助丁联系的公司安排车皮计划。2007年至案发,根据刘志军授意,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帮助丁及其子安排车皮计划,丁羽心将所获车皮计划倒卖获利以及利用所获车皮计划从事煤炭经营获利数亿元。
知情人告诉本报记者,丁羽心控制车皮的主要途径是由刘志军协调,而后由地方铁路局下达给丁羽心公司指标。在指标下达后,丁羽心公司一方面倒卖给其他需要车皮计划的公司从中牟利,另一方面则是将这些计划用于自己直接从事的煤炭运输业务。
高铁生意
司法材料显示,丁羽心除了对高铁广告业务的控制外,还通过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等方式获取暴利。
轮对为高铁列车的最核心部件之一,列车的驱动、运行和制动均与轮对有关。
资料显示,2006年,原铁道部批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博宥集团和博宥集团旗下的中昶投资,共同出资组建了智波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中昶占40%股份。2007年,智波公司与意大利LUCCHINI公司组建合资企业智奇,建立了当时中国唯一一家高速动车组轮对生产和检修基地。智奇注册资金1.5亿元,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其中智波公司占75%,外方占25%。作为博宥集团实际控制人的丁羽心,由此成为智奇公司的大股东之一。
2006年,正是刘志军授意下,丁羽心开始介入高铁轮对项目。按照约定,丁参与成立合作公司后,不出资但要控股。此后,刘志军安排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等人签发了相关批文。
之后丁羽心等人还介入了高铁的衍生产业。在刘志军授意下,2008年,丁成立高铁传媒广告公司,独家获得高铁车站LED屏等广告业务。2010年,刘志军借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之机,安排张曙光要求赞助企业将1.25亿元的赞助费打入该公司账户。
丁羽心在开庭过程中交代,她实际上也不知道这些钱是怎么赚取的,只知道不断有大笔资金进入自己公司的账户。
权力掮客
卖过鸡蛋、开过饭店的丁羽心,最初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自己的结局。
而她最主要的发家方式则是扮演权力掮客。
除了介入车皮计划和高铁项目外,司法材料显示,丁羽心于2007年~2010年间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羽心通过获取原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
实际操作过程是,丁羽心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3.8%收取“中介费”。郑朋、胡斌二人与投标企业协商时,往往在丁羽心的抽成基础上添加自己的收益预期,然后报价。
在上述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刘志军为53个直接或间接打过招呼。
丁羽心等人在其中扮演了典型贪腐掮客。一方面通过刘志军等人手中的权力,影响和直接干预有关铁路项目;一方面,从中收取巨额中介费用;最终,丁羽心及其公司则称为刘志军等人的“钱袋子”。
刘志军等人通过丁羽心公司控制的大量资金跑官捞人、肆意挥霍。而最终,刘志军等人的落马也正是缘于此。
审计署发现,2009年至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工程承包商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以“中标服务费”等名义转给丁羽心等人控制的多家民营企业。之后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中纪委查处。
根据这些线索,中纪委将涉及几十人的铁道部系列案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