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健转自国际资讯在线
文章来源:法律与生活
导读:
2018年8月29日凌晨2点钟,天津市东丽区军粮镇刘台村发生了一起强拆事件。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坚称是有关部门对“一处合法的办公楼及厂房进行强拆”,而事发地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则称“被拆除厂房未取得立项审核、规划等合法手续”且拆迁过程中不存在暴力行为。
那么,这起拆迁事件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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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厂房是怎么建起来的
刘台村化肥厂,曾坐落在天津市东丽区军粮镇刘台村。1994年5月8日这天,刘台村村民委员会和天津市军粮镇刘台农工商联合公司一道将刘台村化肥厂转让给了时任该厂厂长元先生等人。
2006年1月6日,刘某华夫妻以妻子陈女士知名购买了刘台村化肥厂。因房屋年久失修,他们夫妻对厂房进行了翻修。翻修后的厂房,成为一座总面积200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
据刘某华介绍,楼房建成后,一楼当厨房、餐厅、库房用;二楼用于会客和娱乐;三楼为办公区和收藏室。
双方描述的强拆过程
刘某华将厂房的强拆过程描述为“非法暴力强拆”。以下是他的讲述的强拆过程——
2018年8月27日傍晚,我第一次接到刘台村村主任的电话,通知我第二天早晨到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商讨我厂区的拆迁事宜。
8月28日上午7点,我准时到达军粮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一间办公室内。当时,参会人员有东丽区拆迁办王副主任、街道办事处崔副主任、街道拆迁办宋主任、刘台村村主任王某等人。会议整个过程中,参会领导既未向我宣读拆迁的相关政策,也未提及对厂区补偿的具体方案及金额,只是一味地说先拆了,之后再谈补偿。最终,因为我坚决不同意,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散会后,我于8点钟驾车赶到厂区。这时,厂区已被大量头戴防爆头盔,手持防爆盾牌、棍棒,全副武装的安保人员包围了,并对厂区附近道路进行了封堵。
当时,我有一种开车撞入人群的冲动,转念一想我在部队受党教育多年,并且是一名老党员,不能给国家和政府造成重大影响,所以放弃了这种念头。
当天下午,我一再恳求军粮城街道相关领导,给我一天时间,让我自己打包贵重物品及重要资料,均遭到拒绝。
2018年8月29日凌晨2点钟,军粮城街道安排多台挖掘机,连夜对厂区进行了强拆。
军粮城街道认为,“强拆厂房属于合法建筑”不属实。在一份文件中,军粮城街道办事处表示:“军粮城街道与刘某华本人达成搬迁及拆除厂房意向”。
对军粮城街道办事处这种雨自己观点截然相反的说法,刘某华坚决不予认同。
强拆行为中待解的疑问
据刘某华介绍,时至今日,2018年8月28日是他本人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与军粮城街道办事处谈厂区拆迁事宜。直到目前,军粮城街道也没有任何人和他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对此,他的心中“充满疑惑”。
“为什么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被强拆的办公楼和厂房先行评估或定价?为什么要对我厂区进行非法暴力强拆?为什么不同意当事人自行拆除、打包、搬运办公楼内贵重物品及重要资料?”刘某华在一份投诉材料中写道。
这起当事人和有关部门说法截然相反的强拆和对财物的搬运事件,孰是孰非尚无定论。
据了解,被拆迁后的厂区及周边区域均用彩钢板围上,有多台挖掘机在内作业、也有大型工程车将好土拉走,再往地下埋入疑似建筑垃圾的物资。(文/刘建华)
中国民主党天津社会不公正观察员 孙健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