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恒转自:民生观察
[组图]山东禹城棉纺厂暴力拆迁殴打住户致昏迷不 |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10-30 11:24 |
民生观察工作室获悉,今天(2009年10月30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棉纺厂发生暴力拆迁伤人事件,一名房主上午被打致昏迷不醒,正在医院抢救。 据了解,事件的发生地在禹城市棉纺厂的棚户住宅区,今天被强拆的两户是该厂职工张涛和安吉山家的房子。据上午正在守护张涛的安吉山告诉民生观察,今天上午九点多,棉纺厂一、二十名拆迁人员突然来到他们两家门前,将人强行赶出后即进行强拆,根本不管房中的物品。在这一过程中,独自一人在家的张涛表达了抗议,结果遭致拆迁人员用砖头等袭击,张涛当即被打倒,被紧急送至禹城市立医院后,到上午十点左右张涛还处在昏迷中。 安吉山上午在电话中哭着对我们说,他和张涛二家房子已被推倒了,家中的所有物品,包括电话、床、被子、钱全部被埋在里面。安吉山说:“强拆人员在拆迁时,威胁他们说,现在全国都解放了,还怕你们这些拆迁户”。 据该厂的维权人士王萍女士向民生观察介绍,禹城市棉纺厂棚户住宅区共有960户,绝大部分人在当局和工厂用株连(利用有工作单位的子女、亲属给拆迁户施压,不搬就让子女、亲属下岗、停职)等方式的情况下搬了,现在棚户区内还有八、九户拒绝签字搬迁。住户们说,他们收入低,每月只有几百元工资,可房子被拆后,他们的安置房价达每平方米2200元左右,比当地的经济适用房还要高500至700元。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棚户区拆迁户表达了不满,就在前天,禹城市的大街小巷贴满了一份名为《告禹城棉纺厂职工和社会各界朋友书》的传单,传单指棉纺厂的拆迁不符合国家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2009-10-30附《告禹城棉纺厂职工和社会各界朋友书》: 尊敬的棉纺厂职工们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您们好 禹城棉纺厂的拆迁是典型的棚户区改造,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必须做到政策优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 1.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国务院305号令,第三张22条、23条。2009年8月5日) 2.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助费(国务院305号令,第三章31条,2009年8月5日) 3. 拆除国有土地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房屋面积低于建筑面积46平方米(房产证登记面积)被拆迁人要求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建筑面积46平方米和该区域评估均价进行货币补偿,要求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原则上就地提供相应面积(不低于46平方米)的安置房。(德政发{2009}10号) 4棚户区改造主要针对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户型90平方米以下为主。(2009年7月17日,{中国房地产}) 5棉纺厂的棚户区改造每平方米比经济适用房价格还要高出500元----700元,禹城经济适用房好楼层每平方米1480元。 由此看出棉纺厂的拆迁不符合国家政府有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