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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连迫害观察

2019年07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1415字 ⁄ 字号 中共株连迫害观察已关闭评论

乐恒转自:中国新闻网

“拆迁株连”的老路注定走不通

2008年01月11日09:26[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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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有的人被停职,有人被威胁停发工资,一些低保户被告知,如不配合拆迁将停发最低生活保障。江西丰城市的“拆迁株连”,很自然让人联想到三年前湖南省嘉禾县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拆迁运动”:为帮助一家房地产企业搞商贸城开发,嘉禾县政府专门出台规定,要求公职人员负责各自亲属的拆迁工作,如不能够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拆迁,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全县一度有160多名公职人员受到牵连,有的因“工作不力”被调离,有的甚至被迫与配偶离婚。虽然我们不知道丰城市在决定实施“拆迁株连”政策之前,是否就当年嘉禾县的“拆迁运动”组织过专门的调研和学习,但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他们的做法几乎就是“嘉禾经验”的翻版,在有的环节上更是加以“发扬光大”,让人不由得顿生历史轮回之感。

  简单地讲,从三年前嘉禾县的“拆迁运动”,到现在丰城市的“拆迁株连”,包括其他有些地方也实行过(但力度一般不及嘉禾、丰城两地大)的类似政策,主要在两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是政府权力介入了不该介入的商业拆迁。丰城市进行“老城区改造”工程包括5个项目,其中只有一个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他4个均为商业开发项目。按照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但丰城市正式成立了由一名副市长挂帅的拆迁指挥部,“在拆迁过程中,都没有看到开发商的出现,而全是政府用行政手段在推进”。政府部门完全不像是在依法行政,而差不多已经沦为了开发商的“打工仔”。另一个问题是,政府部门既动用行政权力,“形成强大的政治、社会和舆论压力”(丰城市交通局一名负责人如是说),胁迫被拆迁人屈从不合理的补偿条件,粗暴地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又采取“组织措施”,迫使有关公职人员为拆迁工作效力,粗暴地侵犯了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两者都属于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为形成对“不合作分子”的高压态势,丰城市挂出了“严厉依法打击一切蓄意破坏老城区改造的人和事”的警示标语,与当年嘉禾县提出的那句著名的口号“谁影响嘉禾一阵子,嘉禾就影响他一辈子”一样,都带有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意味。行政权力滥用到了这种地步,“依法”之说只能是一个笑谈。

  前人之事,后人之师,“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三年前轰动一时的嘉禾事件,最后以湖南省政府和国家建设部联合进行调查,查明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事件”,嘉禾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等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严肃处理而告一段落(2004年6月5日《人民日报》)。今天,《物权法》已经正式实施,公民私有物权受法律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中央推行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各项举措进一步落实到位,如果有哪个地方还要大张旗鼓照搬三年前的“嘉禾经验”,这一方面表明,这个地方的有关领导大约并不知道《物权法》为何物,因此严重低估了公民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他们只注意学习了嘉禾县的“经验”,而忽视了更应该吸取嘉禾县的沉痛教训。另一方面,人们大约也不难预料,这个地方滥用行政权力大搞违规违法拆迁,其结果将不会比嘉禾县好到哪里去。文/潘洪其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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