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允转自博讯网
我呼天抢地!彩虹街、荔湾区信访局、广州市信访局为什么不敢召开和长期拒绝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三十五条规定“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为什么长期拒绝广东省信访条例第四十五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国家机关可以根据需要举行信访听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信访事项应当举行信访听证”。
第四十九条“复核机关可以按照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广州市信访局为什么违反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广东省的信访条例第四十五以及四十九条规定,不经过信访听证就把彩虹街‘’荔彩信字(2018)1120‘’号处理意见、荔湾区信访局“荔府函(2011)51号”复查意见、广州市信访局“穗府复查复核(2011)192号”这些无中生有、私自编做冤枉我的欺骗上级领导的复查复核处理意见向社会公示,做成任何信访部门不受理我的合理上访诉求。你们暗中收受西郊村钱财不单不公平正义无中生有编做假材料诬陷我的三级答复是单方面之词,你必需按照国家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经过信访听证,让我说明事实真相、让我有说理的平台、让我向社会控诉村干部以权利用两个协力公司以100万元强买断村集体7亿多元的财产、让我向社会控诉西郊村干部以权永久抡去贫困社员的土地和股份留存他们的子孙后代的事实。我大声疾呼、呼天抢地按国家、省的信访条例规定召开听证会让全社会人民评理。.我大声疾呼、呼天抢地广州市信访局要经过听证会才能向社会公示。我大声疾呼、呼天抢地还我土地、还我股份。我大声疾呼、呼天抢地还我人身自由。西郊村干部为了永久抢夺我的土地和股份用4万多元一个月给彩虹街买凶。无法律批文无限期关押无罪76岁公民黄启平有罪。我是全国被无罪关押时间最长的访民,最近一次由2016年5月26日至今已三年多了,还在无限期关押之中他们准备关死我,这同买凶杀人有何区别,这是中国人民大災难,今天无罪关我黄启平明天可以无罪关押张三李四······彩虹街综治办负责人胡汉生、西郊村书记李有坚和刘存治公然违反宪法、全国所有的法规以及广东省信访条例第六十二条“信访人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不得限制和变相限制信访人的人身自由,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七十四条(十)干预阻撓信访人合法信访活动,限制变相限制信访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打击报复信访人应追究法律责任。我呼天抢地以上维护访民利益的法律为何被残踏?这些法律那个部门监督执行?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