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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拆观察:浙江温州农村拆迁案例:宗亲祠堂被街道办强拆

2019年06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86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郑路路转自www.zhaoj148.com
【案例索引】温州市某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浙XX行初XX号
  【原告】吴先生7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魏巍律师、陶朦朦律师
  【被告】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吴先生7人及其吴氏宗亲在温州市某村共同拥有一处祠堂,吴先生7人是经吴氏宗亲共同选举的祠堂代管人。该祠堂始建于明嘉靖年间,于1999年经吴先生7人在内的吴氏宗亲筹资修缮,最终形成规模宏大、结构保存完整、雕工精细的古色古香的建筑,是该村吴氏家族的精神和文化纽带。2018年4月,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这一祠堂被某街道办工作人员强制拆除,祠堂瞬间变为一片废墟,祠堂的物品也随之被掩埋,财产损失巨大。祠堂被强拆,吴先生万分痛心,遂与其他代管人协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宗亲的合法权益。于是,吴先生等人北上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沟通后,随即将维权事宜委托给魏巍、陶朦朦两位律师。
  【办案掠影】
  两位律师认为,某街道办强拆的吴氏祠堂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其强制拆除祠堂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旋即协助委托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某街道办拆除原告吴氏祠堂的行政行为违法。
  然而,一审法院认定被强拆祠堂与吴先生等人没有利害关系,驳回了委托人的起诉。京平律师知道维权很难一帆风顺,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收到一审判决后,立即指导委托人提起上诉,庭审中,两位律师进行了充分地举证,证明吴先生7人作为吴氏后人与祠堂被强制拆除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并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二审法院作出裁定认定了委托人与祠堂被强制拆除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并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中,律师指出被告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暴力强拆吴氏祠堂,缺乏事实依据、职权依据且程序违法,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
  【尘埃落定】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被告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4月17日强制拆除吴氏祠堂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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