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莲植转自大纪元新闻网
【大纪元2018年01月16日讯】早前落马的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前区委书记吕福春再爆丑闻。日前官方信息显示,吕福春曾让情人王某当中间人接受某公司的请托,令其获得相应的工程项目,并接受260万元的贿款。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1月16日报导,去年12月27日,天津北辰法院一审认定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程腾和年宾犯“单位行贿罪”。程腾、年宾均获刑半年、缓刑1年,并被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下同),北方公司被处罚金50万元。
法院指,2012年至2013年,北方公司为获得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海洋高新区海星广场工程,通过王某(时任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吕福春的情人)请托于吕福春。后来,该公司获得该工程项目。
北方公司为感谢王某、吕福春的帮助,通过前任负责人钱某飞给王某好处费150万元;2013年4月11日,程腾接任经理后,为继续履行约定,由原副经理年宾具体实施,分两次给付王某好处费110万元。而这三次共计260万元的受贿款由王某、吕福春共同占有、使用、支配。
去年3月20日天津地产商人刘存发被判刑,也曾牵出吕福春。2013年,时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塘沽工委书记吕福春向国有企业新塘公司总经理孙浩打招呼,帮助刘存发控制的企业成功中标塘沽一还迁区增加的设计项目。
事成后,刘存发“酬谢”吕福春,以让吕的亲属少交房款的方式向吕行贿。当时,吕福春前妻李某以100万元购买了一套186万元的420平方米的别墅。李某的妹妹也以200万元买了价值约220万元的别墅。
现年55岁的吕福春曾任中共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汉沽区委书记等职,江派前常委张高丽主政天津时,2009年12月出任新设立的滨海新区的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滨海新区塘沽工委书记。2014年12月任天津市津南区委书记后,2016年1月11日,吕在津南区委书记任上落马。
2016年9月天津的官方通报指吕福春搞迷信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等。
吕福春曾在“忏悔书”中称,从烟酒到虫草以至于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钱物都安然收下。
通报还指,吕福春2010年离婚后,为掩人耳目,仍与前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前妻打着他的旗号搞权钱交易也听之任之。
吕福春还曾因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责任,屡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直到落马前,他还在非法迫害天津市津南区多位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
据报导,北方公司案的判决书显示,目前吕福春和情人王某也均已被判决,只是尚无公开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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