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峰转自长沙晚报网
河南省纪委近期对2014年以来基层腐败专项治理中查结的3263起案件梳理发现,涉及党员干部中,乡镇科级干部占13%,村级干部约占40%,职务最低的为村出纳、村小组组长,甚至还有农村敬老院院长与小学校长。(12月1日《京华时报》)
用河南一名纪检干部的话说,这些连“苍蝇腐败”都不是,只能用“蚊子腐败”来形容。而“蚊子腐败”直接损伤的是底层群众的利益。比如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搁在城里,100元钱也许不算什么,但对贫困群众来说,却可能发挥救急救命的作用。
较之腐败的“大老虎”,苍蝇蚊子似乎不大起眼,贪腐额度不足以吸引更多的眼球和舆论的关注。前者私藏侵占的现金,有的多到可以烧坏几台点钞机;后者瞄准的只是“养命钱”“救灾钱”,或者贪占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的“死人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克扣贫困家庭的“扶贫钱”,如此等等。但积少成多,就像河南舞钢市八台镇组织办主任李颂华,通过伪造虚构材料、未注销已故老党员资料骗取、冒领4名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补贴,近10年利用这种方式违法犯罪,涉案金额近6万元。
千万不能小觑“蚊子腐败”的危害。一来“蚊子”太多,一个个小腐的集合,总量可达惊人的天文数字。二来如果放任苍蝇蚊子在腐败的土壤里生长,一旦其掌握大权,就会变本加厉放手大干,成为异常凶猛的“老虎”。三来苍蝇蚊子横行,说明社会风气不正。这只会加剧基层政治生态的恶化,不断侵害群众的利益。
“蚊子”看似并不厉害,但消灭起来却十分困难。因为小官小贪具有花样繁多、沆瀣一气、窝案多发、手段隐蔽、难以发现等特点。底层群众有时也因审丑疲劳见惯不怪,或者惧怕报复而忍气吞声。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反过来刺激了蚊蝇的繁殖。
因此,必须对蚊蝇腐败来一场力度空前的清剿。从舆论、制度、监督、严惩等方面实施围攻。彻底改变农村民主监督乏力、专门机构缺位、舆论监督疲软的现状。对“蚊蝇腐败”,单纯依靠乡镇纪委执纪监督的力量似嫌不足,县一级纪委对此亦需紧盯不放,不能只把目光盯在查办大案要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