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爱花转自博讯网
从技术层面讲,VPN的基本原理是点对点连线,在数据之间搭建隧道,实现远程访问。这种连线可通过伺服器、硬件、软件等多种方式实现,也根据协议、应用、设备类型有所区分。
在中国,地方级别的网络运营商为了防止“翻墙”行为,或自己安装过滤软件,或要求用户安装。经过过滤的信息流到达电信商,再次被过滤,最后直达中央网络防火墙。
李治安说,原则上来讲,中国的国内网络在连接到国外网络时,需要越过中央网络防火墙上的几个“关键节点”,即枢纽设施。所谓的“翻墙”,就是要绕过这些关键节点来到达国外网络。
过去数年间,中国防火墙技术的高度和VPN突破的程度此消彼长。有些VPN有加密功能,可以绕过防火墙,不被侦查到。也有些高端VPN具有反侦查技术。李治文说,侦查与被侦查之间,仿佛正邪间的对决,无休无止。 李治安认为,中国当局管制网络的执法时紧时松,以前是从技术上封锁IP,现在已经开始从法律上执行。
针对中国网民数千万使用VPN的网民,当局采取的措施是“选择性执法“,依据是“翻墙的行为对国家影响有多大,政府觉得敏感到什么程度”,李治安说。
“如果你看了一个高度政治敏感的网站,或翻墙后散布了一个政府觉得不恰当的言论,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明显的执法目标,面临的罚则也会很高。”
台湾合盛法律事务所律師张绍斌对BBC中文网说,“(VPN)连线只是一种手段,连线的内容是否涉及国家利益或国家安全则是另外一回事。”
至于当局打击“翻墙”行为是基于网络安全,还是言论自由,张绍斌认为,需要有更多的案例才能判断,并且每个类似案例都要弄清楚两者区别。
苏州的刘元对打压VPN的情况表示无奈,但称自己仍会使用VPN,“感觉周围很多人在用,没那么严重吧!”
武汉的郑涛说,今后只会在公共场所少量使用VPN,查找的资料只做用科研用途。
“Read-only!”郑涛用计算机术语打趣说,表示他只读信息不向外散布。
《暂行规定》尚未成为真正的法律条文。但李治安说,如果广东省进一步发布地方层级的法规命令,一旦在国内不同的管理阶层达成共识,就有可能成为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