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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劳观察:涉外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2019年05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55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丁志辉转自https://www.64365.com
无论是中国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形成的劳动关系,还是外国企业的办事处、代表机构聘用中国公民形成的劳动关系,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以,涉外劳动仲裁需提供的材料与一般的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基本一致:1、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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