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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迫害观察:穗酬1万推人民举报「非法宗教」 针对境外组织

2019年03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118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潘星星转自博讯网
广州以奖金推动民众举报民众来打击所谓「非法宗教」
宗教局网页截图

(法广 RFI 香港特约麦燕庭)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发通知,鼓励民众积极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包括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培训和朝觐等活动,而举报境外组织和人员所获奖金将更多,最高可获发一万元人民币(下同,折合约1330欧元)奖励,约为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五倍。有学者指这是「民众举报民众」,有中国教友更忧虑,奖励式举报可能扩散全国,令文化大革命流行的告密风气再起。

这个名为《广州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的通知在本月20日上载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页,是该局今年印发的第一号公告。根据这个在未来五年有效的《办法》,非法宗教活动是指违反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和宗教相关条例和规定的行为,这包括组织、策划、宣传煽动、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以及相关可疑人、地、事、物等线索。举报者的个人资料会被保密,其线索被认定是有效举报的,可获奖励。

《办法》订明,奖金分四级奖励举报者100至10000元不等。凡举报宣扬或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权利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又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组织或「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又或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的;一经查实,举报者可获100至1000元奖金。

另外,提供线索并协助对涉及的非法宗教组织和违法人员进行查处者,可获1000至3000元奖金;若提供线索并协助查处境外非法宗教组织和人员的,奖金可达3000至5000元;如若因此查获境外非法宗教组织的首要分子,查清该组织境内活动的架构和骨干人员,可获发最高奖金的5000至10000元。

该局解释,制定举报奬励制度,是要保护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藉此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抵御利用宗教渗透,以及打击敌对势力及不法分子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除奖励外,中国亦有单以法规把地方教会纳入基层管控。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本月下旬发布意见稿,就监督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识成员征求公众意见,要求宗教场所向当局备案,不则不能合法活动,若发现有严重违规违法,会注销备案。关注中国教会的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院长邢福增对宗教传媒《时代论坛》表示,以基层控制宗教场所,将宗教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是未来大方向。

事实上,河南的郑州和濮阳曾出现不设奖金的鼓励民众举报设施,现时又拟推出备案法规,再加上广州的做法再经由国家宗教局微信28日公布,有河北省教友向天主教媒体「天亚社」表示,广州的安排有机会向全国推广,担心这会令社会回到文革的告密时代。他指出,举报等同告密,是一种恐怖的社会倒退。邢福增教授则认为,目前很难说会否重回文革的告密年代,但当局肯定是要「群众斗群众」。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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