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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交媒体观察:中国前“网络沙皇”获刑十四年

2019年03月27日 综合新闻 ⁄ 共 39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林丹丹转至美国之音

曾经主管中国互联网事务的前中央网信办主任、中宣部副部长鲁炜3月25日星期一以受贿罪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

官方的新华社报道说,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公开宣判了鲁炜受贿一案,在认定鲁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取财物的同时指出,鲁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所以对他从轻处罚。

除了获刑十四年外,鲁炜还被处以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在中国的网络发展中,鲁炜曾经权极一时。他2013到2016年担任国家网信办主任,专责中国互联网的政治审查和防火墙建设,被称是“中国互联网的守门人”,“有权决定亿万网民看什么、不看什么”。

但在中国高层复杂的权力斗争中,鲁炜2017年11月在中共十九大后成为首位被“双开”的大老虎。

鲁炜的落马曾在中国网络长城内外引来一些叫好声,但后来发现,当局对网络及社交媒体上的审查、控制程度甚至令鲁炜都已望尘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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