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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拆观察:南通崇川区开征地补偿听证会 房屋一年前已强拆

2019年03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76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郑路路转自博迅网
(博讯北京时间2019年3月14日 转载)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3月13日,本网获悉:2019年3月12日早上九点半,南通市自然资源部组织的《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听证会在该市崇川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召开。旁听者众多,大多是暴力拆迁受害人。听证会从上午九点半一直开到下午1点许。

胡遂祥和唐玉珍系夫妻,也参与了这次听证会。

胡遂祥夫妇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洪江村十组副一号的房屋于2018年4月11日下午6点20分左右被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强拆队伍强行拆除。

听证会中,胡遂祥夫妇指出,征地补偿应当在拆除房屋之前召开,其目的是为了占地。但政府在一年之前,就强拆了民房,已经实际占用了土地,现在才开听证会,其意义何在?无非是,为非法拆房补办手续,使违法拆房行为合法化。

听证过程中,村民们提出一连串的质问:在听证会之前,强拆民房是否合法?在听证前,走了多少家?还有多少家?对于在听证会之前被强拆的农户,如何处理?对在听证会之前非法强拆者如何处理?

村民还问主持人:“听证会应当在拆房前召开,还是在拆房后召开?”这是二难问题。如果说,听证会应当在拆房前召开,那么,为什么在听证会前就强拆民房呢?如果回答,应当拆房后召开听证会。那么,房已经拆了,开听证会还有什么意义?充其量,是为非法拆房补办手续,使非法强拆合法化而已!

村民们步步紧逼,听证会主持人很尴尬,一概无可奉告。参与听证的村民一再请求主持人吴鹏鹏回避。南通市自然资源局作出了“听证员不回避的决定”。这使大家感到莫名其妙。大家要求主持人回避,该局作出“听证员不回避的决定”。显然将听证员与主持人混为一谈。

听证会一直开到下午一点许,大家饥肠辘辘,吵着要吃饭。南通市自然资源局的听证会只得草草收场。

唐玉珍手机:1392 1617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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