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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腐败观察: 中国反腐模式是制度失败的产物

2019年03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99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峻与张华转自RFA

中国监察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官媒发文说,中国为全球反腐败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中国现行的自上而下的监察制度,在反腐方面是否真的奏效?中国官场腐败为何愈演愈烈?

《中国纪检监察报》3月20日发表评论文章,赞扬自去年三月通过监察法并设立国家监察委以来,中国在反腐方面取得的成就。文章说,中国自秦朝开始确立监察御使制度,经过两千多年发展,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独立于行政和司法的监察体系,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的传统。国家监察体系借鉴历史智慧,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彰显了中国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现在北京的维权人士胡佳近年来多次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胡佳认为,中国去年设立的监察制度,只是把以前于法无据的纪委系统,在法律上给予明确,并赋予它更多的权力,但这套体系并不能起到根除腐败的作用。

“它并没有改变一个古老的常识,就是说做不到他律的人,也很难把自律做完善。它只允许共产党内部进行反腐,也没有遵循反腐的基本原则。比如说,反腐首先应该做到的是,所有拥有权力的人应该财产公示。而且位置越高的官员,他的财产公示应该越全面越透明。但是共产党永远回避这个议题。”

胡佳指出,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监察委系统自身的腐败问题,也层出不穷。

“包括监察委系统、纪委系统,也是腐败的高危地区。因为许多贪官为了保存自己的自由,他肯花大价钱,甚至把整个身家押上,给监察委、纪委的人行贿。在监察委里边,这套系统又由谁来监视呢?”

现在美国的法律学者滕彪认为,中国自上而下的反腐模式,并不能解决官场腐败问题,反而沦为各级官员用来打击对手、政治斗争的工具。

“中国的腐败问题愈演愈烈,还是在它这个根本制度上。它没有一个民主选举,没有多党的竞争、政党之间的相互监督,媒体的监督也缺位。在中国的这样一种一党专政体制下,反腐就成了各级官员用来打击对手的工具。”

《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文章说,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国为全球腐败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为各国反腐败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滕彪认为,中国的反腐模式是制度失败的产物,如果说它给全世界提供了新的方案,是极其荒谬的。滕彪举例说,中国用绑架的方式抓捕了国际刑警组织的主席孟宏伟,然后说他涉嫌腐败问题。滕彪认为,无论孟宏伟有没有违法犯罪,用这种方式来绑架国际刑警组织主席,是对人权的侵犯,是一个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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