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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9年03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53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朱春峰转自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鲁山县背孜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原主任郭章全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10月,郭章全利用职务便利,伪造移民建房户签收花名册,骗取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资金13万元;2013年1月,在生态移民项目建设中,郭章全虚构水毁工程项目,骗取国家补助金1万元。郭章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卫东区蒲城街道辛南村原党支部书记叶新淼侵占征地保证金问题。2015年6月,叶新淼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辛南村征地保证金7万元。叶新淼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3.叶县任店镇任二村主任王学志在低保对象认定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1月,王学志在该村低保对象认定中,违规将其父亲、大嫂确定为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6789元。王学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4.郏县王集乡枣庄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袁春岭虚报冒领补偿款问题。2013年7月,袁春岭在负责枣庄村实施“空心村”治理土地复耕项目中,侵占11户村民扒房补偿款1.73万元。2013年9月,袁春岭负责新华生物质能电厂征地过程中,虚报自己被征用土地上的桃树树龄,骗取补偿款18.4万元,以上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支出。袁春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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