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银姬转自大纪元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于十六大前后作出议决,有关六四问题结论,决不翻案。可是,程翔搜集的历史材料,却可能证明:“六四”过程中,中共领导人特别是邓小平曾犯上错误。据指出,因为中国现时强调依法治国,但境内法律并无禁止一个人以合法途径获得的材料;为此,国安系统官员倾向以“间谍罪名”把程翔“绳之以法”。事实上,程翔自1996年起一直为新加坡《海峡时报》工作,他领新加坡《海峡时报》的工资,在一些官员心目中也算是“收取境外情报机构大量金钱”。“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似乎一直是古今中外酷吏的最高法典。
据指出,中国当局倾向以司法程序正式审理程翔一案,而量刑方面也“应该不会接近间谍罪名的十年最高刑期”。不过,为了停止程翔继续搜集“六四”材料,也为了向外界传达“六四绝不翻案”的讯息,程翔之要面对司法程序,几乎已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