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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拆观察:上海闵行区政府“拆迁听证会”挂羊头卖狗肉

2019年02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125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周璇转自博讯网
访民在中国是个特殊现象,访民也是公民的一部分,访民的合法权益应该依法保障。为了解决访民合理诉求,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定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邵铄兰拆迁诉求听证会”,对其居住在闵行区七宝镇周家弄1号拆迁安置进行调查听证。

根据《上海市信访事项听证试行办法》(沪府发[2005]29号)第十一条规定,本人受外来媳邵铄兰委托,参与了本次“邵铄兰拆迁诉求听证会”。会上,就邵铄兰拆迁安置的焦点,即邵仅有《结婚证》,但户口尚未报入当地能否进行拆迁安置?我们与信访办相关干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锋:信访办与住房保障部门坚持户口未报入拆迁不能安置;我们拿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4号文件当场散发给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等,并宣读之后,大家都沉默了。现将该文件主要条款记录如下,供读者鉴别:

文件标题: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4号令
发布时间:1992年9月3日
生效时间:1992年11月1日
第二十六条 农村个人建房户可申请建房用地的人数按常住户口计算,其中领取本市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建房用地按两人计算。下列非常住户口人员,可计入用地人数:
(二)在城镇工作,但未分配住房的配偶;
以上证明,尽管外来媳邵铄兰户口没来,但在七宝镇沪星村拆迁安置中她应该“计入用地人数”,政府文件政府人员不执行,实在是一件荒唐的事情,政府没有“公信力”原因就在此。

会上,外来媳邵铄兰本人提了三点合法诉求:“1、沪星村拆迁是按照市府24号文件,配偶及独生子女享有安置份额,并且我母女在其他地方无房,却把我母女排除在外;2、结婚时大龄青年可享受宅基地建房政策,但我与丁某结婚时没享受到,此次拆迁与宅基地有关,却又未安置补偿我母女;3、《拆迁协议》是由村委会盖章的主体不适合,村里违法越权。以上诉求背景为:当地政府因2000年大都会高尔夫球场扩建,拆了我们沪星村的房,根据市府24号文件配偶有安置份额,文件讲的明明白白,其中对独生子女按照两人计算,镇与村领导均我行我素,拆迁时我母女未得到任何安置补偿!”

最后我们向主持会议的陈律师提议,是否可以请现场的五位听证员表一态,是非已经十分清楚了,但没得到同意,只是答复散会后,听证员评议后再答复。如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这次听证会已过去两年零一个月零五天,没给予邵铄兰任何答复,成为政府中的“老油条”。外来媳只得找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人民政府不管;她只能找中央、找习近平,两年多来她至少发了2000多封控告信,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原本我们希望开个“听证会”把是非分清楚,让外来媳邵铄兰的拆迁安置有个着落,从法律角度上讲称为依法行政。但是,旧的习惯势力左右着信访办这些官老爷,2000年拆迁时邵户口没来,但听证时户口早已报入上海,还在翻人家的“老黄历”,更莫名其妙的是闵行区人民政府的上级竟然对如此恶劣的政府行为无动于衷。

笔者在现场看到的“听证会”场面与规格,真可谓依法治国、为人民服务最高级别,但仔细想一想,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

中国上海“民告官”志愿者:宋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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