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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公正问题观察:如何缩小收入差距

2019年01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904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春环转自50人论坛

谢谢50人论坛的邀请,非常荣幸有机会给大家做一个汇报。我和我们的研究团队做了30年的收入分配研究,从1988年开始对居民住户收入调查,到明年这个调查已经连续进行了30年。我们利用调查数据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所以我讲的很多东西都是我们集体研究的成果。

今天的题目是“如何缩小收入差距”,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我们当前收入分配的基本状况,收入差距到底有多大,收入差距有什么明显的特点;

二是除了收入分配之外,居民的财产分配的状况如何。财富分配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收入分配;第二个层面是财产分配。收入是纯流量的概念,而财产是存量的概念。通过对这两个层面的分配问题进行研究才可以全面地理解财富分配的问题。

财产分配和收入分配应该是两个不同的研究领域,但是它们之间联系非常密切。财产差距有可能会导致收入差距,财产差距的扩大会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反过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会影响到财产差距扩大。特别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相互之间的影响变得越来越紧密,相互影响的力度也会越来越大。

三是讲一下我们在收入再分配政策方面取得的新进展。

我会讲到再分配政策的分配效应。收入差距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上,它为什么降不下来?是因为我们的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力度不够吗?如果我们加大再分配政策的调节力度,有可能使得收入差距会有所缩小吗?这都需要做深入的研究。在此我介绍一下我们的一些初步研究成果。

四是讲一讲有什么新的措施来缩小收入差距。

关于当前收入分配的基本状况,我认为有三个问题比较重要。

第一个问题,当前我们的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学界对中国收入差距的判断是有争论的。不同的研究成果,显示收入差距有的是高,有的是低,结果并不一样。面对不同的研究成果,我们如何来做出自己的判断。

第二个问题,在过去几年当中,我们的收入差距是不是缩小?有的研究成果认为,我们的收入差距在逐步减小,包括官方的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从2013年开始公布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根据他们公布的估计结果,2008年以后收入差距出现了缩小过程。这是数据上的趋势,还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呢?

第三个问题,即使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是一些影响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仍然存在,而且将来可能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其影响作用会越来越大。

下面我开始讲以上这三个问题。

第一个是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对于收入差距大小,不同的研究文献给出了不同的估计结果。比如,国家统计局估计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2010年是0.48左右,到了2014年略微降低,大概降低1.5个百多分点;根据北大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收集的数据估算出来的收入差距基尼系数,2010年到2012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收集的住户调查数据可以看到近几年收入差距略有缩小,下降幅度不到1个百分点;最后是西南财大根据其自己收集的数据,估计出来的基尼系数在2011年-2014年略有缩小,也只是1个百分点。

进一步比较不同的估计结果,可以发现西南财大的估计结果,收入差距基尼系数达到0.61,远远大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结果。这是非常高的一个基尼系数。为什么呢?和其他国家相比,全世界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超过0.6的只有一个国家,就是南非。南非收入差距基尼系数是0.63,而其他国家的收入差距基尼系数都在0.6以下。巴西、墨西哥等国都超过0.5。

不同的估计结果,反映出不同抽样方法,不同的数据收集过程和不同的收入定义,以及不同的测量方法。在我们看到的有关研究文献中,在估计收入差距时,往往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是样本量偏低问题。我们有13亿人口,你抽多大的样本才能够代表全国?有很多调查数据只是抽几千个样本,很难有较高的全国代表性。二是抽样偏差问题,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比如有的调查数据抽到的人群主要是收入较高的和收入较低的,而中等收入的样本偏少。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带来收入差距的高估。对收入差距测量,特别是计算基尼系数,重要的是不同收入群体的样本结构要有全国的代表性。为了验证不同收入人群样本结构的变化对收入差距估计结果的影响,我们用我们的调查数据,做了一个收入差距的模拟估算。在现有样本结构下估算出来基尼系数大概是0.48左右。在所有样本户的收入都不变的情况下,只是改变样本结构,也就是说增加收入分布两端的样本量或者降低收入分布中间的样本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一下就上去了。所以,不同收入群体的结构也会影响到收入差距的估计结果。这意味着用来估计收入差距的数据对抽样有一个严格要求。

三是收入定义问题。我们都知道,做收入调查是一个很难的事情。如果我发一个调查问卷问你去年的收入有多少,估计没有多少人能够回答准确。什么叫收入?看起来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按定义来讲,应该包括你的现金收入、实物收入,还有各种各样的补贴,这些都构成了你的收入。但是在调查当中,只通过一两个问题就想把收入的实际情况调查出来,实际上非常困难。

三年前我们专门跑到郑州做了一次调查。我记得是到一户人家做访谈,小两口子刚刚从外地打工回来。我问他们的收入情况,女主人随口就说我们没有收入。我说你们刚刚在外打工一年回来怎么会没有收入?她说挣钱都花掉了。实际上,她所理解的收入就是储蓄。

我们到农民家里做调查,问农民有没有收入。很多人回答没有收入,我说你不是种粮食吗?他说种啊。我说你吃不吃粮食?他说吃啊。我说那就是你的收入,他摇头说我又没有卖粮食啊,他把收入理解为货币收入。由此可见,人们对收入有着不同的理解。调查收入需要很强的专业性,才能够把具体收入一项一项地问出来。

国家统计局的收入调查表,收入项目不少于二十项。它要把各种各样可能的收入都列出来,一项一项去问才能把收入问出来。很多调查实际上都做不了这一点,很多人只是随意地估计一下,这样的结果和我们想要的是不一样的。

更重要的是,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按照国际住户收入定义,它应该包括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现在很多城里人都买了房子,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当然不用交租金。但是你获得了住房的消费效应,应该在收入里体现出来。换一句话讲,如果你自己不住,把房子租出去,你就会得到市场租金。如果你自己住了,那么你所消费的租金就成了你的收入一部分。

我们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和国际学者搞合作研究,就引入了国际上通用的收入定义,所以我们收入定义里包括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过去这一项收入不太重要,因为自有住房并不很多。但是现在这项收入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房价不断上升,房租不断上升,它占居民收入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对收入增长包括收入分配都会产生影响。

四是对低收入人群收入低估。一些民间调查数据,显示很多调查户的收入等于0。这是因为很多调查员没有经验,特别是学生充当调查员缺少调查经验,没有把收入调查上来。调查户说没有挣钱,或者说生产的粮食没有卖,没有货币收入,学生也搞不太懂,所以造成很多低收入人群收入低估,这个低估造成了收入差距的高估。因为低收入人的收入低估了,收入差距就高估了。

五是流动人口样本严重缺失。国家统计局已经做了将近四十年的住户调查。2013年以前的调查样本,农村样本户是农村户口,城镇样本户基本上是城镇户籍,农村流动人口样本基本上是缺失的。现在有将近三亿人流动人口,如果漏掉了这一块,肯定会对估计收入差距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从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的调查方案,包括了农村流动人口的样本。

六是没有对收入根据地区货币购买力进行调整。我们在比较收入或者测量收入差距的时候,实际上是想测量人们一定收入所代表的实际生活水平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货币收入或者是名义收入不一定能够反映实际生活水平。例如,一些企业高管会有工资以外很多各种各样的暗补收入,这些收入在他们的货币收入里反映不出来,但是直接影响到他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所以在做收入差距估计时应该把它们算进去。再比如,农村和城市货币购买力是不一样的,同样一块钱在城市买两个鸡蛋,在农村可以买三个鸡蛋。在买鸡蛋这件事上,城市的三块钱相当于农村两块钱,这就是地区货币购买力的差别。所以在估算收入差距时要考虑到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货币购买力的差别。

七是高收入样本的问题。因为高收入人群不愿意参与调查,所以他们的样本在整个住户调查当中很难捕捉到。很多高档小区或别墅区,调查员想进去做调查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接受调查,通常也不会告诉你真实的情况。这个群体样本的缺失,对收入差距的估计也会产生影响,最可能造成收入差距的低估。

以上这几个问题,有的会造成收入差距的高估,有的会造成收入差距的低估,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收入差距的估计结果。

不同的估计结果差别较大,于是我们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何来判断近年来收入差距的变化,收入差距是在缩小还是扩大呢?

图1.中国收入差距的长期变动趋势

 

图1显示了全国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它来自三个不同的数据来源。1981年至2001年的基尼系数来自世界银行的估计结果,2002年的基尼系数来自于我们收入分配课题组估计结果,2003年以后的基尼系数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的估计结果。这三个不同来源的估计结果在收入定义上会有点差别,但是数据基本上具有可比性。该图显示2008年以前,中国收入差距都在扩大,2008年达到最高点,基尼系数达到0.491,接近于0.5的水平。2008年以后国家统计局估计的基尼系数有所下降,到2015年为0.462,2016年有所回升。根据这样的结果,很多人认为中国收入差距有缩小的趋势。收入差距缩小意味着,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稳定,社会矛盾会有所缓解。很多人认为这样的缩小趋势正好符合了库兹涅茨倒U型假说。根据这个假说,一个国家收入差距的变化和不同发展阶段有关系,在初期的发展阶段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到了一个阶段以后会达到一个最高点,然后收入差距开始下降,形成一个倒U型的抛物线。如果认为中国收入差距的变动也是符合库兹涅茨倒U型假说,那么我们对收入差距问题不要过于担心,按照这样的一个发展轨迹收入差距还会不断下降。因此也就不需要采取更多的干预性政策,因为收入差距会自然地下降。我是不赞成这个看法的。首先库兹涅茨倒U型假说仍然是一个假说,还不是一个理论,因为它没有得到经验上的验证。一些相关的研究文献表明,一些国家出现收入差距缩小的情况主要是这些国家采取再分配政策,对过大的收入差距进行了调节,而不是库兹涅茨倒U型假说所标明的那样。

另外,从2008年到现在,收入差距是不是真的出现缩小?对此,我们做了一些相关的研究。我们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一共做了五次全国范围内的居民收入调查,第一次是1988年,第二次是1995年,第三次是2002年,第四次是2007,最后一次2013年。我们在估算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时使用了不同的收入定义。对样本进行了加权处理,以使得样本更有代表性。另外,我们分别估算了包括农民工和不包括农民工的基尼系数,其结果也是不同的。还有,对城乡居民收入进行购买力评价调整和不经过调整,得出的基尼系数也是不一样。根据2007年到2013年的调查样本,我们估算出的收入差距基本上处在一个缩小的状态,但是缩小幅度不是很大,大概在1-3个百分点。而且,对居民收入进行购买力评价调整以后,会发现收入差距的缩小幅度非常小,甚至还有所上升。意味着这个阶段收入差距的缩小不是一个很稳健的过程。近期的一些研究,一个是康奈尔大学Ravi Kanbur等利用我们数据和北大的CFPS数据,研究2000年以来收入差距变化的趋势,发现收入差距缩小不是发生在2008年,而是发生在2012年。皮凯迪等利用国家统计局的分组数据,再加上国民收入的一些数据,然后估算最高收入人群和最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发现只是在最近两年出现缩小迹象,而且缩小幅度不是非常明显。

这些估计结果都存在高收入人群样本偏低的问题。高收入人群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变得越来越大。比较一下2010年和2017年,中国最富的50人的财富水平,他们的财富大概在7年中增加了三倍甚至更多。这个群体财富的增长远远超过一般老百姓的财富增长,他们财富增长幅度对中国收入差距变动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我们知道我们样本中高收入人群样本也是偏低的,所以要做一些修正工作。修正的结果显示,在2007年到2013年期间,中国收入差距没有缩小反而在扩大。

只是利用调查数据估计出来的收入差距是缩小,而其主要原因来自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缩小。全国收入差距由三部分构成,一个是城乡之间,一个是城市内部,一个是农村内部。这三部分只有城乡之间的差距在缩小,而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都在扩大。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和农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在这个期间都在扩大。另外,城镇最高10%的人群收入和最低10%的人群收入比率,2007年是9.2倍,到2013年增加到12倍。农村这一比率在2007年为11.2倍,到2013年上升为12.7倍,都在扩大。这进一步说明全国收入差距缩小,是来自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解释的。一是城市化的过程,农民工大量涌入到城市就业,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农民工数量一直到2013年都在不断上升,最近上升幅度小了一点,但总量还是非常可观的。二是农民工工资增加非常快,2010年实际工资年均增长16%,2013年增加了15%以上。农民工工资上升,这里有一个特殊原因,2009年金融危机,政府加大了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基础设施和各种所谓的公共设施投资很多。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农民工,这种对农民工的需求拉动农民工的工资不断上涨。另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惠农政策,包括减免农业税、学杂费,还有实行农村低保,种粮补贴等等。这些政策对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收入差距的变化过程中,还有许多影响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刚才我提到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在扩大,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在扩大,一个非常重要因素就是财产性收入。在2007年到2013年期间,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幅大。财产性收入占居民收入在2007年大概为2%,到2013年超过8%。而且分解的结果显示,虽然财产性收入的份额在8%左右,但是对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超过10%,因为财产性收入的分布更加不均,更加偏向于高收入人群。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收入分配不平等,对收入差距起到扩大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进一步考虑居民财产分配的问题。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居民财产分配差距在急剧扩大。

我们先看看居民财产的增长情况。2002年我们收集了有关于居民财产的一些信息,在2013年调查中又问到同样的问题,所以2002年和2013年的数据具有非常强的可比性。大家可以看到,在这11年中,居民净资产年均实际增长率大概是17%左右,其中增长最快的是房产,年均20%,增幅非常大。

再看一下居民财产结构的变化。不同的财产升值幅度不一样,它会影响到居民的财产配置,因为居民总是愿意把财产配置到增值最快的资产上。比如房产增值快,大家就会把财产转移到房产上来,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其结果是居民财产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全国来看,房产所占的比例2002年只有53%,到2013年达到73%,一下子增加了20个百分点,变化非常大。因为大家觉得房子还会涨价,把钱放在银行里不如买房子。

我们再看看居民财产分配的变化。比较2002年和2013年,最穷的10%人群,2002年的占用的财产份额是1%左右,到2013年财产份额还不到1%。其它财产人群相对份额都在下降,只有到了第十组财产份额大幅度上升。2002年最富的10%的人群占有的财产份额是38%,到了2013年达到48%,上升超过10个百分点。

现场听众提问:这两个年份里面的分组依据是完全相同的吗?

答:依据都是财产多少。比如说一万个样本,财产从低到高排序,一千个人一组。从这就能看出来,最富的10%的人和最穷的10%的人,他们的财产差距大概超过100倍。可能有人会感觉这个差距怎么这么大?你到农村去看看,就会明白不少的农民几乎是没有财产的。几年前我到宁夏做调研,到了当地一个很穷的人家里,我问当地干部,像这样的家庭有多少财产?当地干部给我来了一句:“他们家的财产有多少我告诉你,一百块钱不买,一百块钱不卖”,意思是说这个人家里的东西一百块钱卖给你,你肯定不要,你想花一百块钱从他那买,他也不卖给你,因为这点财产给你一点用处都没有,但是对他家来说却是非常重要。

基尼系数是测量收入不平等、财产不平的一个常用指数。我们可以比较一下2002年和2013年的居民财产分配的基尼系数的变化。城市由0.47上升到0.56,农村从0.38上升到0.55,全国从0.49上升到0.62,上升幅度很高。实际上这个结果是低估,很多富人样本不在里面,如果在里面的话基尼系数会更高。

我们做了一下城乡的分解,看看财产分配差距多大程度上来源于城市,多大程度来源于农村,多大程度来源于城乡之间。2002年城市和农村内部大概占77.5%,城乡之间是22.5%,到2013年城乡之间上升到25%,这个期间城乡之间财产差距是在扩大。

应该看到财产分配和收入分配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我们比较了2002年和2013年财产分布和收入分布之间的关系,发现2002年的时候,财产分布和收入分布之间的联系不是那么紧密。有人的财产多,但收入不一定多;有的人收入多,但财产不一定多。但是到了2013年,这个关系变得更加密切,表明财产分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会越来越大。

再来看一下不同的收入群体当中财产增长率的变化。越是收入高的群体,财产增幅就越高,这说明高收入带来较快的财产增长,而财产增长比较快的人群又会带来更多的收入,形成了收入影响财产,财产影响收入的循环过程。

因此,我们必须要考虑要有一些再分配政策,来缓解不断扩大的财产差距,缩小收入差距。在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有一套成熟的再分配政策。我们国家的再分配政策和发达国家相比,在调节财产差距和收入差距的力度是比较小的,确实没有起到再分配的作用。如何来缓解财富不平等问题?我感觉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确实难度非常大。虽然我们在不断呼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但是改革的进度、力度还是不够。这里面有利益问题,一旦涉及到再分配和利益调整问题,有些利益部门和利益群体肯定会起来阻碍改革进程。

收入分配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不是你想通过一项政策就可以改变这样收入分配格局。它涉及到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各种收入保障政策包括住房政策,所以改起来确实比较难。

从收入分配过程来看,首先是初次分配问题,其次是收入再分配问题。所以解决问题的思路,首先要关注初次分配中是不是存在导致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些制度性的因素,或者有没有一些政策偏差问题。初次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机制。劳动力如何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很大程度上和市场有关系,为什么有人获得的多,有的获得的少?有没有一个公平的收入决定机制?我们几大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都不是完善的,更不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市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毛病,有市场扭曲的问题,有市场不完全的问题,还有市场垄断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在无形当中直接地、间接地扩大收入差距并导致收入分配不公。

现在劳动力市场最明显的问题就是户籍制度。农民工进城基本上就是二等公民,有些部门在就业进入上相对来说放松了一些,但还是存在部门、岗位进入障碍的问题。农民工享受着公共服务受到很多限制,这些问题都在影响收入分配结果。如果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能够及时推进,让农民能够从土地交易中获得更多好处,农民收入不至于这么低。总之我们的要素市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我国长期以来是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农民进到城以后造成一个供求不平衡,我们缺乏能够真正代表群众利益的社会组织,在社会保障上为工人和农民工说话,所以在整个初次分配领域当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建立更好的制度安排,建设更加公平的市场。

再分配方面,如何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调节高收入人群收入,通常有以下一些思路:

一是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要提高保障水平。大家都知道低保的实际水平很低,农村低保金相当于实际收入和低保线之间的差额,这部分低保金只是够吃饭,不少低保户生活水平低于贫困线。所以要提高低保水平。惠农政策。在过去十年中,它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这个政策应该积极持续下去。对于社会保障制度,要缩小不同保障人群的保障水平的差别性。现在城市当中的养老,大概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三个不同的制度。农民工虽然进了城,但是他们既不能参加城市的养老,有时也不能参加农村的养老,很多农民工都不在养老保障范围内。

二是税收问题。我们应该加税,同时要减税。随着收入的提高,税率是要增加的,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只是对中间收入的人群征税。税收结构基本是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直接税收占的比重非常小。我们知道,直接税是缩小收入差距,间接税是扩大收入差距。为什么间接税会扩大收入差距?比如消费税,同样买一个电脑,穷人和富人支付的税费是一样的,但是这个税费所占的收入比重却不一样,它意味着穷人买电脑付的税率是高的,这就是在是扩大收入差距。所以减税应该减少间接税,增税应该增加直接税。

最近看了一条微信上的消息,一个教授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写信,要求尽快推进遗产税征收。部门的答复是,中国现在还不适合增收遗产税,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究竟研究到什么时候不知道,我们得等。

对高收入人群监管问题,我们做的非常不到位。对民生支出等问题,总是在经常提政策建议,但是落实起来总是困难重重。

现在农村的教育、医疗都不是硬件问题,而是软件问题。农村缺少好医生,缺少好老师,医院、学校盖的很漂亮,但也没办法看好病,也教不出好学生。

还有一个是儿童补贴问题。这是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甚至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在实施的一项类似于社会福利项目。消除贫困要从根本上做起,贫困的根源来自于儿童时期的贫困。要切实想办法帮助儿童,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智力水平。

总之,在收入差距高居不下,财产差距急剧扩大的今天,收入分配的改革只能加快,不能停顿,要用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收入分配改革不仅要着眼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也要重视缩小财产收入差距,要制定全面有效的调节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一体化的政策体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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