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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自由观察:翻墙也不行陆民遭罚人民币千元

2019年01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60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管爱花转自博讯网
中国官方严管网路,在俗称「网路长城」防火墙的阻挡下,网民无法登录脸书等境外网站,不少人因此利用vpn(虚拟私人网路)等方式「翻墙」浏览遭封锁网站,最近却接连传出有人因此受罚。

香港01报导,「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一则来自韶关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书。遭到处罚的朱姓当事人由于「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有违「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和第14条规定,遭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约合新台币4500元)。

报导引述网路消息说,当事人用自己的手机安装翻墙软体蓝灯(lantern Pro),连接到自家的宽频网路翻墙上网,最近一周登录了487次。

另有网传图片「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显示,来自重庆的黄姓民众也因为翻墙,同样被控「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重庆市公安局4日予以传唤调查。

报导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计算机(电脑)信息网路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14条则规定,违反第6条、第8条和第10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人民币1万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官方开抓网路翻墙行为,不以为然的大陆网民议论纷纷,许多人在微信上「口耳相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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