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婉秋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合肥市维权退休工人陈敬坤于2018年12月13日和14日连续两天下午赴合肥市总工会请求帮助工人维权,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工会法和社会保障法。
本网获悉合肥市维权退休职工陈敬坤连续于本月14日和15日下午赴合肥市总工会请求工会帮助工人维权。据陈敬坤介绍,他是于13日和14日下午赴合肥市总工会的。13日下午近14时到达合肥市总工会。工会大厅门口的保安对陈敬坤说,工会只管在职职工的,不管已经退休职工的事,陈敬坤强调,已经退休和失业的职工的权利问题因此前工会和政府不履行职责而遗留下来,故工会应当依法予以纠正,违法必纠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非常好,决定中的“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非常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能选择性执法,要执行工会法和社会保障法,工会为工人维权会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保安在给陈敬坤登记身份后拨打合肥市总工会内部办公室电话,先称陈主任不在,陈敬坤提出只要有工作人员值班,工会来人接待听取他的意见能够反映到工会领导处就行了。此后经保安电话联系后,陈主任到一楼大厅处接待陈敬坤。陈敬坤发现一楼大厅有了一信访接待的牌子和屏风围起的一大房间。在该房间里,陈主任称工会没有权力,无权为工人解决问题。陈敬坤当即提出,工会不是为工人解决权利的,工会是帮助工人维权的,工会应该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要为工人维权,解决社会矛盾,起到工会法的作用。现在是共产党执政,宪法规定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工会帮工人维权就是帮助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工会法不能缺席。
其后谈到工人权利时,陈主任上楼找了一位女律师到一楼大厅信访接待室参与接待。陈敬坤介绍2007年安纺房屋拆迁问题,他是职工住房维权七个代表之一,全过程参与了原安纺集资建房谈判过程。陈敬坤强调的是原谈判的重点是解决无房职工的集资建房问题,但最后却没有解决这些无房职工的住房问题,剥夺无房职工的,他要求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中就独生子女奖励住房平方的请求被拒绝,当年他身体因患职业病行走困难,2008年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竟然要分位于六层的住房给他,这让当时连走路都困难的陈敬坤无法接受,当时他平地走路都困难,上六层楼的楼梯身体怎么能够受得了。故一拖就十年了,他一直未获得应当享受的住房。而陈敬坤的身体患风湿性关节炎,亦难以登楼,更因陈敬坤上访维权,政府竟然有人放话,对陈敬坤没办法,可以对陈敬坤老婆下手,而陈敬坤妻子因见一位上访维权职工的妻子受连累被公安传唤,然后回老家上海居住再不返回合肥居住了。
2007年陈敬坤因患职业病支气管扩张开始咳血,没有认定为工伤(纺织厂工作的职业病却未认定工伤,本网信息员周维林母亲亦在该厂工作患肺部职业病未认定工伤),2008年4月因原华源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距退休尚有4年,不应解除合同)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因拒绝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长达四年没有任何收入,直至2012年5月为办理退休,陈敬坤这才被迫签字认同解除劳动合同。
陈敬坤因维权三次被公安拘留,曾被合肥市驻京办工作人员暴力对待过。
陈敬坤强调工会为工人维权有工会法保护,避免了工人自己维权带来的危险。
陈敬坤于下午17时多离开合肥市总工会。
14日下午15时许,陈敬坤带了当年安徽华源(安纺国企被上海华源集团先兼并后改制)职工为工资维权的两千多人签名按手印的联名信等材料到合肥市总工会去给陈主任和工会女律师看,以自己一人为三千八百多职工争取到每人每月50元的成功例子鼓励工会及律师为工人维权。陈主任表示会向工会主席转达陈敬坤的意见。
据悉,原合肥市华德电力变压器厂下岗失业职工裴莉(结婚生子亦未享受国企住房福利)与原安徽拖拉机厂工伤退休职工亦拨打过合肥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话,要求约见工会主席反映破产改制国企职工权利(尤其是住房权和工伤保险)受到损害的情况,合肥市总工会的陈主任称会向领导反映。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原国企破产改制时,工人权利未获真正的保障,给工人及其家庭带来生活困境,而新时代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正如陈敬坤所言,全面依法治国不能缺席工会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段所强调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对此前未依法保障的原国企职工,其权利受到损害能否获得工会帮助维权而依法纠正,这会对中国公民对实现法治信心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