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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被精神病观察:「被精神病」受国际讥讽 最高检出策挽面子

2018年12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137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海明摘自自由亚洲电台

在中国,「被精神病」是访民圈中流行的词汇,也成为国际笑话。最高检近日采取措施,希望抺去「被精神病」之污名;及防范犯人冒充精神病逃避监禁。不过有「被精神病者」对成效不抱乐观。有访民则希望新政策,能真正改善这种违法的情况。(文宇晴 报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一(26日)在官网上发出公告,表示近日就强制医疗程序的监督工作下发新规定,强调要防止有疑犯利用「假冒精神病人」来逃脱法律制裁,以及普通人「被精神病」而受到错误的强制治疗。

广东公民梁颂基向本台表示,他希望新规定能起到作用。他说,去年10月失踪的广东女公民张起,在春节前被发现强制关押在白云区精神病复康院,并成功与对方接触并短暂交流,了解到张起是被所属辖区的人员送到精神病院关押了约4个月。

梁颂基说,交谈间,张起对答如流,亦未见精神出现问题。及后他和朋友向院方要求出示张起精神病鉴定报告,可是对方却以不是亲属为由拒绝。然而他们亦未能成功与家属联系上,因而无法采取任何拯救行动。

梁颂基说:目前我感受不到这个规定是有效实施,张起是去上海探望她儿子途中被强制遣返。我觉得她一定没有精神病,思维是很清晰。目前院方依然是那句:不需向我们出示关于张起的精神病报告,因为我们跟张起是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最高检有关文件共列有23项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强制医疗案件的侦查活动监督、强制医疗决定执行中发现的错误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以及强制医疗决定的内部工作程序和司法权责等内容,分别作出详细规定,并明确指出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

有关的规定指出,为提高监督准确性,及时发现「假精神病」和「被精神病」,人民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可以会见涉案病人,询问办案人员、鉴定人,听取涉案病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向涉案精神病人的主治医生、亲属、邻居、其他知情人员等了解情况,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等了解情况并鉴定,开展相关调查。

湖北省武汉市前法官潘仁强,因为拆迁问题维权,期间更「被精神病」关押。他对记者说,对一些无法罗织罪名判刑的访民或维权人士,为了达到维稳目的,多会采取把他们关进精神病院的做法。

因而潘仁强认为,尽管最高检有新规定监管「被精神病」的情况,但是最终的成效有多少,他不抱乐观。

潘仁强说:这都是胡来,用来骗人民的。把人关在精神病院,变相是大监狱。精神病院把人严严地关著,关了几个月后说「这个人病好了,给我们治好了,可以回去了。」因为这些人无罪,你起诉没作用,判了无罪以后国家要承担赔偿。

农历新年前夕,重庆约七十名访民及维权人士发起「重庆冤民不愿精神病,不愿被打击报复陷害关大牢」的公开签名活动。其中参与签名的访民郭兴梅表示,当地访民被精神病的情况严重,相信亦是当局藉此来让访民无法维权。她希望,新政策能改善这种违法的情况。

郭兴梅说:以前情况不那么严重,去年重庆被羁押的人都去做了精神病鉴定。家属去检查院问情况,检察官就说要等精神病鉴定结果,不放人嘛。最高检出了这个政策当然是好事,但是我还不了解具体的内容和执行。

民间组织「民生观察」本月中发表了2017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总结,表示大陆在2017年《精神卫生法》实施四年后,没有任何实质性改善,问题依然沿袭在过往老路上,完全没有任何走向法治文明的「新时代」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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