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敏转自知乎
我先讲一下背景吧,我们是做水吧的加盟店,之前是在别的区经营,经营不到一年因为效益不好才搬到现在这个区的,之前经营的店手续俱全,一直守法守规从无不良记录过,搬到新地方后办手续期间管辖该区域的市监所用各种理由卡我们,不给办执照。
1、去该单位办理营业执照时候被要求提供大厅张贴的规定以外的材料,这些材料我所处的商场根本提供不了,而且要求提供的材料也不合理,经打听他们商场也从未提供给个体工商户这些材料过,据说同一商场内拿到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们都被逼无奈去“找关系”了。
2、去办执照当天还被恐吓要我们停业,并交处罚金,理由是我们“无照经营”,这里我解释一下,我们店原来是有执照的,只是换了个经营场所,也没有正式营业,就算有违规的,我查了一下相关法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我们这种情况正常是不应该被罚款的。就是说如果我们是从来没有执照,然后现在经营了我们是属于无照经营被罚也正常,但是我们之前是有执照的,现在搬迁过来的但是没有及时办理变更,这个我承认我确实是不对的,但是我去该单位办事当天才刚把原来那边的执照注销手续办完,一点没耽误的下午去该单位办执照了,就算我有错正常来讲,程序不应该是先警告我们,然后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如果规定期限内没有去办理,他才应该给我们处罚吗?结果一上来直接要我们停业交罚款这合理吗?这是暗示我贿赂他?
3、该单位办事人员态度特别差,我被通知要求处罚后,正要和他们解释清楚,结果办事人员根本不听我说,转身把门一锁下班了,当时才下午两点左右,我想问问这样的办事态度合理吗?是不是非要老百姓的血汗钱才能满足他们公职人员?否则就不给办事了?凭什么这样对待老百姓?我想要一个公正的结果,我想要我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走的办事流程,就该让我顺利拿到执照,而不是这样百般刁难!
以上是事情发生的背景,接下来我要讲讲维权吧,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市纪委驻市工商局纪检组投诉举报,这里面又分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匿名举报受理效果不如实名举报好,但实名举报还有个问题,就算把涉嫌违纪的办事人员处分了,但他所在单位还有各种关系网,他想在其他地方继续为难个体工商户还是轻而易举。所以我建议斩草要除根。要搞事情就往大里搞,不要怕事,因为不管你想要的结果是什么,或只是警告他们也好,他们都会怀恨在心,不如一次性收集他们违纪的证据,联合其他受害群众一起让他们停职,这样才能免除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