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 转自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黑龙江省纪委通报及牡丹江当地媒体报道显示, 涉嫌故意杀人的陈志伟未受任何处分,源于当时多名领导的包庇: 海林市(县)委书记干预、阻挠案件办理;两任公安局长久拖不办; 检察院检察长拖延处理;法制科科员遗失卷宗。
案发25年后,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涉嫌杀人的往事, 被省纪委、监委披露。2018年11月1日, 黑龙江省纪委通报陈志伟涉恶腐败案的其中一条显示: 与人发生口角,持枪射击造成他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
枪案发生在1993年1月,海林市金座歌厅内, 在检察院工作的陈志伟因与人争抢麦克风,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 他拔出手枪,连开三枪,打中歌厅女歌手爱夫(音),致其死亡。
命案在当地引发轰动,但案发后,陈志伟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反而在4个月后,被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录用, 成为一名正式国家干部。
黑龙江省纪委通报及牡丹江当地媒体报道显示, 涉嫌故意杀人的陈志伟未受任何处分,源于当时多名领导的包庇: 海林市(县)委书记干预、阻挠案件办理;两任公安局长久拖不办; 检察院检察长拖延处理;法制科科员遗失卷宗。
上述黑龙江省纪委的通报称, 该案件涉及的1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处分。其中, 丢失卷宗的韩国军,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拖案不办的海林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宝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降低退休待遇,按科员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 违规录用陈志伟的海林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