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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创办人何频:中共文件非高瑜提供

2018年11月19日 综合新闻 ⁄ 共 67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8年11月18日转自

大陆资深传媒人高瑜被判入狱后,涉及事件的美国华文媒体明镜集团创办人何频指出,旗下媒体所发表的有关中共文件,并非从高瑜取得。(戴维森报道)

根据网上披露有关高瑜案判决书内容,高瑜被指在2013年6月,获得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办9号文件,即被称为“七不讲”文件的复印件,并在7月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给了何频。后来何频旗下的《明镜月刊》及明镜新闻网全文发表文件。而经北京市国家保密局鉴定,有关网站的内容与中央文件内容相同,属于国家机密,于去年4月拘捕高瑜,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起诉。

何频在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周六(19日)撰文指出,他本人、《明镜月刊》及明镜新闻网,是高瑜案的被卷入者,应该被视为关键证据来源之一;而在现代科技下,联系他们轻而易举,但北京警方及检方从来没有找过他们。

他透露,明镜集团方面曾主动透过律师,经美国公证员、纽约州务卿办公室认证下作出证供,证明《明镜》所刊文件,并非从高瑜取得,但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公证人员拒绝接受。 后来明镜集团又委托美国律师用特快专递,将美国合法认证的证供寄给高瑜的律师,以便交给法庭。但判决书指是“未经法定形式予以认证”,因此“不予采纳”。

何频强调,即使判决书相信的证据是合法、有力的,但法庭这个判决亦不能成立。 他引述法律专家表示,所谓“七不讲文件”,并不涉及国家军事、经济、政治的保密讯息,只是一份政党的意识形态宣传指引,不能够认定为“国家秘密”。 因此,何频认为,高瑜案一开始就是中共高层蓄意制造的政治冤案,而且是中共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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