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8年11月18日转自
*高瑜的弟弟高卫:7月28日尚宝军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了高瑜*
在前面节目中报道了,去年4月24日被秘密拘捕、目前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中国资深独立记者高瑜女士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今年4月17日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瑜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高瑜提出上诉,5月14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受理了她的上诉。
7月28日高瑜的弟弟、在北京的高卫先生得知律师尚宝军当天上午在看守所会见高瑜。我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了高卫先生。
主持人:“尚宝军律师今天去会见高瑜,确切的时间是……”
高卫:“今天上午9点钟。”
*高卫:看守所里有身份不明的人找高瑜谈话让高瑜换律师,她坚决反对*
主持人:“会见之后跟家人转述了些什么情况?”
高卫:“第一个讲的是身体情况,第二讲的是换律师这事。
我先说换律师这事吧。是里面……找高瑜谈话的人身份不明,名字也不清楚,他们提出让高瑜换律师。高瑜讲‘这两个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我进行辩护,他们是非常职业的,他们有丰富的经验,为我辩护得很好’,她坚决反对换律师。这是高瑜的意见。”
*高卫:家属意见是肯定不会换,我们非常满意为什么要换呢?不理解让换律师的目的*
高卫:“我们家属的意见也是不换。我接触律师比高瑜接触的还多,这两位律师是非常职业、尽心尽责,确实也是以法律和事实为根据为高瑜做无罪辩护。所以我们肯定不会换。换律师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不理解。
律师问我什么意见,我说,不可能换嘛,换是什么目的呀?除了是辩护不好,不能代表委托人的利益,这样我们才换嘛!辩的这么好,确实是以事实为根据为高瑜进行辩护,尊重事实,而不是无原则的进行‘辩护’。我觉得像这样的律师是非常好的律师,除了我们不满意才换,我们非常满意为什么要换呢?
是不是公安方面的人跟她谈话,身份咱都不了解,高瑜也不知道。”
*高瑜和高案简况*
现年71岁的高瑜女士去年4月24日在北京失踪。两周后官方称高瑜被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6月27日,外界获知她于5月30日被以同样涉嫌罪名批捕。9月24日高瑜案以同样涉嫌罪名移交北京法院起诉,11月21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四小时后休庭。
今年4月17日上午九点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瑜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书》所指的“国家秘密”是《中办发2013九号文件》。高瑜提出上诉,5月14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受理。
高瑜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1990年获释。
1993年她再次被捕,后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刑6年,1999年出狱。
高瑜女士多次获国际新闻奖。例如,1995年获“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在法国巴黎颁发的“自由金笔奖”、同年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2006年她第二次获得此奖。
*高卫:高瑜体检发现心梗痕迹,心血管狭窄,颈部淋巴有结节斑块,医生说很不好*
高瑜的弟弟高卫7月28日接受我采访,谈到当天律师会见高瑜后,告知他看守所日前带高瑜到安贞医院做了一次体检。
主持人:“这次去安贞医院检查是哪天的事情?”
高卫:“是最近。律师约二十天没有见到高瑜,上回(会见)律师提醒高瑜要向看守所方提出去检查身体。提出以后还有个批准,一般也得折腾几天,我分析就在十天以内的事。
关于她的病情,我最担心的是目前她浑身是病,病很多,但最担心的一个是她的心脏,现在作检查时发现她心脏已经有心梗的痕迹,说明过去她有心梗的历史,具体是哪天,什么时候,是在一年内还是一年外,都不清楚。因为我们没有知道……这是(律师转述)高瑜口述的。现在她还有血管狭窄的地方,我觉得一般血管狭窄需要做支架,或别的手术都有可能,对于她来说没这个条件。
再一个我担心的就是她脖子上长了什么东西咱们搞不清楚,在淋巴上,医生说判断很不好,医生是凭经验,但还没有具体确诊的检验结果,只是拍出这东西了,应该进一步怎么检查呢,学医的都知道,可能最后确诊一般都作活检,取出切片来进行检查,才能最后确诊。
这对高瑜都是要命的两个病。所以高瑜现在心里也……检查了以后……本来在那里边都是很乐观的,现在她觉得有很大负担,她说‘我不能死在里头啊’,她就这么说的”。
*莫少平:高瑜除心脏、淋巴问题还有高血压、美尼尔症等,律师准备再次提出取保候审*
我几次拨打7月28日会见高瑜的尚宝军律师的电话,都没有打通。于是,我向莫少平律师确认律师方面所了解的一些高瑜的近况。
莫少平:“高瑜近况,就是今天了解到前几天看守所带高瑜去北京安贞医院做了一个全面的、比较详尽的体检。体检结果高瑜女士说很不好,因为心脏也出现问题,有心梗旧痕,淋巴也有结节,还有斑,另外她有美尼尔综合症、高血压等等。
现在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以前为高瑜提过取保候审,但都没有被批准。今天会见高瑜之后,因为确实她体检情况非常不乐观,应该说不适于关押。因为她毕竟是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嘛,身体状况又这么不好,不适于羁押。为此,我们准备再次给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主持人:“上诉的情况怎么样?”
莫少平:“现在二审还没有决定开庭时间,因为她这个案件在法定两个月二审审限之内没有审结,所以法院已经延期了两个月,延的期没有到。
高瑜转告在安贞医院检查的结果,她表述一下哪儿有问题。比如心脏是有问题的,通过好像是‘彩超’还是什么……发现她有‘心梗’的旧痕,而且有些部位是堵塞的,也特别容易再次发生‘心梗’。她的淋巴,就是颈部有很多结节和斑块。这就是她检查的一个客观结果,并没有说是专业性的结论。
她本身也觉得身体状况不好,不是说现在觉得,一直就觉得身体状况不好。她有美尼尔综合症,经常昏厥,血压只能靠药物控制,否则高压170-180;她皮肤还过敏,有时候要靠吃‘扑尔敏’来控制,心脏……经常吃‘丹参滴丸’,看守所给提供的。她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只不过我现在说的就是前几天看守所正式带她到安贞医院……是北京很著名的医院,心血管什么这方面……专门带她去做全面检查,基本上检查发现的问题就是刚才我说的那些。”
莫少平:“作为提出取保候审……在这个阶段,就是进入整个司法程序,律师有权替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大的原则就是她本身不适合羁押,主要是身体状况不适合羁押。当然还有一些其它的附属条件,比如说本身的被取保候审不会发生有碍侦查的情况,不会‘串供’,本身在司法机关的所在地有固定的居所等等,这就比较多了。
作为取保候审的审批机关,在侦查阶段就是公安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当然是检察院,现在在审判阶段当然做出决定权的是法院,有一定的裁量权,就是说,我认为最终的判断是这些机构,根据申请他最终有权作出判断是不是已经不适于羁押,或者羁押成为不必要,这个是由他们来定的。
提出申请,通常有个规定,几天期限之内作出一个答复。
今天上午我们刚知道她检查的结果,根据高瑜给我们讲的结果,我们准备为她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莫少平:公安让高瑜换律师和给律师“做工作”,把无罪辩护改为轻罪辩护,高瑜回绝*
莫少平:“还有需要说明一点。因为今天尚律师见高瑜,其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高瑜说公安机关希望她更换律师,也就是我和尚宝军律师……要求高瑜更换。”
主持人:“提出理由了吗?”
莫少平:“提出理由……(哈哈)没有什么具体理由。高瑜就明确回复说‘我现在聘请了莫律师和尚律师,无论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以及敬业精神,我都是满意的,所以我肯定不会更换律师,不会辞掉他们’。
公安说‘你如果不辞掉的话,要求高瑜……那你跟莫律师、尚律师他们做一下工作,不要为你再做无罪辩护了,做一下轻罪辩护’。
高瑜回答‘我可以把你们的意见转告给我的律师,但是我还得尊重我的律师从专业角度发表的辩护意见’。
因为我们开始介入时肯定是她的亲属出具委托手续,所以我们把公安机关要求高瑜更换律师,以及高瑜的态度当然要跟高瑜的亲属通报一下。她的亲属态度也非常明确‘决不更换律师’。”
主持人:“您对公安机关要求高瑜更换律师这个事情怎么看?”
莫少平:“聘请律师,当然最终的决定权在高瑜。作为公安机关要求她变更律师,高瑜拒绝了。要求高瑜‘做律师的工作’,给她‘做轻罪辩护,不要做无罪辩护’,高瑜也只是说‘我可以把你们的意见转告给我的律师,但是我还是尊重律师从专业角度发表的辩护意见’。就是这么一个基本情况。
因为此前我们的辩护意见高瑜是非常清楚的。以前高瑜曾经明确表过态‘你们律师从你们的专业角度讲,该怎么辩护,你们还应该怎么给我辩护’,高瑜她有这个明确的意思表示。”
*莫少平:公安干预高瑜聘请律师、干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无法律根据,是违法行为*
莫少平:“我们能不能作为高瑜的律师,这个决定权不在公安机关,是在高瑜。公安机关没权决定谁作她的律师。而且公安机关在这个案子已经进入二审的状态下,这么去跟高瑜‘做工作’本身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说得严重点,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他干预高瑜请哪位辩护人,还干预高瑜的辩护人应该怎么发表辩护意见。这个本身是超越公安机关职权的,特别是这个案件已进入到二审阶段,这种做法本身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格来讲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第二,高瑜已经明确说了,我答应把你们的意见转告给律师,但是我仍然是尊重律师从专业角度发表的辩护意见。这个实际上已经回绝公安机关了。”
*高卫:支持再提取保侯审。高瑜和我都不同意换律师。自己的律师还不能自己请吗?*
在采访高瑜的弟弟高卫先生的时候,我告诉他:“这次莫少平律师在接受我采访的时候谈到,律师要再次提出取保候审。”
高卫:“他们懂得法律,是全权代表了我们利益的,所以他提我们就非常支持。既然他有这个想法,我是非常支持的。”
主持人:“这次提到换律师的事情,莫律师特别说‘取决于家人的态度’……”
高卫:“换律师这是不可能的事,好好的律师这么出色的辩护,我们为什么换律师呢?我们不能以你们控方的意见为标准吧?控方巴不得我们找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律师呢,听摆布的律师,那哪儿行啊!不可能。高瑜都不同意,我更不同意。
换不了。律师我们作主,除了你硬不让我们的律师出席。别的事我们管不了,我们自己的律师还不能自己请吗?”
主持人:“关于这个案子您还有什么特别想说的话?”
高卫:“那有很多话说,以后再说吧,今天就不说了,心情也不太好。”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