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 转自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经审查,宋志明违反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规定,向他人索取财物, 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为他人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提供帮助, 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董志军、王勇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丧失。 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为他人谋取私利、 大肆敛财的工具,任性用权,僭越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顶风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 决定给予其二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宋志明身为领导干部,违反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规定、家庭美德等,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经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 决定给予宋志明开除公职处分,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