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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歧视观察: 生死存亡之秋 汉人应紧急救助维吾尔人的孩子!

2018年10月28日 综合新闻 ⁄ 共 206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金姗玉转自博迅网
(纽约,2018年10月15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政府应该释放因父母被任意拘留而被关进孤儿院的新疆儿童,让他们和家人团聚。

据《金融时报》和美联社报导,新疆突厥裔穆斯林居民被拘留以后,他们的孩子从亲人身边被带走,安置在国营机构。人权观察2018年9月关于新疆大量拘押的报告也记载了一件这样的案例。据可靠估计,由于中国在新疆实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约有一百万突厥裔穆斯林居民被非法拘押在政治教育营区,还有些居民被关进看守所和监狱,人数不明。

"中国当局正以残酷手段,将新疆因政治被押人士的孩子送进国营收养机构,"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这是政府荒谬政策的一环,假称维护儿童福祉,使突厥裔穆斯林儿童与亲人分开。"

2016年11月,中共新疆党委书记陈全国下令自治区政府官员在2020年之前将所有孤儿安置到机构中,做为该区一系列发展目标之一。按照这项命令,未来孤儿将以"集中收养"取代"分散收养"──包括由亲族抚养──即统一以机构安置,以"提高其生活水平"。

按照自治区的政策,孤儿是指"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儿童",有些地区把父母之中有一方被长期拘押或监禁的儿童也纳入。

根据2017年1月下发的政策实施指导原则,新疆区政府鼓励各级官员"引导"孤儿到国营机构收养,不仅要填满现有孤儿院的所有空置床位,还要改善设施、建设新增机构。据媒体报导,有些新增机构可容纳百名以上儿童。政府目标是在2017到2020年之间,将新疆"孤儿"的机构收养率由百分之24提高到百分之百。

尽管自治区文件强调该政策是以"有意愿"接受机构收养的儿童为目标,但并未解释如何确定当事人同意。政府没有说明儿童本身、父母和其他亲属的意愿是否纳入考量,也没有说明将由何种政府机关做出决定,以及经由何种程序确定意愿或对决定提出申诉。

2017年9月曾有某地方政府报导指出,不愿被集中收养的孤儿可继续由监护人收养。然而,其他地方政府都有必须达成的硬性指标。吉木萨尔县官员接获命令,须在2017年10月前完成集中收养孤儿30人的任务。新源县被要求在2017年11月前集中收养孤儿60人,否则官员将被扣减绩效分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则在政策报告中坦承达标有困难:"孤儿的监护人都是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由于血缘关系,监护人不愿意把孩子交给集中收养机构。监护人及孩子不愿意彼此长期分离,对福利院缺乏信任和安全感。"

按照中国《收养法》第4条,孤儿的定义是喪失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不滿十四週歲的未成年人。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3条规定,民政部门有责任收容孤儿,但中国法律并未授权政府当局将儿童带离亲属而由国家抚养,也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可做此处置。

人权观察和其他组织均已发现,中国政府持续打压新疆突厥裔穆斯林少数民族的文化认同,因此这些违反亲属意愿由机构收养儿童的报导特别引人忧虑。当局早已禁止儿童在学校学习宗教事务,并且极力排斥民族语文,提倡以汉语为教学媒介。所有穆斯林的宗教活动都受到限制。

中国已批准的《儿童权利公约》序言指出,家庭是儿童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该公约缔约国有责任确保"不违背儿童父母的意愿使儿童与父母分离,除非主管当局按照适用的法律和程序,经法院审查,判定这样的分离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而确有必要。"在父母虐待或忽视等特殊情况下,这种裁决可能有其必要。

即使有必要做出替代性的照料安排,也应优先交由近亲属抚养。将儿童带离家庭照料,一般只能作为最后手段,并且在可能情况下只能是暂时性的,期间应尽可能缩短。政府官员必须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的看待。

原则上,所有与替代性照料有关的决定均应充分考虑到有必要让儿童留在离自己惯常居住地尽可能近的地方,以便其与家人联系和在可能的情况下与家人团聚,并尽量减少对其教育、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干扰。

最近几个月,随著新疆大规模、系统性人权侵犯的消息逐渐曝光,联合国各机构、各国政府和其他组织均已公开质疑中国的相关政策。美国正考虑对某些新疆官员和机构实施制裁。德国和瑞典已暂时停止将维吾尔人遣返中国。但人权观察指出,各国政府应采取更强硬措施,尤其是联合相关国家共同收集重大侵权的事证,为进一步究责施压。

"地方官员不必要地把新疆儿童送交国家收养,只会加深中国'严打'行动造成的创痛," 理查森说。"过去未曾对中国在新疆作为表达愤慨的各国政府,应施压要求中国立刻改弦易辙,减轻相关政策的长期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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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王松莲 (英语, 华语, 粤语): +852-8170-1076 (手机); 或 wangm@hrw.org. 推特: @wang_maya
旅途中|索菲・理查森 (英语, 华语): +1-202-612-4341; 或 +1-917-721-7473 (手机); 或 richars@hrw.org. 推特: @SophieHRW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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