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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加上訴20年 周遠終脫猥褻罪

2018年10月27日 综合新闻 ⁄ 共 71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谢亚杰转自”世界之声“

寃案犯服刑後才獲裁定無罪的案件再次發生,聲稱被刑訊逼供的新疆人周遠,在承認傷害或強制猥褻38名婦女後被判死緩,其父母堅持申訴,而周遠坐牢15年「刑滿出獄」後,仍為自己申訴,經五年奔波上訴,終於獲判無罪。其律師劉征表示,接着將申請國家賠償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這宗被同遠母親斥為「荒唐」的控罪發生在1997年5月,當時新疆伊犁州伊寧市三中女生宿舍發生女子在睡夢中被刺傷下體事件,翌日周遠被捕,公安更指他與1991年起接連發生的數十宗潛入民居或學校宿舍侵害女子事件相關,周其後供認犯下38宗案件。不過,周遠後來翻供,多次對傳媒稱遭刑訊逼供。而事實上,在他被捕後,當地傷害婦女案仍然時有發生。但當地法院仍於1998年一審判處周遠死刑、緩期兩年。

周遠父母一直有為兒子申訴,而在周遠案一審期間,的士司機霍勇供認於1991至98年間涉及34宗盜竊、侮辱傷害婦女案,作案手段和對象與周遠案十分相似。霍勇最後被槍決。

而經過周遠父母奔走,周的刑期一減再減,終於在2012年刑滿出獄,其間,父親已經去世。周感寃屈難消,出獄後繼續申訴,中國數家傳媒昨(11月30日)天報道,新疆高級法院裁定周遠無罪,指原審的定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只有周遠的有罪供述,缺少客觀證據;而周遠的有罪供述亦不穩定,真實性和可靠性存疑,未達定罪標準。

這位被傳媒稱為「「新疆聶樹斌」的周遠在洗脫「故意傷害」和「強制猥褻婦女」罪名後說,「一塊石頭落地,終於輕鬆了。」其律師劉征表示,周遠聞判比較激動,但沒有落淚,「用周遠媽媽的話說,他們的眼淚早已經流幹了」。

現年47歲的周遠,比聶樹斌幸運,因為聶樹斌1994年被指強姦殺人,翌年遭槍決,二十一年後再審方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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