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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光:血缘文化与文化大革命(论纲·上)
20世纪历史学家、哲学家贝奈戴托o克罗齐曾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讲的是人们观察历史的视角和认识历史的方法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是以今天的知识水平来解读过去的历史。这句话用在"文革"起因上是再恰当不过了。在历史研究中,关于事件的起因是最难把握的。因为起因问题的研究,不仅仅是考证史实,更重要的是解读历史的方法。关于"文革"的起因问题,学界一直争论不休,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可以三个时间尺度进行解读。一是从中国现代化的长时段看,"文革"是中国一百年来的革命激进主义发展到了极致;二是从中共执政后的中时段来看,"文革"是在毛泽东试图改革斯大林体制的机会主义政策发展到了极致;三是从1960年代中共收拾大跃进败局的短时段来看,"文革"是中共党内由政见之争到党权之争的斗争发展到了极致。这三个时间尺度,长时段、中时段和短时段,分别从文化背景、制度背景和权力冲突背景,来说明"文革"发生的原因。"文革"是中国当代史的一个拐点。它把一切都搞到极端了,反而把中国推到了改革开放的新道路上。
"文革"以其革命的极端形式,提供了认识现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绝佳的历史样本。特别是它显示了我们民族文化心理方面一些历史沉淀物,具有长时段的研究价值,更能触及中国社会深层结构的一些更具根本性的东西。
本文尝试从社会变迁的文化结构方面,从血缘文化的角度,分析革命对中国社会历史的影响,提供一个思考和解读文化大革命的视角。通过文化大革命这个最极端、最激进的革命形态,审视一下中国百年来的激进革命,改变了什么,没有改变什么。解读一下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的变化,观察政治革命与血缘文化的关系,分析文化大革命的革命与传统的内在冲突如何发展到了极致。
从革命的角度看,作为中国百年来激进主义发展的极致,文化大革命在最广泛的社会层面上,撕裂了无数的家庭。在革命的冲击下,夫妻反目,父子相仇,兄弟互阋,亲友背叛,相互揭发,你死我活,造成无数的家庭悲剧。同时,在文化大革命的"彻底打碎旧世界,建立红彤彤的新世界"那些最激进的革命口号中,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破四旧"的那些最狂热的革命行动中,又恰恰反映了传统的血缘文化和家族政治的特点,折射出了传统中国王权体制和家族等级制度的历史投影。号称"最最革命"的这场"大革命",出现了旧时代的回光返照。
这个现象说明,中国在革命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一场革故鼎新的激烈革命,虽然各种激进的政治运动接连不断,实际上并没有从传统社会的政治文化框架中走出来。中国革命的惊心动魄程度为古今中外所罕见,但为什么没有走出历史的轮回?这是一个世界级的问题,需要从革命历史过程中分析其社会变化的机理。
一、传统中国的深层结构:古老而深厚的血缘文化
人类繁衍生息而产生的血缘纽带,是人类社会古老而恒久的关系。血缘文化是从人们的血缘关系派生的社会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母体。在古代社会,建立在血缘纽带上的种族、氏族、家族关系,都是划分社会分层的主要依据。在中世纪的社会等级秩序中,血统的贵贱差别和社会地位的尊卑高下是直接联系的。嫡长子继承制就是一种权力继承的生物性选择方式。这种靠血缘关系生成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原初的自然状态的社会关系。血缘文化就是体现这种原始的生物性代际关系的社会文化,人们的社会关系受制于血缘属性的束缚,是前现代化社会的一个主要文化特征。
人类社会的发展坐标有两点:一是群体生活的开放度;一是个人生活的自由度。在动物的丛林世界,唯独我们的先民们设计出了复杂精巧的近亲通婚禁忌,保证了人类群体繁衍生息的优化能力,使人类能够走出动物世界的宿命,从一个个小共同体的氏族部落社会,集合为大共同体的国家和中心国家,再发展到超大共同体的全球化跨国体系。这个过程是一个从采集渔猎,到农耕文明,再到工商文明的文明演进过程,也是一个人类逐渐摆脱原始自然状态的血缘纽带,不断在更广阔的地域建立社会公共生活体系的组织能力拓展过程。现代社会生活是建立在契约文化基础上的,在人际关系中血缘成分的重要性下降,社会成分的重要性上升,成为主导性关系--如业缘关系、学缘关系、宗教关系以及兴趣爱好的同好关系等。现代化把熟人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社会,使人们的社会生存更多地依靠人们后天的能力,提供出了多样化的社会合理性。所以,只有在这个摆脱血缘纽带的意义上,我们才能够深刻理解"人是社会的动物"这句话的深刻涵义。
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来看,人类社会发展的张力,来自于每个社会成员不断增大的自由发展空间、成员间不断增多的合作机会、社会规则具有公正性、发展条件具有平等性。也就是说,社会化程度越高、人的先天影响越小,社会的文明程度就越高。血缘文化反映的是人类社会的最原始的自然属性,它以先天的生物性关系主导了后天的社会关系,是一种落后封闭停滞的文化意识。人类社会进步到工商文明时代后,公共领域的拓展、公共资源的丰富、社会规则的完善、发展机会的增多、社会流动的加强,极大地提升人们生存的自由空间,使人们的社会生活摆脱了血缘属性的束缚,拓宽了社会生活的领域,现在更是进入了地球村时代。所以,从血缘文化和代际关系的视角,能够反映一个社会的现代文明程度,可以作为考察其现代化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国社会是血缘文化根基深厚,宗法观念十分发达的社会。一是历史悠久。从西周"分封建国"始,在血缘纽带上建立起来的一套精密的宗法秩序,把家庭、家族的小共同体治理结构和国家的大共同体治理结构结合起来了。二是传承有序。宗法文化在传统中国文化体系中具有"道"的核心意义,秦汉以降的儒家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主干,儒生集团成为宗法文化的传道士和卫道士。三是生活伦理与政治伦理的契合。从生活伦理上讲,这套建构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血缘文化体系,保证了家庭作为基本社会单元的内在秩序。从政治伦理上讲,儒家文化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沟通了家庭到国家的关系,形成了一整套宗法文化的政治治理结构。
学界通常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最显着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在宗法文化基础上,建立起了一套最完备的政治伦理体系。这就是以奉行忠孝的儒家学说为主干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二、在宗法文化基础上,沟通了家与国的联系,实现了家庭伦理观念和社会政治观念的统一,形成了一套从家长制到皇权的严格的宗法化的政治等级系统。
建立在宗法文化基础上的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治理框架是一种家国体系。国家是一姓独大的某家朝廷,社会是以家庭为本位的百姓。在这里,家庭的宗亲伦理和国家的政治伦理是同构的,即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纲常作为维系社会关系的最高准则。这就带来了中国传统政治最为典型的特色--家族政治化和政治家族化。由宗法文化划分出来的不同名分,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把家长制和君主制放置在一个文化同构体上。国家事务,都是朝廷的家事。绝对权威的父权,扩大到国家就是绝对权威的君权。君臣关系、官民关系都是父子关系的放大,官吏对皇帝要如同子对父尽孝一样尽忠,对百姓则又是父母官。从而以"君"、"臣"、"父"、"子"的名分,确立了整个社会的等级体系。整个社会,都是以"仁义礼智信"的五德,处理人际关系,协调社会关系。
概括地说,中国社会的宗法制度,是由血缘、土地和宗法文化高度耦合而成的社会文化形态。在农业文明时代,它为中国农业文明的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条件。一是它提供了一个极其稳定的社会结构。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义务,身份、地位及财产分配关系,在自然血缘基础上的家族宗法关系上都有明确的规定性。聚族而居的宗法关系,把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家族为个人提供发展的条件,个人以家族为价值实现的目的地,光宗耀祖为人生最大责任。家对个人来说,有着终极归属的宗教意味。失去土地、无家可归的人,则会是无法无天的"流氓",为社会所不容。二是它提供了一个管理成本很小的国家治理结构。国家的管理,向下只到县治。县以下是乡绅依据宗法文化进行自治,给国家交税纳贡。清朝统治者总结的一条最重要的统治经验就是"以孝治天下"。对家长能够"孝",对皇帝就能"忠",这在权威人格的塑造上是一样的。"家文化"以此沟通了家与国的治理方式。这是维护皇权统治的社会条件。三是它具有强大的社会再生能力,提供了一个极为强大的社会修复机制。中国几千年有文字可载的历史上,内乱外患一直不断。经历了无数次的军阀纷争、农民起义、外族入侵……但是社会修复能力很强。动乱过后,很快就能恢复繁荣。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屡经动乱,但社会结构依然故我。
1980年代,金观涛先生运用系统论等现代社会科学的方法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曾提出了一个"社会超稳定结构"的概念(参见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该书初版于1984年,在全民族反思的八十年代畅销一时,后经多次修改补充。作者最早提出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延续原因超稳定系统"的假说是在1979年)。这是很有启发性的观念。实际上,中国的这种宗法文化体系就是一个超稳定结构,它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国体制的延续,提供了一个繁衍生息的文化母本。
孔子有言,"礼失求诸野"。意思是:上层社会的文化、国家层面上的体制被摧毁了,这不要紧,民间社会还保留有礼乐文化的传统,积淀着丰厚的道德资源。可以凭借民间社会的礼法传统、道德文化的力量,为上层社会修复失落的典章制度。孔子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社会文化形态的问题。政治制度是文化的载体,社会的文化形态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政治制度再怎么变化也是万变不离其宗的。
但正如每种社会文化形态都有自己的固有问题一样,传统中国建构在宗法文化基础上的家国体系也有自己固有的问题。
一是经济社会领域中的自闭特征。血缘文化和自然经济相结合形成的宗法壁垒,具有自给自足、不相往来的封闭、保守的特点,限制了社会流动的能量,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中国传统社会商品经济长期滞留于萌动期,难以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在文化思想领域的保守特征。宗法文化的特质是一种血缘等级秩序的政治伦理关系,对异端思想是不能容纳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天然地要排斥新观念、新事物,缺乏自我更新能力。中国历史上的改革者们,几乎无一善终。农民起义的造反运动,也无力改变他们的生存状态。在宗法文化系统的制约下,人的个性价值和创造力很难得到承认,不能正常的发展。在政治伦理体系中,人的发展具有权威人格的特征,畏惧权力,崇拜权力,又依附权力。
三是在公共政治领域的私德特征。在政治伦理化的文化系统,是一种具有血缘文化色彩的身份社会。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往往以血缘和权力的结合形式表现出来。家庭亲属是血缘关系,师生、同学、朋友、同乡是派生出来的准血缘关系,这些血缘与准血缘关系与权力、利益关系黏合在一起,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社会利益集团。国事和家事,不过是大私、小私之分。对于"公共"两字,传统中国人是很陌生的,习性是勇于私斗,怯于公战;惯于斗气,拙于斗理;习惯于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强人们更是以不受公共规则的约束为能耐。在这种私德文化下,最容易出现混世魔王,也不乏效忠王朝的忠臣义士,但很少能有为公理、公义、公利而牺牲的仁人志士。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重人情,轻人性;重亲情伦理,轻契约规则;血缘观念非常清晰,权利意识非常模糊;血缘的家族意识很强烈,社会的职业意识很薄弱;宗法文化发达,公共意识淡漠。在宗法文化的亲亲关系下,人情和利益交织,权利与义务混淆,人际交往的边际不清,权利主体不明确,是以一种温情脉脉的"恩庇"关系模糊了真实的利益关系。
传统宗法文化是一种人情文化,利益交换和人情交往的边际界限比较模糊。人情文化下的"罕言利",不是真的不趋利,而是把利益交换关系包装在人情关系中。在人情中糅合了许多利益因素,这种情感既不纯粹,更不高尚,只会让宵小之人产生非分之想。带有利益目的的人情交往,把感情投入和利益获取搅和在一起,一厢情愿的期望值很高,好则如胶似漆,坏则视为寇仇。先贤早就有古训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这种通过有节制的交往之道体现共处的尊重,实际上是一种亲亲文化下的无奈。契约法的文化是直视利益的,以小人之心行君子之事,把各方的利益关系赤裸裸地摆了出来,明确了利益主体,划清了利益边界,把私德的亲亲变为公德的诚信,反而使人际关系简单化了。所以,宗法文化是熟人社会的文化,法律文化是陌生人社会的文化。由于伦理社会的人际关系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情、理、法的边际模糊,契约法的精神难以建立,社会分工系统发育不健全,社会组织内耗严重,缺乏应有的发展张力。
过去人们批评中国人,只知道有家,不知道有国,民众是一盘散沙。从传统社会的组织形态上看,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传统中国的社会组织结构中,血缘文化特点十分浓厚。国,就是一姓独大的皇家朝廷;社会,就是众多庶民百姓的小家庭。在血缘文化的亲情关系网下,人们不但有浓浓的安土重迁的地缘情结,而且业缘关系也建立在血缘亲缘的关系链条上,讲究的是祖业家传的秘方绝技。在粘稠的血缘文化下,建立在契约精神上的职业伦理很难生长起来,形不成在法理基础上的社会中介组织,社会组织呈现出一种内聚性很强的团状结构,类似于被装在国家口袋中的许多马铃薯。所以皇权专制下的社会,会有"一盘散沙"之称。
建立在政治伦理宗法文化基础上的家国政治体系,本质上是一个效忠和赐予的利益机制,构成了一种以王权为中心的权力依附关系。王权是最大的权力,赐予的能力最强,因而是最大的效忠对象。王权之下,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效忠与赐予关系,会形成朋党政治。历朝历代的政坛上,私德势强、公德势微,结党营私、私斗不止。所以,在传统政治体制下,由于法理性的规则权威确立不起来,潜规则大于显规则,"人情大于王法",总是反复重演着母党擅权、宦官专政、朋党斗争的政治游戏。这种宫廷政治的内耗,是朝廷国家摆脱不了的一个政治痼疾。
作为家族政治的另一方面,皇权专制国家在实施惩罚措施上,也具有家族的血缘关系连带性。在王朝法律体制下,对"罪大恶极"者的惩治并不是实施其本人的刑罚为止了,往往还要采取"夷九族"、"瓜蔓抄"的株连政策,"连坐"到其家族的无辜成员,斩草除根,以儆效尤。这种野蛮的惩治观念,正是宗法文化在传统刑法观念上的体现。
无论家族的宗法,还是朝廷的法度,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权平等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国家是朝廷国家,社会是臣民社会。
二、共产革命对传统社会血缘文化的颠覆
到了工业文明时代,人类社会开启了民主政治的大门,天"道"变了,根植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宗法文化也失去了它的存在根据。它自身所固有的封闭保守、压制个性、缺乏公共性特征等问题,使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更为复杂的社会组织要求。清王朝的灭亡,宣告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帝制终结,维护宗法制度的权威中心不复存在,在现代化的社会变迁中,在风起云涌的革命高潮中,呈现出了一派"礼崩乐坏"的历史场景。这是中华民族三千年未有之大变,需要借助西方近代文明的薪火重新点燃中国现代社会的工商文明之光。"礼失求诸野,今求诸夷矣。"
在现代化变迁中,东方传统国家社会结构的解体,往往是伴随着一个西方文明大规模进入的过程而完成的。中国宗法制度的消亡,正是这样一个在西潮涌入的历史背景下,在现代革命运动的猛烈冲击下予以摧毁的。这是要为工业文明的发展、现代经济体系的建立扫清道路。
现代革命运动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法理性的宪政国家、法治基础上的公民社会。这是和以往改朝换代根本不同的更深刻的社会变革,是一场彻底改变宗法文化家国政治体系的文化革命和制度创新。以往改朝换代的工具,如传统的帮会组织、民间宗教组织、流民武装集团等,都是衍生于旧的宗法文化之中,实现的只是旧王朝的轮回,担当不了这个改天换地的重任。只有建立在法理性基础上的,具有现代政治诉求的现代政党组织,才能够充当实现这个社会革命的历史工具。这就是中国现代政党登上历史舞台的角色意义。
在摧毁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法体制上,我们可以看到革命激进主义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欧风美雨的涌入,带来了自由、民主、法治、科学的现代社会文明理念,与传统中国的文化价值体系产生了巨大冲突。特别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五常,最为先进人士所诟病,被视为压抑人性阻碍人格发展的文化樊笼。五四新文化运动高扬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对旧文化旧传统进行无情的扫荡,其中抨击最厉害的,就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和宗法文化。一批激进的知识青年把家看作是牢笼,把传统文化视为糟粕,什么纪纲人伦、男女大防、尊卑秩序等都不在话下,甚至连姓氏也不要。正是在这些首先破除了家庭观念的激进者中,成就了一批职业革命家。他们在婚姻革命和性革命上的激进观念,在当时都是惊世骇俗的。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五四运动是一场"人伦之变"。
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为旗帜的国民革命,开启了以党治政的先例,把对宗法制度的革命推到了社会变革的层面。然而,只是在中共领导下的政治革命,才以阶级斗争的武器,在全社会范围完全荡涤和颠覆了宗法制度和宗法文化。
中共的共产革命以平等为号召,把族权、神权、政权列为缚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三大绳索,明确将宗法制度和地主阶级作为革命的主要对象。
中共以马列主义阶级斗争学说为指导,简单明了地将中国传统社会划为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压迫关系。这是中国传统农民革命从未有过的政治视角。然而,对这套从西方文库里照搬过来的阶级斗争理论,当时的知识界人士多不以为然。胡适、梁漱溟为代表的中国知识精英们,并不认同中国有什么地主阶级,认为只有大农、小农的区别,只有士、农、工、商的职业分途,更不认同还有什么资本家阶级了。
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地权问题,中共领导人从意识形态出发,断言近代中国土地已经高度集中,占农户数量8%的地主富农,占有了70%~80%的土地。这是与事实不符的。清代以来,中国的土地一直呈分散趋势,地租"实收率"也一直下降。现在学者普遍认为:地主占农户3%~4%,占有土地不足全国总耕地面积的40%,地租实收率是30%,地租总额只占到全国农作物总产值的12%,或更低于该数(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9、第178页。郭德宏的看法也大致相同。参见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1993年,第42页)。可见,这场革命的理论前提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中国乡村社会的剥削和压迫更多的是来自宣传动员的需要。共产革命所以能够成事,不能不看到它外在的意识形态性质和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
正是这个建立在西方学理上的阶级斗争理论,运用于中国的政治实践,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将农民从传统社会的血缘纽带中剥离出来,召集到了共产革命的麾下。其社会动员能力达到了空前高度。其中有两个因素最为关键:一是这个阶级斗争理论的民粹主义背景,具有道德上的制高点,对于立志救国救民的知识青年和边缘知识分子很有感召力,以他们为主构成了这个理论的宣传动员的实践载体。二是从阶级斗争理论演绎出的"造反有理"的行为逻辑,与中国底层社会"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梁山泊"文化很容易沟通起来,最易为急于改变命运的贫苦阶层和流民阶层所接受。共产党成功地运用了这个政治工具,在中国乡村社会进行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土地改革。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血缘、土地、宗法三者关系高度耦合。基层的乡土社会尤其是血缘枝蔓交错,相互缠绕着的人情社会。中共对传统社会的彻底摧毁,是通过土地革命来完成的。中共领导的这场土地改革运动,有一套非常完整的实施技术:用平分土地的民粹主义口号动员贫困阶层的农民;树立被剥削被压迫人民翻身解放做主人的道德旗帜;以阶级斗争理论的"算剥削账",给阴暗的"仇富"心理赋予了光明正大的合理性;以勇敢分子为革命先锋,撕裂了中国农村社会固有的宗法伦理关系等。通过土地革命,放大了农村社会的矛盾,制造出了农民阶层内部的敌对情绪,按贫富划分出两大敌对营垒的阶级归属,并以一种战争状态的仇视方式释放出来,形成了对农民投入革命的社会动员,在基层社会建立起了新的政治系统,满足了夺取政权的需要。
如详细解析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的全过程,可以看到,实现"耕者有其田"其实只是土改的第二位目标,第一位的目标是施行革命战争的动员。传统中国是土地流转很快的国家,仅仅是平分土地,没有摧毁社会的宗法关系,并不能切断农村社会自然的血脉联系,改变不了乡村社会的传统权力关系。中共是用阶级斗争的方式来重新分配土地,彻底撕裂了传统社会的血缘纽带,动摇乡村人情社会的自然权力根基,能够为农民提供新的认同、新的归属,从而将农民组织在自己的政治营垒中。在这里,以阶级出身、家庭成分来划分人们的政治立场、划分敌我营垒,就成为了十分现实的政治策略。
中共在夺取全国政权的过程中,以土改作为动员农民的武器,表现出了阶级斗争的极端倾向:以贫富划分阶级,强调贫雇农当家作主,把富裕农民作为斗争对象,怂恿和鼓励农民的平均主义要求,组织农民"打土豪"、"挖浮财"、"挖地财"。在具体方式上,坚持暴力土改的方针,反对和平土改,不管田主们是否愿意拿出土地,一律都要进行斗争,甚至还要打杀他们。
仅从改变地权的要求看,这种以革命暴力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做法,社会成本太高。但是,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一开始就是作为一场阶级战争来实施的。这场由外部力量切入农村社会的大革命,改变土地关系只是一个政治符号,真正要改变的是土地背后的社会伦理关系。中共在战后把土改作为打倒国民党的重要手段,所以在土改中一再强调不能包办代替,要动员群众自己起来革命,并以暴力手段给群众的极端行为以支持。共产党运用群众暴力的土改方式是成功的,打破了传统乡村社会的亲缘关系,把农民组织到共产革命中来,获得了战胜国民党的人力物力。
中共领导土改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摧毁传统文化的社会伦理关系和传统社会的权力关系的过程,以阶级斗争打破人情亲缘关系是其运作的关键所在。在暴力组织的背景下,通过让农民彼此都撕破了脸的斗争会等形式,使他们摆脱了传统伦理的文化约束,以新的阶级观念逐渐取代了旧的家族观念,建立了一种在革命同志基础上的新型道德和权力关系。
中共的土地革命撕裂了乡土中国传统的血缘纽带,改变了传统社会自然的人情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党组织的"革命大家庭"。在革命大家庭中,从乡土血缘纽带的权力关系中剥离出来的农民,获得了新的阶级归属意识。大家都是参加革命吃公家饭的同志,是为劳苦大众打天下的革命队伍的阶级兄弟,过着战争时期的军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生活。由"组织"负责为个人打理一切。不但吃穿是供给的,生老病死由组织打理,甚至连老婆爱人,也是要组织帮助解决的。在这种革命队伍的单位体系下,大家都是人格平等的革命同志。正如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的名篇中所说:"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这种建立在共同革命目标上的同志关系,官兵一致,待遇平等,大家都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追求,体现了一种平等的理想主义。在这种军事共产主义战时体制下形成的革命集体主义,给革命队伍带来了一种新型的人与人关系,提供了革命大家庭的凝聚力,塑造出了一种崇高的牺牲精神,形成了其他党派组织不能企及的战斗力。
共产革命是一场阶级战争。革命阵营一方是联合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革命统一战线。革命阵营的划分具有策略上的意义。共产党从阶级分析的方法入手,根据自己力量的大小强弱,确定了敌、我、友的革命策略。相对于共产革命无比纯正无比高尚的社会改造目标,敌与友是一个动态的目标。根据自己力量大小的可行性,掌握这个敌友变动的度,不断地划分出当前阶级斗争的敌人,这就是革命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作为这场阶级战争的内化反映,即使是在革命大家庭中,也形成了一个革命阵营内部的"阶级-政治"谱系。按照从共产国际传承过来的阶级斗争理论,阶级出身的纯正性和革命的彻底性是紧密联系的,同属于革命阵营的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小知识分子)阶级,革命性是不一样的。工人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阶级,阶级成分最纯正,最具革命的彻底性。农民阶级次之,小知识分子更次之。这是以阶级成分、家庭出身确定其革命属性的意识形态分析方法。
但是,这个理论在中国共产革命的实践中,有着社会动员上的悖论。中国现代工业的时间短、基础差,不仅产业工人的数量少,而且也只有乡土社会的帮会意识,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阶级观念。在刚刚开始向现代化转型初期的中国社会中,只有离土的农民和不离土的农民。工人阶级的革命领导阶级的意义,是由共产党为当然代表的。中国共产革命的实质,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革命。
从乡土社会剥离出来的贫苦农民,特别是具有流民气质的勇敢分子,一旦摆脱了传统的血缘纽带的文化约束,在"革命大家庭"中重新获得了归属感,对"组织"的依附性最强,最容易接受杀富济贫的阶级斗争理论,更具有敢打敢拼的盲目性,也因而获得了阶级立场坚定的肯定。知识分子干部虽然论牺牲精神并不让于工农分子,但因为有独立思考能力,对"组织"的盲从性差、依附性较弱,往往被认为是小资产阶级立场的革命动摇性的表现。这是一个与历史事实不符的,来自意识形态的结论。在中国的共产革命中,最坚决的并不是有金字招牌的工人出身的干部,而是一批小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在中共六大上,共产国际对中共中央进行了大换血的组织改造,选了一大批工人进中央,后来一大半成了叛徒和变节者。最著名的工人叛徒有政治局候补委员顾顺章、总书记向忠发,让中共中央几遭灭顶之灾。
在这场以苏联革命为蓝本的共产革命运动中,在理论上设定了一套革命的阶级谱系,以阶级出身作为判定其革命性的重要标志。在革命队伍中,以阶级出身划分出三六九等。阶级出身好,革命斗争性强的人,是最纯正的成员;阶级出身不好,但革命坚决,是对本阶级的背叛;阶级出身好,但革命性不强,是属于教育对象和启发阶级觉悟的问题;阶级出身不好,革命性又不强,对"组织"离心离德,则是要被看成是混入革命队伍的阶级异己分子。共产党在战后的激进土改中,突出强调阶级成分,一度由"贫农团"掌握了乡村政权,许多地富家庭出身的干部都被"搬石头",被贬斥甚至被杀害。当时不仅要求干部与地富亲属划清界限,一刀两断,甚至还要亲自批斗他们,以表示自己对无产阶级的归属和忠诚革命的决绝态度。就连革命资格很老的中共重要将领陈赓,就因为是出身地主家庭,也受到了贫农出身的士兵的骚扰。可见,在阶级革命的意识形态中,阶级成分决定论是一个先天魔咒,在打破传统中又与传统有了某种契合性。
共产党的奉行马列主义意识形态原则,实行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力组织,组织核心是职业革命家领导集团。对意识形态的法理性认同和对领袖组织权威的权力认同,构成了互为表里的双重结构。但这种组织系统中也有其内在的结构性紧张。十月革命的凛冽北风,在向中国送来了列宁主义的同时,也送来了斯大林的宗派斗争理论。在共产革命中,党外的阶级斗争,党内的路线斗争,从来就是相伴相生的一个钱币的两面。
一方面,在共产革命的意识形态中,道德具有阶级的规定性,建立革命的新道德具有创建新人类的意义。在革命的新道德中,阶级性压倒人性,阶级的利益、党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个人要为革命事业牺牲一切。革命队伍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关系。阶级关系是革命的公义,家庭关系、亲朋关系是人情的私谊。一个真正的革命者的彻底革命精神,是要能够在人情伦理关系上表现出彻底决绝的态度。在人性人情上的决绝态度越彻底,其阶级立场就越坚定,对革命的忠诚度就越高。
另一方面,革命大家庭的组织结构,又是一个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听命领袖的高度集中的权力等级系统。对阶级的归属,对"组织"的信赖,最终要体现在对领袖的忠诚上。在以农民为主体的组织体系中,树立革命大家长的绝对权威,对造就革命大家庭的凝聚力是必不可少的。在革命中形成的各个山头中,每个山头都有自己的人格代表,全党领袖则是各个山头的共主、能够领导革命成功的正确路线的人格代表。通过延安整风,毛泽东在理论上和组织上确立了在全党的最高权威地位,使全党的归属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这是中共能够取得全国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
中国革命的滔天洪水,荡涤了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传统社会和传统伦理。但单靠革命,难以改变民族文化心理。民族文化心理的改变,是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诸系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的结果,是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文明濡化的结果,从来都是不立不破。没有新文明的建树、没有人类自由价值的提升,革命就难以走出旧时代的轮回。
根植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宗法文化,虽然在中国的共产革命中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但其传统文化心理仍然以隐性方式存在着,甚至还会穿上革命的外衣,借尸还魂。只有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时代条件下,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多地具有社会属性,不再依赖生物性血缘关系的自然属性,才能真正走出历史舞台。从自然经济到社会化大生产,由农业文明进入工商文明,这正是中共执政以后的历史任务。
三、中共执政后的新政治宗法关系的形成
中共领导的共产革命与国民党领导的国民革命的最大不同,是它不仅仅是一场改变政治体制的政治革命,而且是要造就一代新人的社会革命和文化革命。因而对人情的破除最坚决,具有从未有过的革命彻底性。在中共执政以后,立即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造运动,将建立新社会和新人的历史任务付诸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
1949年后,中共沿袭了战时体制的军事管理经验,并全面移植了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体制,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控制起了所有的社会资源,将执政党的组织系统伸展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建立起了一个高度集权全面控制的党国体制。其特点为:以执政党的一元化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政治体制,以行政权力为基本手段的一大二公的经济体制,以思想控制和灌输教化为主要功能的意识形态体制。从而实现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真正能够把国家权力直接插到社会每一个细胞的"大一统"政体。中国社会由此发生了改天换地的剧烈变化:
一是国家全面控制了社会。执政党通过各种政治运动,以高度集中统一的纵向集权消灭了社会职业的横向分权。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把工农商学兵,三百六十行,全部都囊括到了这一高度集权体制的麾下,成为服务于体制功能的各种单位。工厂企业是给国家提供工业品的生产单位,人民公社是给国家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单位……执政党通过大大小小的单位体制,成功地把散沙般的亿万民众都"统一"了起来,建构起了一个具有浓厚的军事化特征的、组织严密的政治一体化的社会组织结构。
二是政治权力侵入到了私人领域。在单位体制下,个人丧失了独立的生存空间,大家都是生活在各种单位体制中的单位人。单位既要承担国家和社会的生产功能,还要管理单位成员的生活事宜。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都是由单位负责。家庭的社会基本单元的角色意义受到了高度政治化社会的挑战。通过各级单位组织,国家权力彻底控制了社会的各个领域,直接干预到了人们工作、生活和思想,侵入到了历来属于个人的私生活领域。
三是地缘关系决定了人的社会活动。在统购统销和农业集体化后,城乡冲突越来越激烈,为了控制人口流动,执政党建立了一套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在这套户籍管理体系下,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迁徙和居住的自由被限制住了。不仅农村人口被牢牢地绑在了土地上,不准流入城市,即使城市人口也难以流动起来。一个人的出生地和户籍身份,基本上确定了他的生命活动轨迹。这是中国传统社会也没有的现象,是向西方中世纪身份社会的大倒退。
四是家庭的传统功能被改造和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剥夺了人们的财产权利,对家庭传统功能的破坏是全方位的。在农村的集体化体制下,家庭不但失去了生产单位的功能,而且消费单位的功能也受到了破坏。农民的收入仅是工分一项,乡村社会的纠纷随之增加。由于粮食紧缺,农村的家庭伦理也受到进一步的破坏,普遍出现了不敬老人不尽孝道的情况。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执政党试图创建军事共产主义社会,取消家庭,将青年男女农民们组织为男营、女营,老幼妇孺也都组织起来,家家户户砸锅毁灶,集体进入公共食堂吃饭。由于国家权力撕裂了家庭的传统功能,直接统治到人们的胃里。所以,在国家政策出现失误时,全国大面积人口死亡就成为了逻辑上和事实上的后果。
相比集权体制的社会控制能力而言,传统王朝体制对社会的控制不过是小儿科,国家权力只到县治层面,伸展不到乡村社会。而集权体制则具有现代的组织技术,能够把统治的触角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控制了人们的地缘关系、业缘关系乃至家庭关系,人们生活的自由空间几乎被压缩殆尽。
这个国家权力全面控制社会的过程,是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进行的。执政党以国家权力推平了一切不利于"大一统"的异质性因素,在造就一个高度同质化社会的过程中,也制造出了一个数量庞大的阶级敌人群体,形成了两极对立的政治社会。一极是被纳入到各种单位体制的亿万人民群众;另一极是被专政的阶级敌人群体。人民在执政党领导下,以执政党为政治轴心,在全社会建立了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等级结构。这个由阶级和政党的社会排序,构建出了一个新社会的阶级-政治谱系。这个阶级-政治谱系,有别于传统社会自然结构的血缘宗法关系,而是有着强烈意识形态色彩的新的政治宗法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同质化下的封闭性,大一统下的等级性,具有前现代化社会的典型特征,是革命新传统主义的体现。
作为革命新传统主义的身份社会的体现,阶级-政治谱系的社会政治分层,主要是三个群体。阶级敌人群体居于社会底层、人民群众群体是社会主体、执政党群体是社会上层。在这三个群体中,又有阶层的区别。
一、阶级敌人群体:处在阶级-政治谱系的社会最底层。阶级敌人群体是在国家全面控制社会的过程中,通过各种社会改造运动而制造出来的。在土改运动中划分出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在镇反、肃反运动中划分出的反革命分子,在集体化运动中制造出了坏分子。他们构成了传统阶级敌人群体的"四类分子",是被专政的社会对象。
从四类分子的划分标准来看,是很不统一的。地主、富农分子是从财产标准划分的。反革命分子是从对中共的政治态度划分的,分为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坏分子名称的出现较前三者略晚,划分标准更具随意性,凡是对中共现行政策不满的人、社会上的刑事犯罪分子、破坏公共秩序的流氓阿飞、有小偷小摸恶习的人等,都可以归于此类。(据1956年《中央十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规定:"其他坏分子"则指除反革命分子以外的坏人,如政治骗子、叛变分子、流氓分子、品质极端恶劣的蜕化变质的分子等。)
四类分子群体的形成,不仅是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产物,更是反映了执政党全面控制社会的政治需要。在中共建国之初,对"剥削阶级分子"的政策是"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在劳动中改造他们成为新人。"在土改时,中共曾规定地主五年、富农三年改变成分。1954年《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对封建地主和官僚资本家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集体化政策的实施,不但改变他们成分的事情不再提及,而且还扩大了专政对象,把反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人们都列入了"坏分子"一类,对他们的管制政策也越发严苛起来,以阶级斗争来推行激进的社会改造政策。
阶级斗争是执政党进行社会整合的一种刚性力量。"四类分子"作为新政权的阶级敌人,一方面成为执政党大抓阶级斗争的目标对象,一方面又成为推行激进社会政策的政治工具。在农业集体化掀起高潮的同时,国家骤然加大对地富和反革命分子的打击力度,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震慑效应,这是农民群众集体化的重要助力。国家政策越激进,对四类分子的专政也就越严厉,以此营造出来阶级斗争激烈复杂的氛围,起到了威慑人民整合社会的作用。
对四类分子进行专政是执政党进行社会控制的重要方面。随着国家政策越来越激进,执政党的政策失误增多,不得不以加强阶级斗争方式控制社会,不但使四类分子数量不断增加,管制政策也越发严厉起来。大跃进运动期间,公社一级的单位就可以办劳教,把不听命令的人劳教起来。在四清运动中又重新划分阶级,不仅补划了一批四类分子,许多地方还把老一辈四类分子的帽子又戴到了他们子女的头上。如果说,集体化以后的农民成为了新农奴,那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就是农奴中的奴隶。
人们一旦被划归阶级敌人之类,戴上政治帽子,则就列为异类另册。不但自己没有了公民的资格,还要株连到子女亲戚。四类分子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非常凄惨,不但自己的政治权利被剥夺,财产权没有保障,行动受监管,动辄被训话,承担最苦最累的劳动,子女上不了学,招不了工,参不了军,甚至连对象都找不到,而且还会殃及到更远的其他亲戚朋友,被认为是有不好的社会关系。可以说,四类分子群体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以阶级斗争意识形态造就的一个新的政治贱民阶层。
虽然作为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胸襟体现,党和国家制定有给四类分子摘帽的政策。但实际上,摘帽的四类分子,还是四类分子,生活境遇并没有改变。
二、人民群众的群体:阶级-政治谱系的主体,名义上的政治地位和实际上的经济地位反差很大。人民内部的分层主要是两个标准,一是社会阶层的划分标准,二是政治态度的划分标准。实际上人民群众都是在大一统体制下的编户齐民,社会生活的差异只是隶属于不同单位性质的不同身份的差异,在单位生活境遇的顺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服从度不同的政治态度。
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人民群众基本上可分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三个阶层。名义上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实际上都是纳入到各种不同的单位体制的单位人,更能反映人民阶层性差异的是单位性质。所在单位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决定了人们的待遇保障差异。全民国营单位比地方国营单位待遇好,国营单位比集体单位待遇好。单位门槛(级别)高低不同,人们的身份就不同。农民是人民公社的社员,工人是拿工资的体力劳动者。工人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能够吃到社会主义大锅饭;农民是提供商品粮的农村人,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享受不到城里人的好处,实际上是没有单位身份的二等公民。
在高度政治化社会中,人们生活在单位体制,"组织"是体制的代表,人们的政治态度和阶级立场如何,能否得到组织认可,是一种政治生命的体现,对人们的生存意义极大。
高度封闭的政治化社会,舆论一律的意识形态,造就了全民一致的政治趋同性。人们认同共产党宣传的共产理论,认同无产阶级的革命性,追求政治的进步,向往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从而形成了社会的政治归属意识。在这个政治归属意识中,有共产主义一代新人的道德理想追求,有着从过去战争年代传承下来的牺牲精神和革命理想主义色彩。执政党高调宣传了共产主义新社会新人的道德理想主义,并在不同时期、不同工作、不同年龄段上,为人民群众塑造了学习的英模榜样。如战争时期有舍生忘死的战斗英雄董存瑞,和平年代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标兵模范雷锋,有与地主分子斗争而牺牲的少年英雄刘文学,有为保护人民生命而牺牲的青年战士王杰等。通过树立这些人格样板,执政党成功地营造出了革命英雄主义的社会氛围。
在政治教化中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如果没有现实利益的考虑,"榜样的力量"同样也是会束之高阁的。所以,在高调政治的背后,都是有着现实的利益。这种隐蔽在道德目标之内的现实利益驱动,是执政党的政治教化能够大获成功的精妙之处。如果一个人能积极靠拢组织,表现能够得到组织的认可,就意味着有了进步的条件,发达的机会,可以优先得到许多好处,如参军、入党、提干、当先进、上大学、晋升职务、分配更好的工作岗位、优先享有福利待遇,更多的出人头地的机会等。可想而知,在人人争先进的积极表现中,有着个人利害的考虑。在模仿革命道德新人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背后,是一种实际利益的博弈竞争。
在这场追求进步的政治竞争中,党组织拥有决定个人政治命运和政治前途的权力。靠拢组织,能够得到实际的好处,通过入党入团,取得上升的台阶。不靠拢组织,得不到组织上的认可,则是不求上进的表现,会被视为不讲政治的落后分子,不仅没有上升的资格,没有进取的机会,有的还要打入另册,甚至还会被视为要加以警惕的危险分子。更为严重者,则要作为异类,离坏分子就不远了。在通过积极表现争取组织信任的政治竞争中,在群众中形成了两种风气。一种是道德功利化的虚假风气。出于个人功利主义目的,一味讨好领导,出政治风头,争先表现革命积极性的"假积极"。一种是打小报告的告密风气。不断向组织、领导汇报周围各色人等的各种情况,通过打击别人,来取得组织的信任。高调道德造成了人格的虚伪性。
执政党对人民群众也有阶级分析的观点,有左、中、右的分野。正如毛泽东所说:"除了沙漠,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这个在群众中划分左、中、右的标准,有意识形态上的家庭出身阶级成分的传统理由,如职员、店员、小业主、中农、知识分子等出身灰色的人群;除去这些属于先天的既定因素外,更重要的是现实表现,即对党组织的依附程度,所对应的是积极分子、中间分子和落后分子。"左"派是党的基本群众、积极分子、党团员、家庭出身好、积极靠拢组织的。与组织若即若离的,家庭出身不太清楚,工作中随大流的,政治表现比较被动,属于中间分子。与组织比较疏远,不听领导话,经常有消极言行的,政治上拖后腿的落后分子,属于群众右翼阶层。
在群众中进行的左、中、右的分类,是根据执政党的现行政策不断调整的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而更加细化。如在农村集体化过程中,执政党认为中农(自耕农)是主要反对者,在中农的阶层中又划分出了新富裕中农、老富裕中农,上中农、中中农、下中农等类别。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是把贫农下中农作为基本力量,中农虽然还是团结对象,富裕中农则往往被划到新富农之列,成为新的斗争对象了。
对群众进行左、中、右的分类和排列,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党组织根据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工作情况、日常言行、政治态度、在政治运动中的表现等方面的考察,对所属单位的人员进行分类排队,并将这个结果记录进入个人档案。这个从延安时期形成,在中共建国后完善起来的档案制度,是阶级-政治谱系的身份文本、执政党控制人民的重要工具。档案如影随形,伴随人们一生,是人们政治生命的载体。一旦记录了不良信息,会影响人们一生的命运。
在政治化社会中,一个人的政治生命事关重大。争取优越的政治身份,是人们生存竞争的主要内容。为党组织信任的积极分子,可以得到政治归属的认可,吸收到党团组织中,成为在组织的人。人们一旦成为了党员,进入了领导群众的先进分子之列,就有了社会上升的资格,有了政治可靠的红色通行证,也就打开了政治社会的大门,获得了争取更多利益的机会。
由此,可以看到社会政治认同的阶级-政治谱系的排列方式。它是以各级党组织为轴心,根据人们政治归属的不同,由近及远,由内及外,形成了以党员、团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中间群众、落后分子、准阶级敌人、阶级敌人为等级序列的政治谱系。这个政治谱系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会根据执政党的政治需要而不断变化,不断增添新的成分。1957年反右运动后,执政党又把大批知识分子打成了右派分子,从人民阵营划到了敌人的营垒中,使"四类分子"发展成了"五类分子"。
三、执政党的群体。执政党是整个社会的政治轴心,领导全国人民的核心力量。执政党群体是干部群体的主干。各国的职业官僚队伍都是科层制。中共建国后的干部级别制度是从苏联搬来的,从1级和24级,薪金相差18倍。问题是这个干部队伍的数量非常庞大,远远超过历朝历代的官吏队伍。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的单位,都是以党统政,党政机构设置重叠,功能交叉,社会管理的成本非常高。
执政党的体制,名义上是委员会制,实际上是变相的等级制,是一个金字塔形的权力等级结构。党的最高领袖是统领全党的轴心人物,是意识形态的绝对权威,又是拥有最高权力的统帅。这是在延安时期形成的、非毛泽东莫属的地位。
在这里,从下到上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归属关系。人民群众的政治归属是阶级归属,阶级归属的实质是归属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执政党。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原则组织,下级党委服从上级党委,全党服从中央。中央又是听命于最高领袖。从这个归属关系上看,社会权力高度集中于党,党的权力高度集中于领袖。毛泽东的个人意志也就是代表了中央的意志、全党的意志和全国人民的意志。这个集权程度超过了过去。
但是,执政党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是一个有着严格等级制度的,同时又有着山头派系的群体。有历史形成的白区系统、根据地系统、军队系统。在统一的意识形态下,也有着各种利益冲突和政见分歧。然而,当执政党以国家权力消灭了社会,包揽了各项社会事务,也就把一切问题揽到了自己身上。许多社会矛盾最后会集中到执政党的内部,上升为党内的矛盾和冲突。这就带来了执政党内斗争接连不断的情况。在这些党内的政见分歧和斗争中,领袖掌握着意识形态的道统资源,掌控了国家机器的权力资源,是党内稳定的轴心,所以,维护领袖的权威,也就是维护党的权威,领袖可以经常以"路线斗争"的方式清算政治对手。这与过去"从道不从君"的政统是不一致的,体现的是一种权力依附的法则。由此,根据与领袖历史关系的远近亲疏,形成了党内政治的嫡系和旁支的派系关系。这是执政党内部的"明无山头暗有礁"的政治生态,平时都隐藏在意识形态的统一性下,一遇到政治风浪就显示出来了。
中共建国后,政治运动接连不断,党内斗争此起彼伏,这既是建立国家大一统体制的过程,也是建立毛泽东绝对权威的过程。每一次运动都是一次政治归属的大划分,划分的标准非常随意,很多情况并没有多少理论上的根据,主要是来自执政党的政治需要。至少从1950年代中后期起,执政党对政治归属的划分,已与传统的阶级斗争理论发生了偏离。政治归属的阶级划分标准,不再是由人们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他们的政治态度。
在社会上,执政党在1957年发动的反右派运动,将响应党的整风号召向党提意见的大批知识分子打成了右派分子,数量有55万之众,把"四类分子"扩展到"五类分子"。作为事后的总结,中共提出了阶级划分的新标准,即从政治态度和思想观点上划分阶级,确定阶级属性。其理论来源找到了毛泽东1937年作出的一个哲学论断:"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既然各种思想都有阶级的烙印,当然也可以由此反推思想者的阶级归属。这是典型的以言论罪。其后果是,不但给阶级敌人的营垒增添了一个新的类别,而且使阶级划分的标准更加混乱。
在党内,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党内高层围绕大跃进的失误展开了争论。毛泽东把不同意见看作是对他的领袖权威的挑衅,向全党提出了跟谁走的问题,发动了一场党内路线斗争。不仅将在会议上敢于诤言大跃进错误的彭德怀、张闻天等人打成了反党集团,而且又把这场斗争扩大到了全国,开展了一场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政治运动,在全党层层抓"小彭德怀"。大批敢于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被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数量达380万之众,党内言路阻塞,加重了大跃进的灾难性后果。
在这场党内斗争中,既看不到做事的法理、法统,甚至也看不到常识。惟一看到的只是领袖的个人意志。事实上,许多批彭德怀的人,原来也是赞同彭的观点,但风头一转,只能站在毛泽东一边。(如经委主任薄一波上山时,带着的是反左的材料,未及发言,毛泽东开始批彭德怀,薄马上换成了反右的材料,转过来批彭)。批判彭德怀并不只是批他的观点,还要算他的历史老账,还牵连到他的工作圈子的许多人。以路线划线实际上成为以人划线。此后,执政党的政治归属意识,只剩下对领袖权威的依附和盲从。被革命中摧毁的旧的宗法关系,又附到革命者自己身上,形成了从政治认同到权力认同的新的政治宗法关系。
四、社会政治整合中的阶级-政治谱系的代际演化
大跃进之所以造成了饿殍遍野的后果,是与高度集权的"大一统"体制分不开的。经过反右派、反右倾等一系列的政治运动,社会的正常信息反馈渠道已然湮没,社会的公共信息系统处于失真的状态,到处是一派形势大好的虚假之声,就连中南海要了解一点真实的情况都不可得。中共中央对出现大面积饿死人问题的最初反应是:民主革命不彻底,阶级敌人在搞破坏。这可以说是阶级斗争的惯性思维,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当时,中共最高层了解社会真实状况的最可靠管道,是来自亲友方面的信息。如1960年毛泽东在韶山的亲戚来京"告御状",亲自向毛泽东反映农村的困境。毛泽东要了解实情,派出身边的秘书、警卫到农村考察。1961年刘少奇回家乡农村搞调查,首先是从在自己的亲属、朋友的熟人圈子开始的,要求给他讲实话,才真正了解了这次灾难的严重性。陈云等其他人的调查,也是从家乡的熟人圈子中去了解到真实情况。可见,如果一个社会被控制到只有一家之言和一人之言的程度,获得真实信息的最可靠渠道也就回归到了以血缘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的关系网络。
大跃进运动造成了全面经济危机,农村出现大量的人口非正常死亡,基层社会组织陷入涣散,党内也情绪很大。在农民度灾保命的自救过程中,出现了传统伦理再度复位的文化回归现象,民间的传统血缘文化再度抬头,家族和宗亲关系重新焕发了旧有的凝聚力。许多地方的农民开始重修家谱,以求香火不绝,一些过去被禁止的"封建迷信"都死灰复燃了。特别是"包产到户"的兴起,恢复了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业传统生产方式,对农村影响巨大。
"包产到户"对迅速恢复农村经济的效果非常明显,也因此得到了党内许多开明人士的支持。但毛泽东则敏锐地看到了包产到户背后的政治,家庭生产功能的恢复将会对集体化体制形成巨大的解构威胁,遂坚决制止了党内支持包产到户的意见。为了加强社会控制,毛泽东提出了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毛泽东在1962年的八届十中全会上,重申"阶级斗争为纲",也就是要以阶级斗争手段重新整合社会。毛泽东告诫全党,"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提出了"反修防修反复辟"的理论,在全国城乡掀起了一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1963年,中共开展了城市"五反"运动,农村"四清"运动,在1964年统一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大四清运动)。
在1960年代以阶级斗争重新整合社会的政治运动中,阶级斗争被严重地虚拟化了。全国各地大搞忆苦思甜的活动,编写村史厂史社史,控诉万恶旧社会,教育青年,并且还制造出了阶级敌人"人还在,心不死"的观念。大肆宣传资本主义复辟了,劳动人民就要"受二茬苦,吃二遍罪"的恐怖情景。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对"五类分子"的管束更加严格,而且阶级-政治谱系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执政党建立的政治宗法关系继而演化到了代际关系上,政治文化的阶级属性发生了向血缘属性方面的偏移。
社教运动是要通过"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整肃基层社会。毛泽东在1963年5月的一个文件批语中说:"让地、富、反、坏、牛鬼蛇神一起跑出来,而我们的干部不闻不问,有许多人甚至敌我不分,互相勾结,被敌人腐蚀侵蚀,分化瓦解,拉出去,打进来……照此办理,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
当时农村基层社会的问题,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政策失误的结果,与"地、富、反、坏"一点干系也没有。在社教运动的指导性文件《前十条》和《后十条》中,列举了许多地、富、反、坏的"捣乱破坏"、腐蚀干部、掌握基层政权的事例,竭力渲染阶级敌人的猖狂进攻,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前十条即《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后十条即《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分别制定于1963年5月和9月。196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将两个十条下发全国城乡,进行大规模宣讲。)把"四类分子"设定为"四不清"干部的后台。实际上,在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机器下,"四类分子"哪敢乱说乱动,只有在文艺作品中才有他们的"捣乱破坏"活动。把他们作为时时刻刻"图谋不轨"的阶级敌人,其意义是用以整合基层社会的政治工具。所以,在贯彻阶级路线中,强化了阶级成分的先天因素,把阶级敌人的标签代际化了,扩大到了他们的亲属子女头上。对"四类分子"的歧视政策,延伸到血缘关系上来了。社会上对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的要求越来越绝对化。
过去执政党的阶级政策是"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这项政策虽然混同了本人成分和家庭成分的概念,把家庭出身不好作为了一种生之俱来的政治原罪,但毕竟还预留了一个通过后天努力改变个人政治身份的可能性。其意为:出身不好的人,只要肯付出更多的努力,与家庭彻底划清界限,经过脱胎换骨的思想改造,经受住比他人更严格的政治考验,也是可以得到组织的认可和接纳,成为无产阶级队伍中的一员。尽管这个政策带有很大的先天歧视性,而且很大程度也只是停留在字面上的统战策略。但在社教运动开展以后,就连这个"策略性"的政策也不提了,唯成分论的倾向越来越严重。许多地方把地富子女等同于地富分子,不准他们担任任何社会工作,不准加入青年团和少先队,已经加入的还要清除出去。甚至党团员、贫下中农同地富子女通婚,也被认为是丧失了立场,要对他们进行组织处理。
在中共中央1964年9月颁布的《后十条(修正草案)》中,明文规定了歧视"四类分子"子女的条文:"地主、富农的子女,一律不能担任本地的基层领导干部,一般也不宜担任会计员、保管员、出纳员、社队企业和事业的管理人员等重要职务";"对于同地主、富农子女通婚的党员、团员、基层干部和贫下中农,必须加强教育,要他们提高警惕,防止落入阶级敌人的圈套","如果这些人严重地受到这方面的坏影响,就必须严肃处理,特别严重的,还要开除党籍、团籍和撤销干部职务。"
随着阶级斗争的虚拟化、绝对化,政治认同中的血缘文化因素越来越重,"四类分子"的子女实际上已先天设定了他们的政治属性,被当做是复辟资本主义的准社会力量。1964年是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全面贯彻阶级路线的一年。在当年召开的全国公安会议、教育部及其他部门的相关会议和文件中,都在贯彻阶级路线的名义下突出强调了出身的问题,明确规定了一些歧视性政策。如高考的政审,对"五类分子"子女是另类对待,基本堵塞了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通道。国防工业和高精尖的保密专业,只有家庭出身最革命的学生才能报考。在社会就业方面,一些部门录用人员,政审要上查三代、五代,以保证阶级出身的纯正。同在一个社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少年,仅由于血缘的不同就有着天壤之别的社会待遇。出身不好的人,受到社会的排斥和白眼,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生活,带有沉重的赎罪感。
在四清运动中,随着对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越来越严重,执政党感到了有重新划分阶级的必要。在1964年的《后十条(修正草案)》中,明确提出来在农村进行民主革命补课,在城乡重划阶级成分的问题。在划阶级中,各地逐级建立阶级档案,补划了一批地主、富农,给一些已经摘帽的四类分子重新戴上了帽子,把中农阶层划分为上、中、下,还划出了一批新富农、新资产阶级分子和坏分子,还将一批人确定为反革命基础。这次重划阶级,是以阶级成分、家庭出身、政治面貌,修订阶级-政治谱系。被新划到"四类分子"中的品流很杂,有父债子承的四类分子子弟,有亲属中被"杀、关、管"的、有严重的"四不清"干部、历史上有些小污点的、搞投机倒把的、散布对党的不满言行的、虔诚的宗教教徒等,不仅又扩大了"地、富、反、坏、右"的敌对阵营的数量,而且在社会上又制造出了新的仇怨。
1960年代大抓"反和平演变"的阶级斗争运动,造就了中国最为封闭的左倾时代。此时的社会完全被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控制了,是一个政治等级分明,身份差异极大的政治性社会。政治上最纯正的阶层,是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不那么纯正的阶层,如职员、教师、知识分子一类,属于政治上不黑也不白的灰色阶层。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属于政治上最反动的阶级敌人。
在大张旗鼓的"反复辟"的阶级斗争中,社会被高度政治化了。阶级政治固有的狭隘性,激活了政治活动中的血缘文化基因,出现了把政治认同变成血缘认同、把阶级归属变为血缘归属的倾向。当时有一个很奇特的说法--在政治上失去地位的阶级敌人,会教育他们的子女卧薪尝胆,通过读书走"白专"道路,实现出人头地的梦想,把失去的江山再重新夺回来。这是阶级斗争的统治逻辑使然--因狭隘而不自信,因不自信而更加狭隘,最后是血缘文化的回归。
但是,阶级斗争的影响从来都是双方面的,不仅是对阶级敌人的政策方面,也表现在执政党的执政方面。当时最明显的是革命的代际相承问题。
在"反修防修"的舆论斗争中,执政党非常现实提出了红色江山代际传承的问题。毛泽东提出了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项标准。认为"这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生死存亡的极其重大的问题。这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百年大计,千年大计,万年大计。帝国主义的预言家们根据苏联发生的变化,也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党的第三代或者第四代身上。我们一定要使帝国主义的这种预言彻底破产。"
毛泽东开出的接班人条件是职业革命家的标准。他在给侄子毛远新、表侄女王海蓉的谈话中说:"阶级斗争是你们的一门主课",还要他们带头在学校里造教育制度的反。毛泽东的这些话,不只是对他晚辈子侄的要求,而是对革命新生代的集体要求,对干部子弟的影响尤其重大。
根据阶级-政治谱系,最具接班人的政治资格,是出身最纯正的"红五类"家庭,即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军队干部和烈士的子弟。实际上,红五类中,工人农民和干部是不同的社会阶层,普通工农子弟也是平民子弟,与干部子弟不是一个生活圈子的人,谈不上有多少家庭出身的优越感。很难想象,一个农村人能依仗出身好而骄倨在城市人之上。对"出身"最敏感的是干部子弟。
干部子弟出身于让人羡慕的红色家庭,头顶着父辈打江山的荣耀,在成长中得到了社会的格外青睐,是学校和老师的宠儿,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优越感。他们以继承父辈的事业为己任,带有强烈的阶级责任感,有着"非我莫属"的"当然接班人"意识。在同龄人中,他们个性张扬、政治敏感、关心时事、参与欲极强,喜欢在政治上"拔份",有着以天下为己任的历史使命感。理所当然的接班人意识和盲目的阶级责任感,使他们最易接受阶级斗争的理论,有着保卫红色江山的政治冲动,把实现世界革命作为人生的最高理想。
当时在北京等大城市的青少年中广泛流传了据说是毛泽东的一篇"七三批示":"今后的几十年,对祖国的前途和人类的命运,是多么宝贵而重要的时间呵!现在二十几岁的青年,再过二三十年,是四五十岁的人,我们这一代青年人,将亲手把我们一穷二白的祖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将亲手参加埋葬帝国主义的战斗,任重而道远。有志气有抱负的中国青年,一定要为完成我们伟大的历史使命而奋斗终生!为了完成伟大的历史使命,我们这一代要下定决心,一辈子艰苦奋斗。"("七三批示",相传是毛泽东在1965年7月3日的批示,见"清华井冈山"翻印的《毛主席文选》第48页。在毛泽东正式文稿中未见,应是托名之作。)这种寄托着全人类命运的召唤,使读到的青年学生无不热血沸腾。干部子女们更是把毛泽东给毛远新、王海蓉的谈话,当做是自己的座右铭,渴望在阶级斗争的大风大浪中锻炼成长接班。
"猪圈岂养千里马,庭院难栽万年松。志存胸内跃红日,乐在天涯战恶风。"这些"文革"前夕在青少年学生中流传的诗句,正是表露了这一代青少年向往革命的情怀。但是,他们用青春激情燃烧的革命理想主义,缺失了人道主义的薪火传承,没有得到自由、平等、博爱的文化滋养,充满了盲目蛮横的斗争戾气。在北京、上海的一些干部子弟集中的名牌中学中,一些中学生中的干部子弟们受到社会上"四清"运动的影响,也开始在学校里闹事,要求贯彻阶级路线,改革教育制度等。在他们身上已蕴含了红卫兵运动发生的因子。当时北京闹得比较厉害的学校是四中、六中、八中。北京市副市长万里曾与这些学校的干部子弟集体对话,告诫他们不要依仗干部子弟身份闹事情。事后他戏称是"舌战群小"。
同时,在革命大家庭中的等级秩序,也在后代中传递了一种血缘文化的观念。比家长的官大官小,家长中谁能管着谁,这在当时干部子女,特别是在部队干部子女中,是非常普遍的。同样,在党内斗争被划入右派分子、反党集团的人,也要株连到子女亲属,改变了他们的政治属性,由社会的宠儿变为社会的弃儿。
从执政党方面看,继庐山会议批判了彭德怀后,毛泽东在1962年前后又接连批判了中联部长王稼祥、统战部长李维汉、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等人,把他们缓和国内外矛盾、放开搞活经济的意见戴上了修正主义的帽子,党内鸦雀无声。高层还敢提点不同意见的,可能就是刘少奇一人了。权力向个人集中,国家既是家国,带来了政务活动的"家务"化,特别典型的是夫人政治现象的出现。
在革命时期,中共是解放妇女的宣传组织者。执政以后,妇女工作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的,妇女解放更是具有了政治花瓶的意义。在政治舞台上,夫人都是谨慎地躲藏在丈夫的背后,很少自己出头露面。但在1964年的阶级斗争高潮期,却出现了两个第一夫人干政的情况。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下到河北省抚宁县搞"四清",搞出了一个桃园经验。刘少奇亲自向全国推广桃园经验,树立为"四清"样板。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的夫人江青,告别了多年沉寂,也开始在政坛上露出峥嵘头角。她出面干预意识形态工作,搞大演革命现代戏的戏剧革命--"样板戏",捞取政治资本,并在毛泽东的授意下,到上海去搞对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文化批判。很清楚,在这两个主席夫人出台的后场,都是有一方神圣坐镇。这正是集权体制发展到了极致时会出现的现象。说明国家管理体制的制度理性,不足以反映和贯彻最高领导人的意图了。但这也加深了毛、刘之间的政见分歧和权力冲突,成为促成"文革"的一个不可小觑的催化剂。
在1960年代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中,体制的一元化程度又有发展,社会组织呈现准军事化,社会的政治认同度高度统一。阶级斗争不仅是意识形态,而且是社会整合的政治工具,被严重地观念化和虚拟化了,成了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在所谓"亲不亲,阶级分"的贯彻阶级路线中,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被强调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并演化为了代际相承的关系,把出身不好的人当做是"和平演变"的后备军。这样,在激进的"反复辟"的社教运动中,被激活的恰是传统血缘文化的基因。"家庭出身"这类先天因素,成为政治类别归属的最简单最直接的标准。"人生而平等"这些具有人类文明普世性价值的东西,则被作为"封、资、修"进行批判。同时反"和平演变"的误导,也对执政党自身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在阶级关系上,出现了从阶级认同到血缘认同的畸变;一是在权力关系上,出现了从制度权威到个人权威的畸变。可见,在这场"反修防修"的革命表层下面,其深层文化结构还是一种传统政治的宗法关系。文化大革命更是以革命的名义,把血缘文化推到了政治舞台。(未完待续)
来源:《领导者》总第45期(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