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云龙转自搜狐网
“铁西区政府违约,后又违法强拆,涉嫌犯罪,拆迁不下去了,导致我公司10年来损失高达11亿元。”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时,张纯放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不仅如此,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铁西区政府主导收购我们开发的项目,硬要以1个多亿元的低价,强行收购我们净资产4个亿的这个项目。”
张纯放是沈阳鹏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臣公司)董事长,他说的项目,是指沈阳市铁西区宁官村改造项目,也即乐城项目。
一个改善当地村民居住环境的项目,如何导致鹏臣公司损失11亿元?政府为什么强拆?强拆涉嫌犯罪吗?张纯放称铁西区政府主导并以1个多亿强买其净资产4亿元的乐城项目,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对此,带着诸多疑问,《法律与生活》记者前往沈阳,进行了实地采访。
村屯改造:10年未搬迁完毕
为了新沈辽路拓宽改造,彻底改善宁官村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铁西区规划,决定对宁官村进行分期改造——这个改造项目,也即乐城项目。
针对上述项目,2006年6月23日、2007年10月19日,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宁官村民委员会与鹏臣公司分别签订协议书、补充协议书;2007年12月28日,沈阳市铁西区征地管理办公室代表铁西区城建局和宁官村委会与鹏臣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上述三份协议约定:乐城项目占地总面积20.41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6.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铁西区政府组织实施拆迁;搬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搬迁,一年半内保证村民回迁,两年半内完成全部项目施工建设;该项目由鹏臣公司承担和兑现拆迁范围内居民每人按成本价购房20平方米的优惠政策。成本价为每平方米980元,其中居民个人支付每平方米700元,村委会支付每平方米280元。
签订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其相关公证书、签订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鹏臣公司履行了相关协议约定,向铁西区政府支付了拆迁费用和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铁西区政府要做到“净地出让”和“三通一平”,鹏臣公司才可以开工建设。
但是,2008年1月6日,铁西区政府发布了征收土地拆迁公告之后,却没有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搬迁。
张纯放告诉记者,从签合同到现在,已过去10年半时间,全村330户村民,至今还有54户居民没搬迁,约280户居民无法回迁。
(乐城项目中至今未搬迁的部分房屋)
“铁西区政府三个月内未完成搬迁,未达到‘净地出让’和‘三通一平’约定标准,铁西区政府违约导致施工建设受阻,一年半内居民回迁条款无法实现,两年内完成全部项目施工建设更是无法实现。”
到目前为止,鹏臣公司只开工建设了7.27万平方米土地上包括12万平方米回迁房在内的19.5万平方米的房屋,尚有9.45万平方米土地上20.5万平方米的商品房无法开工建设。
《法律与生活》记者在乐城项目所在地现场看到,鹏臣公司已开工建设的这部分房屋,至今也还是烂尾楼。
政府强拆:多人涉嫌犯罪
张纯放介绍,宁官村330户居民中,有268户已陆续搬迁,尚有62户因没和政府协商一致不搬迁而成为“钉子户”。
2014年5月16日,经西三环街道办事处班子会研究,请示铁西区委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同意,区委及管委会责成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向广大业主做出承诺:对影响商品房及回迁楼建设的重点户、钉子户依法全力拆违亮地,力争两个月时间将商品房和回迁区域拆迁完毕;确保乐城项目两年内园区建设完毕,按时将商品房交付给业主。
2014年8月31日上午6时许,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组织一班人马,对尚未搬迁的其中8户居民实施强拆。
《法律与生活》记者在一户被强拆的居民家中,看到了这户居民在强拆时拍摄的录像。
实施强拆的这班人马,统一着装,穿防弹衣,戴口罩,拉上警戒线,对被拆房屋实施“戒严”,数人把户主妻子强行抬进车内拉走,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了强拆。
被强拆的居民家人拨打110报了警,并惊动沈阳市公安局有关领导。沈阳市公安局指定皇姑公安分局依法对该次强拆进行立案侦查。
强拆当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对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书记陈东等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立案侦查,并对陈东等7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但蹊跷的是,陈东等7人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问题,最后竟没了下文。
“陈东等人,涉嫌犯罪,没受追究。我了解的是,陈东又换了个地方,到了大潘街道,继续当官了。”张纯放告诉《法律与生活》记者。
8户被强拆的居民中,有一户将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2015年4月15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强拆违法。
政府违法强拆之后,包括这位打官司的居民在内的宁官村一共有54户居民,因为一直没有和政府协商一致,至今也没有搬迁。
这些没有搬迁的居民都知道——政府对被强拆的8户居民中的6户多支付了1600万元补偿款,平均每户多得补偿款二三百万元。
低价收购:1.3亿买4亿资产
因为没有按时回迁,当地百姓集体上访,多次上访,越级上访,有关领导也为此做过批示,责令解决回迁问题。
但是,回迁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好,反而又对8户居民强拆,不仅违法,而且涉嫌刑事犯罪,公安局都立案了,当地百姓更有理由上访了,不仅告强拆违法造成巨额损失要求赔偿,还要求依法追究强拆的决策者、组织者、参与者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
违法强拆一个月零二十天后的10月20日,中央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中一条就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张纯放对《法律与生活》记者说:“当地百姓要是在这个时候去上访告状,那还得了?政府一下子就多给了其中6户被强拆居民1600万补偿款。这不是花钱买平安吗?”
不仅如此,无法按时回迁的居民安置过渡费,政府也多支出了3000万元,“只要居民无法回迁,每年就都要支付五六百万,这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张纯放认为:“凡是政府多支付的上述等款项,实际上都是国有资产。”
违法强拆事件之后,乐城项目的施工与建设被全面停止。
(乐城项目已建楼房成了烂尾楼)
为此,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和房地产评估报告,张纯放算了一笔账:“从2008年至今,铁西区政府违约违法,导致我们的损失,不止11亿元。”
一位至今未搬迁的居民对《法律与生活》记者说:不仅鹏臣公司经济损失巨大,当地居民更是怨声载道——已经搬迁的,至今不能回迁;而未搬迁的,又因自来水和下水道被严重破坏,生怕突然又强拆,每天生活在恐慌和恶劣环境中。
为了尽快解决回迁楼和商品房的建设问题,2015年4月3日,铁西区成立了解决乐城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联合工作组,2015年5月28日,区委书记李松林主持政府、银行、企业三方联席会议,正式启动乐城项目收购工作。
但是,从成立工作组,一直再到今天,三年半时间过去了,收购也没个结果——这期间,土地价格越来越涨,企业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而收购价却越算越少。
从2018年3月开始至今,收购价格就有三个:
2018年3月,收购乐城项目中已建成资产,价格1.084亿元;收回鹏臣公司尚未建设的9.45万平方米土地,政府投资建设,利润各半;
到了8月,乐城项目整体收购(包括收回鹏臣公司尚未开发建设的9.45万平方米土地)价格变为了1.33亿余元;
再到9月,收购价格又减少为1.27亿余元。
张纯放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铁西区政府指定所属国有独资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签订协议,通过受让债权形式,从某银行购买了鹏臣公司1.6亿元贷款及3000万元利息共计1.9亿元债务。这笔银行贷款的抵押物,是鹏臣公司乐城项目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和已建成的部分商品房,“铁西区政府通过收购银行债权收购我们这笔债务,目的是为了以极低价格强行收购乐城项目,我们不同意都不行,因为债权在人家手里,他们掌握主动权”。
“根据评估报告计算,乐城项目净资产4亿元人民币,铁西区政府却硬要用1多亿的低价强行收购。政府违法造成损失,却用我们企业的钱来填补,不惜损害民营企业利益。政府多支付的1600万元补偿费和3000万元安置过渡费,以及尚未开发的9.45万平方米土地上的优惠房政策,在谈收购乐城项目时,铁西区政府硬要我们来承担!”张纯放说到这里,喘气陡然发粗,声调也一下子高了起来,“更不可思议的是,收购乐城项目价款利息,铁西区政府也让我们承担!你买我的东西,却让我给你支付买我东西的价款的利息,这是啥逻辑呀?!再加上铁西区政府硬要我们承担的其他费用,我们眼看着损失2.7个多亿!”
当地一位律师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法务室委托,对乐城项目收购费用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其提供的书面法律分析意见认为,政府多支付的补偿款、安置过渡费等费用以及尚未开发的土地上的优惠房政策,不应该由开发企业承担。但是,该意见并未被采纳。
张纯放想不通的是,因为已搬迁居民无法按时回迁而多支付安置过渡费,以及因为违法强拆而多支付补偿费等费用,“都属于政府违约、违法造成的,这些费用却非让我们公司来‘买单’,那么,2008年签约后至2014年强拆前,政府违约,这个责任和损失谁承担?2014年强拆,不仅违法,还涉嫌犯罪,拆迁不下去了,整个项目被停止,这个责任和损失谁承担?”
2018年8月31日,《法律与生活》记者实地采访后,拟好采访提纲,就“铁西区政府签约后是否履约”、“办事处强拆一事铁西区政府是否事先知晓”、“乐城项目收购价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多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过渡费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请铁西区委宣传部予以书面答复,但截止记者发稿时,《法律与生活》杂志社一直未收到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