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 转自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日前,经佳木斯市委批准,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对佳木斯市郊区政协原 主席张建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建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 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 用职务便利,为企业经营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鉴于张建国主动投案自首,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并积 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能够真心认错悔过。综合 考虑张建国的一贯表现及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具体情节,依据《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 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 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国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正处 级领导职务降为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