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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开封市观察:武汉张人强抗议河南开封政府违法暴力强拆张长路合法房屋

2018年09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687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金富转自博讯网

我家房屋在诉讼程序当中竟惨遭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违法行政暴力强拆的控诉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记者朋友、各位网友:您们好!

    核心提示:2013年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并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领导,省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和有关部门。要优化棚户区改造规划布局,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好事办好”。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36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下面这篇标题为《关于我家房屋在诉讼程序当中惨遭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违法行政暴力强拆的控诉材料》,是反映正义与邪恶、遵法与违法、光明与阴谋、正确与错误、压迫与反抗等问题的抗争;反映出的是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要求全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后的今天,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唆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等部门相互勾结,竟还敢顶着中央全会决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仍目无党纪国法、胆大包天、为所欲为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尚在人民法院司法诉讼程序当中没有审理、结案;还未经人民法院作出任何判决,就采取非法行政暴力手段对我家房屋实施强拆的残暴事实真相。

    我们不禁要大声问一问: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在哪里?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在哪里?人民的公安又在哪里?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的全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工农大众如何才能找到党委基层组织的关怀?找到人民政府的给予人民群众的温暖?找到人民公安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保护?

    请领导同志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宝贵时间,详细审视《关于我家房屋在诉讼程序当中惨遭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违法行政暴力强拆的控诉材料》后,给我们指出一条能够迅速得到党的关怀、得到人民政府的温暖、得到人民公安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家庭合法财产的保护。

    我对下面标题为:《关于我家房屋在诉讼程序当中惨遭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违法行政暴力强拆的控诉材料》中,所反映出的问题情况作出郑重承诺:我完全是本着以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态度,彻底解决问题的愿望,保证做到:我们向各位领导同志所反映的问题、情况完全属实,若有任何编造、诬陷之处,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崇高敬意!

    下面的天涯论坛网站在我家房屋遭非法暴力强拆后第一时间发表了文章和图片,请各位领导登陆网站进行审视。

    1.https://bbs.tianya.cn/post-free-5328276-1.shtml?event=sharelshare-q-zone(天涯论坛—天涯社区网页链接地址)

    关于我家房屋在诉讼程序当中惨遭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违法行政暴力强拆的控诉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各位网友:

    您们好!在您们宵衣旰食、勤于政务之际,我做为整个社会中最底层的一个普通下岗工人,实在是不忍心惊扰您们,生怕影响您们的重要公务,浪费了您们宝贵的时间。但是我现在确确实实地遭遇到了一件对我自己来说是天大的大事件;甚至可以说是比天还要大的大事件,所以我不得不惊扰您们给您们增添麻烦,请您们能在百忙之中看一下我向您们反映的问题,请您们能为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撑腰做主。

      我叫张长路,我家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北刘府胡同5号,我家所处的:北刘府胡同以西、双龙巷街以北、联合街以南、解放大道以东的地块区域范围内;属顺河回族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实施房屋拆迁的一个旧城区改建项目中的拆迁户,该拆迁区域范围在2012年8月就由顺河回族区政府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对该地块范围内的房屋作出了征收决定。按照国务院《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那么,我家所居住的地块范围,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要开发建设的顺河区“双龙帝苑”项目,究竟属于什么的房屋征收项目呢?经过我们向开封市发改委、规划局等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的资料证实:顺河区“双龙帝苑”项目,是在2007年6月28日以出让宗地编号:2007—7号地块;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吴东的,规划净用地面积:11130.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由此可见“双龙帝苑”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六中情形当中的任何一种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是地地道道的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按照《条例》的规定,政府是不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否则,政府就属于政企不分、越权行政;明明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搞的商业盈利性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项目,为什么政府却偏偏替开发商隐瞒真相、欺骗群众呢?该地块的房屋拆迁工作,理应由竞得该地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封市双龙置业有限公司”来和我们协商房屋拆迁的事情。

    可是在2014年5月20日顺河回族区政府又以作出的:“关于对双龙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中,又一次将“双龙帝苑”商业性质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又列为了房屋征收范围当中,广大的被征收房屋人民群众的确不能理解此事的缘由。如果房屋征收范围地块,是符合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的,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六中情形当中之一的,确需征收我们的房屋,那么我们完全有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36号文件的规定,选择原地回迁居住的权利!这是法律法规、国家文件明确赋予给我们被征收房人的一项权利,是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剥夺侵犯的。

    在房屋拆迁刚开始时,我们按照《物权法》、《中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规定,曾多次要求拆迁工作人员向房屋被拆迁人公开市发展改革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对被征收房屋地块范围内的项目计划、文件批复、规划详图、用地许可、建设许可、征收许可等方面的真实报批资料的批复文件,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向社会重点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3:11:12 PM] 人强 张: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向我们公开我们应该知道的政府信息。但顺河回族区政府始终没有向我们公开其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向社会重点公开的任何信息。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在2014年5月20日公布的:“双龙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向我们被征收房屋的群众所提供的:圳宇花园安置房小区、世博紫园安置房小区、雍景台安置房小区、美景仁和安置房小区、海盟新城安置房小区、瑞祥嘉园安置房小区、龙城御苑及清河湾安置房小区等8个安置房小区的约2000套房屋,经我们被拆迁群众向开封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所得到的明确信息答复是:8个安置房小区均没有取得开封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见顺河回族区政府为我们被拆迁群众提供的安置房都是属于违法建筑,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所以我们就要求为我们提供具有合法建设施工手续、能够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的安置房,顺河区政府至今都没有能够向拆迁群众提供具有完整合法建设施工手续的房屋供我们选择,所以这也是双方始终没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偿安置的重要原因。

    尤其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我们被拆迁群众根据国务院《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36号文件中第二项大内容;《二、优化规划布局》中明确规定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规定要求,首先享有选择原地回迁居住的权利!这是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明确赋予给我们被征收房屋群众的一项权利,是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侵犯、剥夺的。但是顺河回族区政府却始终拒不按照国务院《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36号文件中提出的要求规定,向我们提供原地安置或就近安置的房源。反而还把我们被拆迁群众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36号文件的规定,针对房屋安置问题所提出的合理安置要求,视为故意给他们添麻烦、是与他们过不去,把我们看作是“难缠户”、“钉子户”,因此,在与我们还没有达成协议、还没有签订任何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手续、没有签交旧房拆除验房单的情况下,该区政府、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与顺河区住建局、顺河区城管局相互勾结,竟敢公然视国家法律而不顾,行政越权严重违法的从2014年的9月到现在的2015年11月,先后分数次对数家被拆迁户在凌晨5点,趁被征收人还在熟睡当中,就强行砸开房门、抬出人员,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到郊外的隐蔽地方,毫无人性、残忍粗暴的非法将房屋做毁灭性的拆除了。屋内的所有家电、家具、被服衣物、及其生活用品等全部埋在了废墟当中。

    由于以“招、拍、挂”方式,于2007年6月28日以出让宗地编号为:2007—7号地块,得到顺河回族区“双龙帝苑”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1130.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吴某,因急着要求加快拆迁力度想尽早开工建设,顺河回族区政府也亟不可待的想赶拆迁进度,就由顺河回族区住建局以我家建盖有无证建筑物的借口,于2015年10月21日在我家的门上粘贴了一张《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我家对其违犯《物权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下达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不服,就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撤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诉讼请求,法院当即受理我家的立案申请,当区委书记陈广西,区委副书记(原任政法委书记)陈学志和区住建局书记(原任局长)李颢等人,得知我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而且法院已受理了我的起诉请求后。非常恼火,竟在该区委、区政府办公楼里当着我爱人和其她群众的面怒说道:“你们就是在再法律程序当中,我们也要照样把你们的房子给强拆了。”可见这些人无法无天、目空一切,不要王法的阴险嘴脸。

    确实他们说的:“你们就是在再法律程序当中,我们也要照样把你们的房子给强拆了。”的这句话,也算是说到做到了。我家诉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家下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越权违法一案,定于11月30日上午9点在龙亭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这天我们夫妇二人准时前往法院参加庭审,和我们一起前往法院参加的庭审旁听的还有在我家附近居住的许多街坊四邻以及同事、朋友。由于我夫妇二人都要要去法院参加庭审诉讼,家中别无他人,就将房屋防盗门锁好后离开了家前往法院。街坊邻居中除了老弱病残者,也都去法院参加庭审旁听了,街里、院里都几乎空巷无人。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记李颢受区某主要领导的唆使,借此机会,组织大量人员、两辆铲车将我家的房屋用行政非法暴力强拆手段实施毁灭性捣毁。

    11月30日上午9点20分许,在龙亭区法院第二审判庭,正当审判长准备宣布开庭时,突然有参加旁听的一位邻居接到在家里看门老人的电话,电话中说到:我家院里来了很多人,要强拆我家的房子,我听到这个情况后头嗡的一下蒙了,就立即给审判长提出延期开庭的要求,审判长同意了我提出的要求,我和我爱人还有参加旁听的其他邻居同时在法院审判庭就向公安“110”打电话报了警,审判长接过我爱人拨通“110”的电话,也向“110”接警员反映了情况。随后我和家人及其旁听的群众便匆匆忙忙一起赶往自己的家,当赶到我家胡同口时,公安、城管等人员已将通往家中的路口用无正规牌照的警用车辆车和人员堵得的水泄不通,我和家人及邻居们就直接往家里跑,这时公安人员拦着我们不让进,说是正在执行公务;我们说他们城建局这是在搞违法行政暴力强拆,他们区里的人向你们出示法院准许强制搬迁的裁定书了吗?公安人员还是不准许我们进家,我家那边不断传来铲车轰轰隆隆捣毁房屋撞击的声音,我们无可奈何地只有向奉顺河回族区政府派遣来担任所谓“安全警戒”任务的公安人员详细解释所遭强拆的情况,可我们怎么说原因情况,他们担任“安全警戒”任务的公安人员依然强拉硬拽、层层阻拦着我们进入自己的家。待我家房屋被非法强行扒掉后,他们担任“安全警戒”任务的公安人员和顺河区政府、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用人组成的层层数道人墙都撤出我家胡同后,我们才得以进家,当我们来到家门前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墙倒屋塌,一片废墟。我和家人及邻居进入废墟当中迅速寻找我家的财物,家中物品几乎全部被买在废墟当中;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也都不翼而飞了,前一天晚上朋友还我家的6万元现金、一条金项链、一副金耳环和几个戒指;有我家祖上辈辈传下的墨玉手镯、金手镯、项链,吊坠和一个祖传的古花瓶均已丢失!看到此情此景我们好好的一个家,竟在我们离家去法院参加庭审诉讼,短短的半个小时后,竟然荡漾无存,我和家人及邻居愤慨万千、悲愤难容。随即我和家人及邻居、同事、朋友一起到顺河回族区政府门前打出《非法暴力强迁 国法难容!!!》的横幅,要求区长接见对政府行政非法强拆一事给个说法,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等到区长的接见。在我家房屋被非法行政暴力强拆的当天晚上的8点30分左右,我爱人给市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贺全营副市长打电话,实事求是的向贺副市长报告了我家惨遭非法行政暴力强拆的情况,贺副市长当即在电话中告诉我爱人:他马上将我爱人向他报告的情况转达给顺河回族区区长钱忠宝,由钱区长来解决我家的问题。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没有等到钱区长的电话。在这数九寒天的季节里,我和家人已是无家可归,在房倒屋塌的废墟上苦苦等待着上级党组织、人民政府的领导同志的关心和帮助。

    为什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就那么的无法无天呢?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这样有恃无恐的侵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呢?又究竟是什么人在给他们做后盾呢?我们的党在哪里?我们的人民政府又在哪里?人民公安在哪里?人民公安还保护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吗?

    ······ ······ ······ ······ 。

    2013年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并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领导,省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和有关部门。要优化棚户区改造规划布局,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好事办好。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为什么不按国务院的要求为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呢???

     请各位领导、各位记者、各位网友;能为遭非法行政暴力强拆房屋的黎民百姓做主伸冤;追究顺河回族区有关领导者和事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为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使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我们夫妇双方都上有年迈的父老双亲;下有还在大学读书的学生,我是从一个国有企业下岗近20年的下岗工人,我爱人没有职业,全靠我们两口子没日没夜的在离我们家比较近的东司门汴京饭店门前的夜市摊上出地摊,靠经营锅贴自食其力的求生存,给父母挣个看病钱、给女儿挣个上大学的读书钱。可就连这一点点生存的权利也都不给我们呢?把我靠出地摊经营吃饭的物品也都没留下,现在我家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生活费孩子的学费均无来源,开封市的各级领导政府的各个部门对我家的遭遇无人问津,在这隆冬寒冷的季节里,我和家人至今居无定所,这可叫我们祖孙三代如何活下去呢?我家急盼您们能尽快解决我的实际困难问题,我一家可真的是没法活啦呀,我一家将依法捍卫合法权利,以鲜血和生命维权到底。请省纪委领导尽快督办查处我家惨遭非法暴力强拆的案件,还我一个安稳的家。

       此致

      崇高的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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