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环转自VOA
充斥着性别歧视的中国劳动力市场
自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改革以来,中国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率持续下降。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1990年中国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率为73%,而2018年该比例下降至61%左右。
在世界经济论坛《2018年性别差别报告》中,中国在149个国家中位列103。根据招聘网站“Boss直聘”的调查统计,中国女性在职场当中的收入比男性低五分之一,而且这一差距正在迅速扩大。
“人权观察”去年曾发表报告,指出中国招聘广告中充斥着性别歧视。报告说,2018年,中国国家机关公务员广告中,几乎每五则中就有一则限招男性,或者“男性优先”。报告还统计了2013年至2018年中国各大招聘网站、企业官网和社交媒体上张贴的36000招聘广告,发现其中有许多要求女性求职者要符合与工作无关的生理特征,例如身高、体重、声音、容貌。
而在招聘环节中将女性婚育情况作为录用标准,不招“大龄单身”、“未婚未育”、“已婚未育”女性的行为甚至成为了用工单位的普遍做法。
鼓励女性生育的文化与政策进一步将女性赶出职场?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当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中国女权活动人士梁小门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在文化上存在着严重的性别刻板印象,而中国政府更是助推了这种“对妇女发展不友好的文化”。
她说:“ 从家庭、社会、政府、媒体,各个方面都会把男性和女性划定为特定的刻板印象,比如哪些职位比较适合男性,哪些比较适合女性。另外我感觉中国政府现在非常急切地想要宣传家庭文化、儒家文化,希望妇女能够在建设社会上承担责任,也希望她们能够回归家庭,该生孩子的生孩子。还有就是在文化上打压和歧视单身的女性,这些都造成一种对妇女发展不友好的文化。”
分析人士普遍观察到,由于中国出生率的持续下降和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长期执行强制性一胎化政策的中国政府调转方向,正从政策和文化等多方面鼓励女性婚育。而在配套政策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女性要在生育和照顾孩子等问题上承担更大的责任,她们在雇主的眼里就意味着更高的用工成本和风险。在市场化的选择下,雇主在所难免地更倾向于选择男性或已婚已育的女性。
“女权无疆界”的主席瑞洁认为,中国为了提升生育率而出台的“二胎政策”增加了女性在招聘市场上面对的歧视,让女性更难获得工作机会,而九部委新推出的反歧视举措也并不能缓解这一矛盾。
她说:“因为在二胎政策下,雇主担心女性不仅仅要休一个产假,而是可能要休两个产假。虽然禁止雇主问女性是否结婚是否生育是好的,但是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说,雇主可以看着她,心想,除非她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否则她可能还是计划要生孩子的,并会因此而不雇佣她。”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中国目前面临着既要提高女性劳动参与率又要提升生育率的两难,这需要政府出台更为积极完善的政策,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瑞洁说:“我觉得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给予男人一样的产假,因为这样不管是雇佣男性还是女性你都要付出某种形式的产假。另一个会对女性有很大帮助的是,由政府提供儿童看顾,这样如果一位女性真的有孩子了,她还可以回来继续工作,因为她知道她的孩子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我认为这两种方式能够帮助这个状况。”
提升政策执行力是关键
除了政策本身,分析人士还对九部委此次颁布的新规的执行前景表示了担忧。
女权活动人士梁小门说:“它具有积极的作用。当然它的实施情况够不够完善,我们拭目以待吧。我觉得比较担心的是,就像09年我们颁布了《就业促进法》,还有05年的时候《妇女权益保障法》里面都规定了用工单位不得歧视妇女,但是直到2012年才有第一个基于就业性别歧视的案子,直到2014年法官才第一次在判决书里正式说用工单位这种招男不招女是歧视性的行为。所以是挺担心它的执行情况。而且中国政府现在对NGO(非政府组织)打压这么严重,如果公民社会想要对这个《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也会是个难题。”
“人权观察”的王亚秋也认为, 要想解决就业市场性别歧视的问题,除了加强政策法规本身,还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她说:“我觉得一个最大的问题是,虽然中国有法律说不准在劳动力市场上歧视女性,但其实没有很具体的规定。到底什么是歧视女性都没有一个很具体的规定,所以你很难用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这和美国是很不一样的。在美国,如果你发一个广告说不招女性,后果会比在中国严重很多。第二个,中国政府虽然有一些规定说不能歧视女性,但是强制执行力是很差的,这种(歧视性)广告都是满天飞的,但是很少很少会有案例政府会去执行它的规定,比如罚款之类的。但是在美国,执法的力度会强很多。我觉得政府要加强执法力度,另一个,如果企业发布了歧视性的招聘启事等,对其的处罚力度要加强,让歧视的受害者更有动力去告那些公司。”
此外,分析人士还指出,反歧视、男女平权不能只靠政府高层宣布政策,还需要公民社会的参与,中国政府应该停止骚扰和打压促进男女平等的女权活动人士。